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西征實錄: 台商伐木夢碎福建

幾年前,原在臺灣從事水電工程的胡老闆,與妻子在北縣板橋市開一家餐飲小吃店,耳聞中國商機無限,輾轉認識中國友人張聚明,打算將餐飲經驗複製到中國。不過,張聚明卻力薦福建省的伐木業,告以中國營造建材業火紅,砍伐林木現金交易,短期內可收回本錢。

胡老闆信以為真,將新台幣200萬元匯給張聚明,委託他購買林地。張聚明為了厚植地方關係,拉進兩位地方勢力人士,簽下「林木轉讓協議」取得6筆土地,並向永安市林業局申請取得砍伐權。

事隔不久,兩位地方勢力人士,在胡老闆毫不知情的情況下,將6筆土地變賣一空,私下轉賣給永安市森發技貿公司,獲取人民幣30萬元(折合當時新台幣120萬元)。

半年後,胡老闆依舊被蒙在鼓裡,兩位地方勢力人士合演一出索錢戲碼。這兩位地方勢力人士跑來和他對帳,表示山林砍伐需向林業站申請砍伐數量及範圍,最大一筆土地需繳10萬元稅款,希望胡老闆拿出這筆錢,再由他們兩人代繳。

再過半年,胡老闆發現情勢丕變,除了向公安局舉報外,還一狀告入法院,向永安市順昌縣人民法院提出告訴,以「未履行委託義務」為由,狀告張聚明夫婦兩人,要求「返還投資款」。此外,他懷疑張聚明有共同詐騙嫌疑,要求法院以詐欺、背信罪起訴。

從未打過官司的胡老闆,首次投資福建伐木業,就常進出中國人民法院,對此只能自認倒楣,他沒把握能拿回多少投資款,只能暗暗慶幸尚未危及人身安全,若逢人問起大陸的投資只能悻悻然的表示,「錢財身外物,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材燒。到大陸投資小心為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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