2008,雷鋒與精神病人不可不說的故事

2008年,雷鋒同志為了更好地幫助有需要的群眾,當上了光榮的人民警察。

這天,雷鋒同志在出外辦案的時候遇到了一位情緒很不穩定的知情女群眾,這位女群眾對執法有據的警察同志表現出憤恨、不滿、焦躁、爭辯、糾纏、易怒,甚至過激言行等心理刺激反應。據雷鋒同志多日來處理上訪群眾的經驗,可以斷定這位女群眾是患有精神病,而且正在發作中,如果不馬上收治,對病人損害極大。雷鋒同志素有做好事不留名的美譽,所以他二話不說就把病人秘密送進了單位設的精神病院。當然,全部費用都是雷鋒同志自己出的。

女群眾在病院裡一住就是一百三十多天,由於得到病院的悉心照顧,期間除了在一份由雷鋒同志促成的律師委託書上簽過字,也沒有受到諸如親戚,朋友等閑雜人的干擾,終於清醒認識到自己一直是有精神病,現在已經好得差不多了,這次幸虧遇上了好心的人民警察,不然現在她都不知道會瘋成什麼樣子了!她問病院的同志,那位好心的人民警察是誰?病院的同志告訴她,那位好心的人民警察說他的名字叫"人民警察"。病院的同志還告訴她,那位好心的人民警察讓她安心在這裡治病,住院的費用已經全幫她付了,那個案子的事也全幫她處理好了。女群眾想啊,我可能是遇到了傳說中的雷鋒同志了!

2008年精神病人很多,據權威部門研究發現,上訪的有受害妄想,上網的有受限妄想,當官的有受捧妄想,全都是偏執性精神病的易發人群,2008年,有雷鋒同志忙的了!

2008年11月17日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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