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徒祟尚"善哉,善哉",基督徒講究"你打我左臉,我把右臉也伸過去",這些是追尋聖人之道的人在用更高的標準要求自己。人類社會不可能人人如此,不然估計也就不能叫作人類社會了。對於人類社會的平常人來說,殺人償命(或伏法)、欠債還錢,這是天經地義的。所以楊佳受到委屈,要求給個說法,實在無可厚非。
按照中共的說辭,上海警察不僅沒有讓楊佳受委屈,相反,為了體現"人民警察愛人民",上海警方還先後兩次派人從上海趕去北京,專程對楊佳進行了安撫(包括金錢上的)--這在絕大多數中共國民的眼裡,顯然是天方夜譚的無稽之談,因為我們的人民警察究竟是些啥玩意,每個老百姓心中都有一本清清楚楚的賬。所以楊佳殺警後,90%以上的網民高呼大快人心。
殺人會有殺人動機,猶其是去殺無數倍強大於自己的對手時,更需要有深思熟慮、不顧一切、無可阻攔的動機。除非這個人患有精神病。但中共堅稱楊佳並沒有精神病,所以判了其死刑。可楊佳為什麼要殺警呢?現在的情況是,當事人楊佳被消了聲,最有可能瞭解前因後果的楊佳母親也被消了聲。那個最早發貼透露楊佳被上海警察打壞生殖器官的人,也出爾反爾地出來承認,自己是在"造謠"。一切都似乎天衣無縫,然而欲蓋彌彰是天理。中共在事件中的所有作為,除了企圖"滅口(沒說殺人)"之外,再無其它任何合理解釋。所以大家都願意相信,楊佳肯定是被上海警察打壞了生殖器官。事後不斷有上海民眾公開發文願意為楊佳作證,指證上海警察一貫以來的暴虐行徑(包括好打生殖器)。中共當然不會容許這樣的指證。好在這些現象對於今天大多數中共國民而言,早就是一件不證自明的事實,不然,斷然不會尊稱楊佳為"殺狗大俠"、"殺狗義士"。
人們常說"除死無大事",其實比死亡更大的事情並不是沒有,那就是,永無休止的屈辱。作為一個血性男兒,如果生殖器官被打壞,申訴無門,而且會經常遭遇仇人的"依法"恐嚇與羞辱,這無疑是一件比死亡更令人難受的事情。所以楊佳選擇了魚死網破、玉石俱焚。楊佳說"你不給我一個說法,我就給你一個說法!"為了討要一個說法,楊佳作好了必死的準備,這其中的冤屈,只要是人就能夠想得明白。
有人說,楊佳不該採用暴力。這個要求對並非聖人的楊佳而言,顯然太高了一點。人類社會的暴力從來就沒有停止過,其實也不能夠停止。周武王替天伐紂需要有暴力,包文拯秉公執法也需要有暴力,自古至今沒有哪一個社會說絕對不使用暴力就能夠維持社會公道的。當然,凡出於正義、凡為了討還公道而實施的暴力,通常被人們稱之為武力。暴力與武力,一字之差,其正邪之異在人們習慣性的心理裡不諦於千里。那麼,為了判定楊佳殺警究竟屬於暴力還是武力,得進一步分析殺警之前楊佳所作的努力和其所處的時代背景。
楊佳並不是一個嗜殺成性的人,依中共單方面按自己所需的公布,楊佳唯一值得說道的負面品質就是"性格孤僻","性格孤僻"的另一理解是"性格內向",這與喜好暴力並沒有關聯。生殖器官被打壞,楊佳首先想到的不是殺警,他想到了說理、想到了"依法"、想到了上訪,在長達九個月的時間內,一切能想的正常途徑都想盡了,換來的結果卻是更多的恐嚇與羞辱。在中共國有過底層生存經驗的人都知道,對於楊佳那九個月的心情,用一個詞來形容是絲毫也不過份的,那就是"暗無天日"。當權者弄權,執法者玩法,在黨代表一切、大於一切的這面大旗幟下,所有的權力部門、司法部門早就緊密相護成為一個銅牆鐵壁的整體,牽一髮而動全身。
作兩個假設:假如楊佳從小到大所見到、所聽來的大都是好官員、好警察,相信楊佳不會選擇殺警,因為只要大部分或者有那麼一部分官員和警察是好的、敢於主持正義的,楊佳討回公道的希望不會泯滅;假如楊佳周邊的親人、朋友、網友有大部分或者有那麼一部分人告訴楊佳,你應該繼續依法上訪說理,我們都聽說誰誰誰通過這樣做,問題很容易就得到解決了,我相信楊佳也絕對不會選擇殺警。好死不如賴活著,如果找回公道和尊嚴的基本需求有那麼一線希望,誰願意去求一死!
所以,楊佳的遭遇絕對不是個別現象,更不是一種偶然現象。生存經驗告訴楊佳,一介草民,如果不幸被高高盤踞在上的當權執法者踩傷踩死,除了呼天搶地,別能奈何?
受到屈辱,信仰者會有更高的道德標準來衡量,此文不予探討。那麼作為一個平常人,猥瑣卑鄙者會選擇逆來順受、享受被強姦;膽小怯懦者會選擇忍氣吞聲、敢怒而不敢言;不畏強暴的爺們會選擇寧為玉碎、不為瓦全;還有一種更高境界的,就是類似於韓信那樣忍辱負重、可承受跨下之辱的大忍。作為我個人,對韓信那樣的大忍行徑固然是最為讚賞,但要比起猥瑣卑鄙、膽小怯懦的前兩者而言,我會更敬佩那不畏強暴的真正爺們!這世上所有的邪惡都是因著人們的猥瑣卑鄙、膽小怯懦才得以肆意橫行,所以不畏強暴的本身就是在抑止邪惡、秉行大善!如果拿韓信與楊佳相比,有一點可以肯定,那就是:作為一個男人,韓信並沒被人打壞生殖器官。往往那些容易預見的、短暫性的屈辱比較容易承受,而那無休止的莫名屈辱絕對令人難受得多!
於是,在被堵死了所有討還公道的正常途徑後,在生存慾望被漫無休止的屈辱與一再的恐嚇吞噬殆盡後,忍無可忍的楊佳爺們選擇了出手!這不能說是暴力,而是在討還公道時所必須採用的武力!除了武力,在這個暗無天日的世道,楊佳還能有另外更平和的方式去討還公道嗎!!!所有人都可以想想這個問題。
有人說了,冤有頭、債有主,就算你楊佳襲警算得上正義吧,那你也只應該去襲擊那幾個親手傷害你的警察,而不應該致死,也絕對不應該傷及其它無辜。這種說辭,也許不是別有用心,但我卻認為,其中有著相當弱智的成分。
打傷楊佳生殖器官的警察,個人在這之前與楊佳無冤無仇,所有拘禁、審訊楊佳的警察,在這之前也與楊佳無冤無仇,這一點是肯定的。可為什麼非要吃飽了撐著、無事生非地去拘禁、審訊、毆打楊佳呢?因為,警察們的惡行,向來就不是孤立的。只要作為中共警察,就得別無選擇、隨波逐流地這樣那樣去折騰,而無論對與錯、是與非。在辦事從來不講原則、無法無天的中共邪黨代表了一切的大前提下,如今的中共警察,早淪為了唯中共是從、騎在民眾頭上作威作福的殘民惡狗了。想想,有哪一件中共所幹的壞事、醜事不是在中共軍警們的保駕護航下幹出來的呢?制度固然不幸,中共固然首惡,但中共警察的整體,早已千真萬確地墮落成了助紂為虐、為虎作倀的最強有力的中共幫凶與打手!可以肯定的是,一旦中華大地所有的冤情爆發,中共警察必將首當其衝地成為民眾們泄憤的萬夫所指!
從這個意義上講,對楊佳的傷害,決非哪一個警察所能夠孤立為之,而是整體性的。
再作一假設,如果你是楊佳,你打算只去報復那些親手傷害你的警察,而且你只準備略施薄懲,不予致死。借你一萬個腦袋,讓你放開了想像,看看你有沒有辦法去達成這一目的。很顯然,唯一而必然的結果只會是,偷雞不成反倒蝕掉一大把米!還沒等你慢條斯理的如意算盤拔啦得響呢,那更加無窮無盡的屈辱與災難就將加諸你身了!從某些角度看,被殺的七個警察中固然有稍為無辜一點的,但可以肯定,一旦楊佳去按照某些人所說的只找那親手傷害他的警察"合理"復仇,那麼,就連這七個被殺的警察也一定不會放過楊佳!所以,就楊佳的復仇對象而言,所有中共警察也就毫無疑問地成為了一個整體!而且,就這場強弱對比懸殊的拚死復仇而言,想要楊佳在那電光火石之間準確無誤地做到合理量刑,那顯然是絕無可能、不合情理的事情!
所有的一切把楊佳逼到這個份上,要麼,永無休止地繼續忍氣吞聲、享受被強姦,要麼,必須勢無可擋、不計任何後果地反戈一擊!從來沒有聽說過,上了敵死我亡的戰場,還會有人專門只找那開槍打中自己的人去開槍!正是中共警察整體將楊佳逼進了這個戰場,竟有人指望著倖免於復仇,這當然是笑談。正如拙文《誰造成中國警察的莫大悲哀》中所論證,中共警察的所有不幸,其實都是那殘暴獨裁、為所欲為的中共邪黨所造成。可以繼續斷言,如果中共警察整體做狗的本性不改,楊佳式的"殺狗大俠"一定會前仆後繼、風起雲湧!
在中共政權搖搖欲墜、正義與邪惡較量如火如荼的歷史性時刻,楊佳大俠挑中了中共生日當天,用盡那玉石俱焚的無畏一擊,在中華大地掀開了忍無可忍、奮起抗暴的鐵幕,也激起無數民眾對中共及其走狗罪惡的正視,歷史將會記住這個人!
楊佳不是聖人,楊佳是位英雄,一位順天而起的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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