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佳殺警案擬由山東濟南法院審理為妥


楊佳殺警案,包含了複雜的社會矛盾,包括官民矛盾、上海官府與全國人民的矛盾、政治首都與經濟首府之間的矛盾,等等。這個案子放在上海審理,有很多的弊端:

1,上海官府難以做到公正。包括上海公安局看守所的獄警,都是被殺的6名老警察4名新警察的戰友哥們。上海官府還面臨著被殺警察的家屬的壓力。外圍呢,一般的上海市民會認為"外地人跑到阿拉上海來殺警察?殺特伊報仇!"

2,上海官府難以保證楊佳的生命安全和情緒正常在終審之前。任何獄警都有可能折磨甚至害死楊佳,弄死了弄殘了也無法追究,都像東方快車謀殺案一樣,都認為謀殺楊佳是正義的。

3,上海的公安局、國安局、司法局、保密局、檢察院,都是哥們,都在政法大樓非法同居,都有濃厚的上海情節。他們對外地人的歧視是無法掩蓋的,已經聲稱"楊佳是外地無業人員",他們有可能從自己的感情出發,共同織網謀殺楊佳。例如閘北律賊謝有明,居然已經在充當誹謗迫害楊佳的殺手。

4,楊佳的家在北京,得到北京人民的普遍同情,北京人民認為"上海人有了倆臭錢,就敢誹謗迫害首都人民,該殺!","北京的小偷都罷偷了,北京好孩子楊佳還會去偷你們上海的自行車?"會向北京官府施加壓力,要求保護北京的孩子。何況北京官府也與上海官府有矛盾,京海兩都向來明爭暗鬥。若讓北京官府管轄楊佳殺警案,也有可能私縱。

5,山東濟南的官府最適合管轄楊佳殺警案,因為濟南位於北京上海中間,與雙方沒有任何利益衝突。特別是,可以讓中立的山東人民評判此案,獲得理智的中立的第三方的感受。

所以,這個案子,擬由山東濟南的法院受理為妥,楊佳應該羈押在山東濟南,上海的檢察官作為控方,北京的律師作為辯方,這樣對雙方都是公平的。

再說,楊佳殺警案,乃是全中國百年不遇的大案,應該由全中國人民來評判。上海官府,遭到全國人民一致唾棄的上海官府,都是陳良宇叛黨賣國集團的成員,沒有資格私吞此案。

2008年3月24日下午,上海人陳良宇是在天津第二中級法院審理的。上海人可能為了報復北方人,惡意謀殺楊佳。即是不能判死刑,也要定個精神病,放入精神病院折磨致死。

所以,山東濟南的法院比較適合審理此案,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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