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百姓: 我叫他們留條活路給我們(圖)

2008年6月下旬,一個名叫重來的QQ網友和我聊天。他說:"暴政猛於地震,我的家6月27日要被強遷了。"聊天中,他表現出憤怒、無助和仇恨的情緒。一個文件在QQ上傳了過來。打開文件是一份通知。內容如下圖:

強遷通知

看完通知我愣愣地不相信自己的眼睛。地方政府直接下發公告強拆強遷老百姓合法的房屋財產。負有管理和服務職能的一級政府,其生存是靠全民百姓的稅賦供養。反過來又侵犯百姓利益。對公民合法的私有財產開搶、開砸、開拆。重來問我:"他們這樣做對嗎?"這個問題留給世界人去評論。

重來的真名叫李建文。對於他家來說2008年6月7日是一個今生難忘的災難性日子。這天早晨由桂林市像山區政府組織,由眾多"人民警察"的維護,包括防暴大隊、武警、消防、城管、救護以及當地的政府官員,浩浩蕩蕩大隊人馬奔向他賴以生存的家園。他的私有房產即將不復存在。當天他的家人有六口被抓起來,拘押了八個小時之久,直到他們的家徹底被拆毀,才把他們放出來。這時他們全家已成了無家可歸的"流浪者"。

被強制拆遷的"強遷戶"心裏的傷痛一點也不亞於地震後的災民。只有經歷過被強遷失去家園的人,心裏才會有那種真正的刻骨銘心的痛。李建文憤怒和仇恨。他2008年6月30日寫了控告書。內容如下:

控告書

我們是廣西桂林市像山區環城西一路的公民,08年5月27日早晨,本街的兩家住戶,被像山區政府派遣上千個警察進行強拆,拆遷的人員包括:防暴警察,公安,武警消防,城管,救護以及當地的政府官員,其中一戶的女主人何濟芳被警察抓住當場休克,另一戶的主人張一平和兒子被警方關押,桂林市建規委夥同市容局於6月17號發出通知要我們23號自行拆除,地方政府的暴政猛於地震!6月27日,像山區政府繼續作惡多端,第二次調遣上千個警察強行拆遷了三戶。李廣戶,彭國輝戶,唐林戶,其中李廣戶一家6人被抓。6人當中有:老人,婦女和小孩,另一住戶彭國輝也是被警察抓走,他們被關押在離桂林市十多公里的二塘鄉政府舊址,當天下午4點才被放出,被非法拘禁達8小時之久。他們手拿盾牌,握住警棍,肩扛瓦斯槍,市容局非法進入民宅,警察反而說:你們違反了治安條例第83條。這是什麼邏輯?中國之大,法律何在?李廣,彭國輝兩個老人,經歷了國民黨時代,日本侵略中國的時代,以及新中國成立的3個時代,可是,這次的打擊對他們來說,是無法承受的。《物權法》確立了國家、集體、個人物權一體保護、平等保護原則,這是我國第一次以基本法的形式直接明確對這三種物權平等保護,

為什麼當地政府與法律背道而馳?這就是和諧社會嗎?強買強賣,這和黑社會有什麼本質的區別?2003年的時候由桂林市《新盛房地產開發公司》來進行拆遷,由於條件苛刻,住戶不答應,就馬上改頭換面由《桂林市經濟建設投資總公司》來進行,以修馬路的理由,擴大拆遷範圍,政府給撐腰。這是典型的官商勾結,與法律,中央的有關精神對抗。我們堅決反對!維權的路雖然漫長,但是我們堅信:邪,永遠不能勝正!真理會永存!我們會要回我們的合法財產的。

西桂林市環城西一路的全體被強拆遷戶 (2008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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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當天寫完,當天印製了幾十份,貼到桂林市政府、建規委、,國土資源局的大門口。用這種方式表達他的心中抑制不住的憤怒和抗議。他在QQ裡打給我"我的信念就是看這個混帳政府,怎樣的崩潰 "對毀掉他家園的人,不管他們是誰,發出這樣的斥責都是很正常的事。家被強遷後,他父親、妹妹和其他六戶被強遷戶去北京上訪了。2008年7月7日他妹妹打來電話。他的爸爸和同去的另外六人在北京被截訪,在自己住的旅社不讓進出,失去自由。他的妹妹又告知:晚上他們可能會來個大點的官和爸爸談。他在QQ上給我說:"我在家也找了拆遷辦的人,我叫他們留條活路給我們"

希望李建文和桂林市環城西一路的全體被強拆遷戶維權的路走好。李建文QQ:644151627 電話:13635184258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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