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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佳死刑案其父爭取上訴努力受阻

作者:葉兵  2008-09-08 03:41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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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驚中外的上海閘北殺警案一審宣判一星期後,被判死刑的楊佳的父親爭取代為上訴的努力仍在繼續,但是至今沒有取得任何進展。代理律師正在考慮向北京高層反映情況,爭取讓其當事人楊佳的上訴權得到充分尊重。

*其父委託律師無法見到楊佳*



楊佳外出旅遊時留影

在上海閘北公安分局殺死六名警察的楊佳案一審判處死刑的判決公布以後,楊佳父親委託的兩位北京律師隨即趕到上海,要求會見楊佳,以便徵得同意其父聘請律師代為上訴。但是他們在看守所和法院等機構遭到冷遇,也未能與當局為楊佳指定的辯護律師謝有明和謝晉取得聯繫,只好在星期四無功而返。

代理律師熊烈鎖星期天表示,他們已經把上訴狀用特快專遞寄給上海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的楊佳案承辦人員,希望法官能配合併協助完成楊父提出上訴的必要手續。

熊律師透露,楊佳的父親計畫盡快前往上海,親自嘗試能否在一審判決後只有10天的上訴期截止之前探視楊佳,或者以其他途徑獲得楊佳本人同意他代為上訴。

*促法院保障楊佳基本權力*

這位律師表示,楊佳一審判決的上訴期還有四整天,但是據他在上海看守所瞭解到的情況,楊佳到星期三還沒有提出上訴,到上訴期失效之前他本人會不會提出上訴目前還是個未知數。

熊烈鎖律師指出,目前來看楊佳父親能否代為提出上訴取決於法院方面是否配合。他呼籲法院方面依法保障楊家的上訴權:"從理論上講,他們最好拿著楊父的上訴狀徵求一下楊佳的意見。因為按照刑事訴訟法的精神,上訴權要受到保護的。近親屬和被告人本人提出的上訴,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藉口予以剝奪。從這個條款來看,中國的刑事法還是特別重視、尊重以及保護被告和近親屬的上訴權的。"

烈鎖律師表示,他和同事孔律師考慮向更高級別的領導反映情況,希望他們積極回應,使楊佳案能得到真正令人信服的審判:"我們可以提出我們的意見和建議,這是公民的一個權利,向國家有關機關和有關領導提出來,這是可以的。但是效果會怎麼樣,就不好說了。像這種情況,也有向高等法院請求解決問題的。有的問題下面解決不了,向中央高層相關領導反映,引起重視,然後要求下面予以解決,也是有這種情況的。我們也正在考慮要不要向中央有關領導反映這個問題,他們的法律意識更強,領導能力可能更強,是吧?"

*民眾質疑對楊佳審判程序*

楊佳案一審宣判以後,許多民眾對審判程序和判決結果存有嚴重疑問,本應公開的庭審公眾不得其門而入。中國大陸的民眾從公開渠道能看到的楊佳案相關報導基本上只有控方的一面之詞。而此案為什麼從原本審查一輛舊自行車來源的糾紛演變成公安派出所上級單位的襲警命案,其真相以及作案動機在外界看來仍然是迷霧一團。

有批評人士把楊佳案的一審比作黑箱作業,質疑法庭蔑視公眾的要求,既沒有做到真正公開審理,也沒有讓媒體報導真相。

時政評論人士牟傳珩發表文章抨擊法庭褻瀆"審判公開"原則,挑戰民意。文章指出,楊佳案開庭前,沒有任何上海當地居民能拿到旁聽證,除了新華社記者以外,所有的媒體都被禁止採訪,甚至連楊佳的父親也沒有接到開庭的通知,而楊佳的母親卻至今杳無蹤影。文章說,所有參與旁聽的都是上海市公安局安排的警察和一些" 重要官員"。

受楊佳父親委託的熊烈鎖律師表示,他們為楊佳案提出上訴的主要理由是,根據中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司法鑑定管理問題的決定第七條"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門不得設立鑑定機構"的規定,一審中為楊佳提供精神病鑑定的司法鑑定科學技術研究所不具有鑑定資格。

湖南法律工作者王剛橋日前在新京報上發表評論指出,楊佳在上海暴力襲警,他應為自己的行為負責,接受法律的應有懲罰。但實質正義應當以"看得見"的程序正義為基礎,司法過程中的每一步都要經得起法律的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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