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美雙方有志一同犯錯
在 美國,民主黨總統候選人歐巴馬異軍突起,不但追上原本遙遙領先的希拉蕊,竟然後來居上,聲勢凌人、後勢看漲,已有「歐巴馬現象」氣勢。有人認為歐巴馬鼓舞 人心、激勵人民對國家的希望與社會的共識而積極投入公益活動,得到民眾共鳴。於是,許多美國人民將之與人民對國家洋溢著希望與熱情的約翰·甘迺迪年代相提 並論,由而甘迺迪的名言:「不要問你的國家能為你做什麼,但問你能為你的國家做什麼?」的所謂「甘迺迪精神」也重新出爐。
不過,這 是典型「愛國主義者」的麻醉語。雖然或許可以鼓舞人心,但其內涵卻很有問題,對於國家和政府的角色更是極端誤導。對照臺美雙方,都犯了相同的毛病,對於政 府和國家的角色和職責,竟不約而同出現錯誤認知。這是一個非常關鍵、但也被人民極端忽視的觀念,實有必要嚴肅的予以導正。二○○六年十一月去世的全球知名 自由經濟大師密爾頓·弗利曼〈M. Friedman〉,在一九六二年對甘迺迪名言的解析,是破除迷思的解劑,也是讓臺灣人民正確認知「國家、政府、人民」彼此間正確角色的重要媒介,在此選 戰熾熱的當兒再重提更有意義。
宜反思甘迺迪名言
弗利曼納悶的問說:「我們這個時代對這兩句話的爭論居然是放 在句子的出處,而非其內容。」他認為這兩句話都未能表達出,一個自由社會中自由人理想的公民和政府之間的關係。因為以父權的口吻說道:「你的國家能為你做 什麼」隱含了政府是保護人,而公民則是被保護者,這和自由人認為必須為自己的命運負責的看法是衝突的。而「你能為國家做什麼」這種社會組織觀點的看法,則 隱含了政府是主人或神祇,而公民則是僕人或崇拜者。
弗利曼進一步告訴世人,對自由人來說,國家是由個人組成的集合體,並非高於個人 的事物。自由人所引以為傲的是共同的文化遺產,並忠於共同的傳統。自由人將政府視為一種工具和媒介,而非恩典和禮物的施予者,或是被盲目崇拜和予以服侍的 主人或神祇。除了公民個別奮鬥的共同目的外,自由人也不認為有什麼國家的目的。
極權是自由的大威脅
弗利曼又說,自由有如一株珍奇脆弱的植物。我們的心智告訴我們,歷史也證實了,極權是自由的一大威脅。政府的存在對於保護我們的自由是必要的,政府是一種工具,可藉用來實踐我們的自由;但是,如果將權力集中在政客手上,那麼也會對自由造成威脅。
那 麼,我們如何能從政府的保證中得到好處,而且又能避免政府對自由的威脅?弗利曼給的答案是美國憲法中的兩大原則,一是政府的規模必須加以限制,二是政府的 權力必須加以分散。不過,弗利曼也坦白的說,實際上,人們一再地違反這些原則,而宣稱違反原則的內容為箴言。主因就出在廣大人民對政府該扮演角色的「無 知」。
有必要約束政府權力
若要消除人民的這種無知,讓人民普遍覺醒,弗利曼給世人遺留下來的《資本主義與自由》〈Capitalism and Freedom〉和《選擇的自由》〈Free to Choose〉這兩本著作就是最好的指路明燈,也是上提兩大原則得以實現和維持的利器。
畢 竟,政府本是個無機組織,將之運作者仍然是凡人,既然是凡人就有私心在,而由於運作政府這個組織有著極大的「權力」,一旦集中在某人身上,極易成為威脅個 人自由的利器。因為人性使然,很難抵抗權力滋味的誘惑,更難避免被權力所腐化,而且如阿克頓公爵〈Lord Acton,1834∼1902〉所言:「絕對的權力代表絕對的腐化」。弗利曼更在一九六二年時就提醒我們:「雖然支配權力的人,最初可能出自於善意,甚 至起初也未因自己可以運作的權力而腐化,但是終究會對人產生致命的吸引力,終而將其改頭換面。」
在此種認知下,個人應該要問「我和我的同胞,如何能利用政府」來幫助我們分擔個人的責任,來達到我們各自的標的,更重要的是,如何來保護個人自由?伴隨這個問題而來的另一個問題是:如何避免我們創造出來保護我們自己的政府,反成摧毀我們的個人自由之怪獸?
臺灣人民是該好好咀嚼弗利曼的忠言了!也不要繼續被政治人物洗腦誤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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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吳惠
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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