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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新規網上傳謠可罰五萬

作者:丁小  2008-10-10 19:30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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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政府近日擬出臺政策,利用網路散佈謠言等行為的用戶最高可被處以5萬元的罰款。消息一出,引起網民關注。有評論認為這種地方政策將對網路言論自由帶來極大傷害。自由亞洲電臺特約記者丁小的採訪報導。

據大陸現代金報網週三報導,杭州市政府召開常務會議提出將為計算機信息網路安全立規,對故意製作、傳播、使用計算機病毒以及利用網路散佈謠言等行為的用戶最高可被處以5萬元的罰款。報導引杭州市政府法制辦公室表示,鑒於網路傳播內容可複製性強、流傳範圍廣、影響力大的特點,有必要在地方立法中對用戶的言行加以規範。

山東的網際網路維權專家,法律顧問李遠週四接受本採訪時表示,杭州政府擬定的這一建議罰款的行政規定沒有法律基礎,也嚴重侵害網際網路信息流通和表達自由。

本臺週四致電杭州市公安局網監分局詢問,警員說該規定目前仍處於建議階段:"罰款這個也沒有明確定日期何時開始執行,提出這個建議,大家討論過,如果具體執行,他會有明確公布的。"

儘管這一地方規定還未拍板實行,消息一出已迅速被各地門戶網站和論壇轉載,引起全國範圍眾多網民的擔憂和批評。

杭州網民顛峰血盾寫道:長久以來,他們一直認為,只要CCTV說好的,我們就必須說好,現在看到老百姓的聲音逐漸響了起來,他們開始害怕了~~~~只想堵,不想疏。

中文業界諮詢站的匿名網友說:私自越權立法先不說,這個"謠言"怎麼界定?和政府口風不同的就是謠言麼?由此不難想像這個"法"彈性可是大的很呢,足以讓你在網路上徹底閉嘴。

現代金報的報導指在提請討論的《杭州市計算機信息網路安全保護管理條例(草案)》規定中特別指出,對於在網上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鼓動公眾惡意評論他人、公開發布他人隱私或者通過暗示、影射等方式對他人進行人身攻擊的;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將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

以上那一位杭州網警說目前網路散佈謠言等罪行情節輕者有網站自行監管刪貼,嚴重者難免刑事究責,而引入罰款的方式對防止不良網路言論有一定作用:" 情節嚴重的要公安介入調查,有些事情不光是罰款能解決的。罰款有警示做用。"

當局以散佈謠言的名義壓制網際網路上與官方不一樣的聲音先例眾多,其中廣為大陸網民所知的,去年7月,濟南大暴雨,一位署名 "紅鑽帝國"的網民在網上綜合朋友和網友等目擊者對濟南大暴雨災情的描述,並對官方公布的死亡人數提出質疑,其後即被警方以涉嫌"散佈謠言"拘留。

以上是自由亞洲電臺特約記者丁小的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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