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護江澤民家族陳良宇案六宗罪減半





據開放雜誌報導,O六年九月倒臺的前上海市委書記陳良宇在關押一年半後,終於在今年兩會結束後的三月二十五日於天津受審。據悉,因陳良宇案涉及大量上海幫政要,包括前書記江澤民及其兩公子江綿恆、江綿康,已故政治局常委黃菊和現任上海市長韓正等人,中共已將陳案列為「絕密」,天津第二中級法院所有主審人員一週前完全與外界隔離,而且命令任何員工不可對外泄露案情。而開庭時戒備森嚴,未向社會公告,只准妻黃毅玲赴天津旁聽。
    
 管如此,陳良宇審案仍有不少內情外泄,甚至大陸媒體也有報導。去年中紀委指控陳良宇犯有六宗罪,這次受審僅起訴他三項罪:受賄、濫用職權及疏忽職守罪,受賄金額兩百四十萬元。原中紀委指他「道德敗壞,利用職權玩弄女性,搞權色交」則未提及。大陸媒體指陳良宇在任上海黃浦區區長及市委書記的二十多年時間,涉嫌利用職權在審批資金安排、招商合作、士地規劃、職務升遷方面為他人牟利,與家人收受巨額賄賂。在上海社保基金大醜聞中,陳良宇直接指使上海社保局將三十多億杜保基金違規貸給民營企業家張榮坤。另八億元違規貸款給華聞投資公司,其長子陳維力也牽涉其中。

陳良宇與張榮坤搭上關係,由曾經擔任某位國家領導人秘書的王維工居中牽線,安排飯局兩人見面。但新華社報導陳良宇受審時,報導王維工被開除黨籍,刻意不報是黃菊的秘書。

香港文匯報稱,陳良宇的律師高子程在庭上曾就起訴書的部分內容與訟訴方激烈辯論,指出「事出有因」,要求「從輕發落」。由於案情複雜陳案將不再庭審而會擇日宣判。按陳良宇所涉貪污金額已可判死刑,但估計不會處死。陳案牽涉到的上海東八塊圈地醜聞也完全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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