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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佳判決書暴露的疑點

 2008-09-16 12:24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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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上週正式對楊佳提出上訴立案。楊佳的父親楊福生委託的主審律師程海星期一告訴本臺,楊佳不滿一審宣判時,原告的證人均未出庭。自由亞洲電臺特約記者喬龍報導

北京男子楊佳7月1號闖入上海閘北區公安局殺死六名公安,楊佳的殺人動機對外界始終是一個謎,而官方對楊佳的殺人動機也拿不出令人信服的解釋。官方所指的"楊佳報復殺人",顯得蒼白無力。受楊佳父親楊福生委託的北京億通律師事務所程海,李勁松等多名律師上個星期二向上海市看守所所長和副所長寫信,他們依據刑事訴訟法第180條等規定,"被告人......不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被告人的辯護人和近親屬,經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訴"。但上海方面一直沒有答覆。

官方新華網上星期六報導,"閘北襲警案"被告人楊佳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9月12日已立案受理。

據悉,上海方面將在近期對楊佳進行二審開庭,目前還未獲得法庭接納為楊佳辯護人的程海律師表示,正在為楊佳爭取辯護權,現在的主要精力放在為楊佳上訴,然後是會見楊佳。現在還沒有完全進入辯護律師的角色。"所以主要的辯護意見,和案件的意見,要到有了辯護權之後"。

對於上海法院秘密判處楊佳死刑,海內外反響極大,各種質疑也接踵而來。對於楊佳的死刑判決書提到的部分內容,有網民已經發現了其中的疑點。星期一,在海外博訊新聞網,署名草蝦的評論者認為,芷江西路警官陳紅彬的證詞作於7月3日,而當事警官薛耀、陳銀橋的證詞,要到7月21日才作出,為何相差18日?證詞為何說,"我肯定沒有動手打過、派出所民警沒有任何過錯"?為何另一位重要的當事警官高鐵軍沒有證詞?為何證詞3中,吳鈺驊2008年7月2日陳述只有被殺時的情況而沒有2007年10月5日晚的情況?草蝦表示,楊佳7月1日到閘北區公安分局,是為了報復叫吳鈺驊的警官。

程海律師也對三名警察證詞中凸顯的疑點有相同的看法,認為不排除楊佳去年被警察扣留時,受到虐待的可能:"虐待啊,刑訊逼供不一定是打,非法的行為有很多種形式,比如說不讓你睡覺啊,光照你啊,很多東西都有,現在無法猜測也沒有這方面齊全的證據,楊佳對證人、證詞是不滿意的,證人沒有出庭"。楊佳的一審判決是在沒有證人。分析認為,這顯示楊佳案另有隱情。

對於楊佳去年被派出所扣查期間,發生的詳細經過,楊佳父親楊福生對本臺表示:"一審和檢察院都沒有給我材料,9月9日我去上海,二中院給了我一個判決書,但是上邊(詳細內容)也沒有。"

在大陸的華商論壇,署名"大盈若沖"的網友提出質疑,如果警察按照法律來執法,他是無權攔截楊佳的,正是這次攔截,導致了一切悲劇的發生。那4分鐘錄音,上海警方自以為沒有污點的乾淨錄音,恰恰證明了警察的違法。因為警察沒有提供其餘32分鐘的錄音。

北京程海等律師認為,楊佳接不接受他父親為他聘請的律師代為上訴,屬民事行為,根據民法的規定應由楊佳本人當面回絕,當然也可以委託他人代理回絕。如果他委託法院辦理回絕父親為他聘請律師的事宜,應當與法院簽訂委託合同,至少也要有書面委託書。法官的筆錄只能是楊佳有這種想法的證明,不可能是楊佳作出的民事行為本身。

對此,另一名網友表示,就算楊佳被判死刑並立即執行,並且得到了最高法院的支持,今天人們對楊佳案審理過程的追究,實質上是要求司法機關按照法律程序來執法,而不是任意執法。

北京億通律師事務所的程海律師還表示,楊佳案二審開庭時,他們會去上海,希望高院會比上海二中院公正:"我們相信高級法院執法的公正性和公開性,可能比二中院好一些吧".

原題目:各方分析楊佳判決書暴露的疑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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