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這8名獄中服重刑的六四政治犯是:
武春啟:以反革命破壞罪及縱火罪被判處無期徒刑。現關押在北京第二監獄。
常景強:以反革命傷害罪被判處無期徒刑。現關押在北京第二監獄。
朱更生:以反革命破壞罪被判處死緩。現關押在北京第二監獄。
李玉軍:以反革命破壞罪被判處死緩。現關押在北京第二監獄。
李志欣:以反革命破壞和放火罪被判處無期徒刑。現關押在北京第二監獄。
石學之:以放火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剝權終身。現關押在延慶監獄。
苗德順:以反革命破壞罪被判處無期徒刑。現關押在延慶監獄。
楊樸:以放火罪被判處死緩,後轉為無期。現在茶澱監獄服刑。
近年來,迫於國際壓力以及因刑期已滿,官方陸續釋放了一些六四政治犯,但即使那些被判重刑直到最近才剛剛出獄的人士,仍被強加了剝奪政治權利多年的附加刑。如,
北京市民董盛坤,男,退伍軍人,"六四"鎮壓時,他目睹軍隊屠殺平民,視之為奇恥大辱,憤而怒燒軍車,1989年被判處死緩,曾被關押在北京第二監獄,於2006年9曰5日出獄,但被處以剝奪政治權利8年;
張茂盛,男,1989年被判處死緩,曾被關押在北京第二監獄,2006年9曰13日出獄,被繼續剝奪政治權利5年;
孫傳恆,男,1989年被判無期徒刑,2006年春天出獄後,被剝奪政治權利5年。
十九年過去了,今天在北京和全國各地或許還有更多繼續受監禁的普通民眾。他們僅因為參與八九年學生和市民的和平民主抗議運動,反對政府動用軍隊鎮壓手無寸鐵的學生和市民而被投入牢獄。1989年6月3-4日,成百上千人在政府下令的軍事鎮壓中受傷、被殺害、事後被捕、有些被立即執行槍決。例如,至少有以下北京市民在1989年6月屠殺後被抓捕,10多天之後就被草率判處死刑、立即執行:林昭榮、張文奎、陳堅、祖建軍、王漢武、羅紅軍、班會傑、徐國明、卞漢武、嚴雪榮。
我們強烈要求中國政府立即釋放所有在"六四"事件中被捕至今仍被監禁的政治犯,包括和平示威人士和那些面對荷槍實彈的軍隊向手無寸鐵的民眾開槍鎮壓而進行自衛反擊的抗暴人士;我們強烈要求政府早日與天安門母親難屬群體進行直接對話,接受她們的合理訴求,撫恤六四死難者家屬和受害人,允許對1989年六四事件的真相進行獨立的全面調查,對下令開槍鎮壓的官員追究責任;我們強烈要求政府落實《憲法》中關於"尊重和保障人權"的原則暨遵守業已簽署的國際人權條約,兌現申辦奧運時許下的改善人權的承諾,為徹底改善中國的國際形象做出切實的努力。
維權網
2008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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