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一批維權異議人士在長沙聚餐被警方強行驅散
2月15日,中國傳統春節期間(農曆正月初一至十五為春節),一批來自四川、重慶、湖北、浙江、廣東、河南、湖南等省的中國民主黨、中國泛藍聯盟、中國農民維權聯盟成員,集聚長沙,互相拜年,共同聚餐。中午共有五桌,約50人出席。集中湖南的謝長發、謝福林被長沙國保警告不得出席,否則謝長發將面臨被勞教一年半,謝福林被行政拘留15天。不得已,兩位謝先生沒有出席中午聚餐。同時湖南八九天安門"三壯士"之一的余志堅,在從瀏陽趕到長沙時,被瀏陽國保電話催回,而長沙國保支隊長王德發則直接通過電話要求余志堅要麼返回瀏陽,要麼就到自己家中來喝酒。余志堅沒有辦法,最後沒有參加聚餐就匆匆返回瀏陽。晚上一些還沒有離開長沙的朋友又約謝長發與謝福林一塊聚餐,總共大約還有二十來人。還未開席時,謝長發被國保電話警告而離開。在吃飯中途,長沙國保隊長王德髮帶人趕到飯店,直接質問謝福林為什麼不守約,謝福林說:"我答應中午不參加聚餐,但晚上不能也不給吃飯啊!"但國保還是要求謝福林離開。隨之也遣散了其他參加聚餐人員。
還在昨天四川與重慶的黃曉敏、張啟等一些朋友趕到長沙時,剛住進旅店不過十多分鐘,就被趕去的長沙國保以不歡迎他們為名,將他們趕離長沙。
這次純粹朋友們節日的聚會,居然引來這麼多的麻煩。長沙國保勞師動眾,讓朋友們吃飯也不得安寧,真有草木皆兵的意味。
中國憲法明確規定公民有集會、結社的自由。而一批朋友利用節日聚餐,只是基本的生活形式,連集會都算不上,更談不上結社,長沙警方居然千方百計地阻止、干擾。這是嚴重侵害公民的基本生活自由。我們希望長沙警方尊重公民的基本生活自由,認真落實依法行政與依法治國的口號,切實回到法律軌道上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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