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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民工王直桂遭東莞警方逼害紀實

作者:王直桂  2008-02-14 00:29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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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38歲.湖北省崇陽縣肖嶺鄉豐壠村人。


幾乎每個去過東莞的人(所謂.外來民工)都會遭到地方惡勢力的勒索(主要人員是地方警察和治保會人員)一下車就有一群利慾熏心、膽大妄為、無法無天的地方惡勢力對外來民工(包括"打工仔、打工妹")瘋狂的在路口、在出租房等場所進行敲詐,為所欲為,我們外來工的血汗錢被這幫匪徒吸乾納盡。即使有工作證和身份證也同樣被收容遺送到臭名召著的樟木頭收容所,這裡不亞於猶太人避難所,這裡觸目驚心、刻骨銘心、我們的民工兄弟姐妹們一定相當一段時間惡夢連連......


一、我們是群民工


我們是群民工,我們來自廣闊而親情的農村,我們或雋兒;我們或帶女;或者拋棄年邁雙親於家中......。


我們來到這座"開放"的城市,我們不是來淘金,我們是來尋找失落已久的希望,來尋找生活的出路,來尋找生存的機會。我們像螞蟻一般在這座城市忙碌,髒活,我們干;累活,我們干;苦活,我們干;險活,我們干;因為我們能幹,這座城市繁榮了。


二、瘋狂的惡勢力


我來到東莞的第二天就被他們洗劫一空。


那天我與同鄉在東莞虎門龍眼工業區找工作途中,被幾名警察和治保人員攔了下來索要暫住證。我趕緊拿出火車票說是剛來的,一個穿著警服的而滿臉酒氣的人吼道:"火車票頂個屁用"。說著就把車票撕個粉碎,隨手一拋,滿地都是白色碎紙霄,完全沒有我們說理的份兒。有一個穿著便衣的治安人員從警察的身後跑出來對著我的肚子就是一腳,我想吐;卻怎麼也吐不出來,想吐的感覺蓋過了痛的感覺。


再也沒有人爭辯了,只有一聲不吭,任憑這幫土匪踐踏人權。包括上班從這裡經過的行人,沒有人據理力爭,沉默得像一群凶猛的狼群正對無力反抗羔羊而恨不得斷其喉、盡其肉。


我們是一群被剝奪了生存權利的難民,我們全部被押到龍眼治保會,有二、三百人之多,一個一個的被搜身,我身上僅有的180元錢全部強拿去,關押至晚上12點多才把我們放了出來。不少都是附近工廠的"打工仔、打工妹"。


三、外來"三無人員"


對於"三無人員"這個特殊時期的特殊稱呼,被當"三無人員"收容的兄弟姐妹一定記憶猶新:沒吃,沒喝,沒地方睡,整天與臭蟲、臭氣作伴的被收容民工,他們就不把民工當人看......。


這次是我來東莞的第四天晚上去找在大寧做工的朋友那裡玩(也是想請他幫我找一份工作)我們見面後彼此都很高興,有說有笑的去看投影(如果知道將會在我們身上發生悲劇,保證我們誰也笑不起來)看完投影將近12點鐘。我們走到朋友租住的房門口時:隱約聽到從村子裡傳來陣陣哭喊聲,還有哀求的聲音,狗也在叫,總之相當亂,不時有衣冠不整的人從村裡跑出來,後面有治保人員拚命的追。藉著路燈,我看到很多人是披著衣服跑出來的,有的只穿三角褲,沒命的逃,更有幾個女孩穿著粉紅色的睡衣被治保人員押了出來。未來東莞之前,對於東莞警察對"三無人員"的殘酷無情,我早有耳聞,今日得以相見,竟比想像中的還要慘三分,我一直不敢相信查暫住證是如此恐怖。我朋友趕緊開門進去,關上房門不敢開燈,伸手不見五指,難怪人們說東莞黑暗,我不解地反問:是否東莞晚上沒電呀?他們都笑我沒見識。幾分鐘後,房門有人用鐵棍敲得山響;"快開門,快開門,派出所查暫住證的,不開就把門踢爛,抓到了就往死裡打"。朋友一聽怕了,怕他們把門踢爛了要賠償,怕警察發了火抓到了往死裡打。剛一開門就有兩個如狠似虎的人衝進房間,抓住我倆就是幾個耳光,我朋友的鼻子立馬流下了鮮紅的血,我的臉被打麻木了,眼昌金花。我們有一百多人被押到大寧治保會,一輛大客車改裝的囚車停在治保會門口,我們全部的人被趕上了這輛囚車,男女混裝在一起,個個膽顫心驚,臉色蒼白,哀嚎聲一片,仿如世界未日。有女人哀求警察放她走,家裡還有孩子要她帶,更有人拿出十元錢請圍觀的本地人幫他打電話找人救自已出來。根本沒人理會,因為東莞人勢利;因為東莞人麻木不仁;因為東莞是一個完完全全被惡勢力控制的城市。這群圍觀的本地人和當年看著日本人吃自已同胞"人血饅頭"還拍手叫好,大聲喝采的東北人有何不一樣?他們像看動物一樣圍觀,還不時對車內的靚女指指點點,滿嘴黃板牙的乾瘦老頭一臉淫笑。


我們送到了樟木頭收容遣送站是凌晨三時。我在樟木頭收容遣送站待了十二個小時,同鄉用六百元錢將我保出來。


東莞,是一個什麼也看不見的城市,頭頂的黑雲壓得你抬不起頭。這個黑暗的角落裡所發生的悲劇是你無法想像的。我們不禁要問;為什麼警察......又是警察......為什麼要指鹿 為馬,不分青紅皂白地把正常流動人員當作"三無人員"而收容呢?


答案誰都知道,因為利益的驅使。


東莞的發展史:是一部新一代農民工的血淚史,說東莞是靠搶劫發展起來的並不過分。


四、女兒淒厲的哭聲似乎要炸破東莞上空黑沉沉的烏雲


妻子帶著只有幾個月大的女兒來看我(那時我在大板地的工地上做事)當晚治保會查房。我妻子拿出身份證、結婚證、火車票給他們看,但是都不行,沒有暫住證每人罰款200元,我們再解釋就遭到他們大聲訓斥及漫罵,嚇得我女兒嚎啕大哭,女兒淒厲的哭聲似乎要炸破東莞上空黑沉沉的烏雲。另一工友的孩子哭著說:"爸爸媽媽我們回家吧?這裡有壞蛋"。


我怕送去收容站遣送站,我知道送去那裡需要更多的錢才能保出去。沒保的人就勞改幾個月,親人接回家時,已是皮包骨頭。我只有認罰,就當退財消災。


同樣是我們可愛的祖國;同樣是我們可愛的人民;中國人走在中國的土地上;還要被敲詐與侮辱。我們擁有正常的職業卻失去了中國公民最起碼的尊嚴!我們走在路上或在租住的房間睡著,就被警察抓了,家人、同事、朋友只知道莫名的失蹤,失去音信。於是家人找、同事問、朋友打聽,一個人失蹤可能影響整個社會。這不是與收容遣送法是背道而馳嗎?你們還好意思、括不知恥地伸出你那骯髒的肥手光天化日之下掠奪我們農民工那微薄的血汗錢?盡做禍國殃民,唯利是圖的事。


五、我彷彿看到了孫志剛血肉模糊的身軀!彷彿看到了倭寇又在查良民證!


警察有什麼資格?有什麼臉皮?可以厚顏無恥地;瘋狂地;慘無人道地吸取我們外來兄弟姐妹的血液,明明是強盜羅輯還信誓旦旦地說是維護地方治安,其荒謬與無恥的程度恐怕連佔山為王的草莽強盜聽了都汗顏!


六、我爺爺是抗日英雄


我爺爺王晚香英勇抗日,帶領部隊堅持在抗日一線。為瞭解放全中國,他付出了青春和生命!犧牲時任師長之職,我家的門口現在都有掛著烈屬光榮牌與人民政府頒發的榮譽證呢!


七、黑暗無天日


我們外來工就再也不敢面對那些兇惡的警察和治保人員,睡覺的地方選擇在山上的墓地旁(本地人把祖先的墓修得特別豪華)。


六月二十三日我與同鄉在北柵樹田村的山上睡覺到一點鐘左右,在睡夢中聽到有人大聲喊:"不要跑,不要跑"驚醒,那個同鄉說:"肯定是查暫住證的人來了"。我們站起來就跑,誰知沒跑多遠就聽到幾聲槍響,我被打中大腿倒在地上,幾個持槍人將我抬到停在路邊的一輛小汽車裡,汽車開到北柵派出所停留了半個小時後才把我送去虎門醫院。


第二天北柵派出所的人就用恐嚇與誘供的手段按他們的意思做了一份假筆錄。


那天我在醫院的病床上睡覺,被胸口陣陣疼痛痛醒,掙開眼時;看見幾個派出所的人站在我的病床前,其中一個人手裡拿著鑰匙使勁往我胸口扎,並說:"你要老實點,我保證把你的腿治好,到時給你車費回家,你說做了違法的事情也沒事,反正你的腿斷了走不了路回家等等"。


誰知我在醫院治療僅四天時間,在我傷情還沒好轉的情形下就把我關進北柵派出所一間黑黑我房間裡,該房僅留一個洞口,一位老人從這個洞口一天送一、二次飯給我,當時我大腿發炎根本不能行走,頭幾天沒吃過飯,就這樣在這間黑屋子裡度過了六個月時光。在這段時間裏,派出所不斷審訊我(因為他們知道憑這份恐嚇和誘供的筆錄根本沒什麼用,更不能大白於天下)為了得到我搶劫的口供,常常動用警具打得我死去活來。特別是冬天,竟用電冰霜冰冷的水往我頭上澆,身上又冷又濕,凍得我只想死去。就這樣在北柵派出所的人嚴刑拷打下度過了人生最痛苦的六個月。


九、東莞警察致人殘疾還嚴加逼害


北柵派出所的人每天對我輪流審訊,輪流逼供,我全身上下傷痕纍纍,從我身上就能明顯的看出一百多處東莞警察為我留下的傷痛。


後來再次被這幫惡勢力逼害成神經病。他們又把我送去虎門看守所,看守所的人看到我的情形後就不願意接收我,派出所的人與看守所的人說了一些話後,就把我關進該看守所。在看守所關押三個月後,在我的病情越來越嚴重後,在他們確認我無法恢復記憶後,北柵派出所才通知我的家人接我回家。


北柵派出所為了掩飾自已的種種錯誤,關押九個多月不給我一張合法的文書,連放我出都巧妙利用看守所的人用汽車送我到虎門路口就走。


十、我的病直到現在才有了徹底好轉


我根本沒有犯罪事實和違法行為,派出所不僅非法使用武器、警戒造成我身體嚴重傷害。而且對沒有犯罪的我錯誤關押九個多月,這一系列的違法執法致我身體殘疾。為了治病;家裡值錢的東西都變賣了,還欠下一身債務,一家三代住在僅有的兩間破瓦房裡,我現在一身是病,生不如死......。


我的病情直至現在才有徹底好轉,對我被打的過程才逐步回憶起來。對我年邁的母親是一個驚喜,對東莞警察來說絕對是個奇蹟。


十一、警察當場就打死了兩民工


周 輝:湖南省隆回縣丁山鄉人


王四明:湖北省通城縣大坪鄉人


他們死了,他們永遠閉上了痛苦的雙眼。是老母親正等著他回去扶養呢?還是幼兒正等著他回去撫養呢?或是嬌妻正在門口等著他回去的依靠?可是;他死了,支撐這個家的支柱倒了。他的老母親還有淚水哭出來嗎?他的幼兒還能在夢中見著自已的爸爸嗎?在門口等待的嬌妻從此還會有肌肉消瘦下去嗎?他死了,閻王爺向他的靈魂查驗暫住證嗎?閻王爺有理由收取暫住費,因為靈魂也要暫住之所!


十二、路漫漫 其修遠兮 吾將上下而求索


這是最慘無人道,令人髮指的腐敗大案。通過正規渠道尋求解決辦法,致使忍受百般刁難,比當年秋菊打官司要曲折一萬倍,國家有關領導的批示還不如當地執法人員的一張擦屁股用的草紙。他們故意在接近正義的路上布設關卡,形成了種種阻力。近年來;社會不斷發生的群體性事件已經證明,公民維權渠道不通,把維權者逼上絕路,難道非要受害人造成重大之傷亡等等,方能得到名方關注與重視嗎?


十三、東莞公安沒有認輸的習慣


我向東莞市公安局申請國家賠償,他們一時說賠一時又說不賠(連公安局信訪辦的領導都是這樣說:賠一點錢給你回家算了,不要在這裡吵了)他們都認為我在公安局胡鬧,不應該找他們的麻煩。為什麼不想想我一個好端端的人被他們的人打成殘疾還橫加逼害,這是誰對我造成的?難道就不應該對我負責嗎?難道有權利就可以這樣嗎?他們一拖再拖還說是按所謂的規章制度辦事,為什麼不把自已份內的事規定規定?東莞公安局院內寫著為人民服務的標語:"人民公安為人民"我看是應該改成:人民公安害人民!我知道公安人員違法亂紀也有領導包屁,也不會向受害人認輸的習慣。難道東莞公安領導就這樣不給受害人一個明明白白的交待嗎?人們想看到的是公平與正義!


十四、百姓維權難 難於上青天 人民清官 你在哪裡?


司法救濟是最後的救濟渠道,可是司法腐敗!


這個案子沒有一個律師敢受理,正如東莞市司法局對面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很無奈地拒絕說:"你這個官司在這裡沒有那個律師敢接你的案子,我們也怕東莞公安局的小人陷害,我們律師也要吃飯。


一請求法律授助也沒人敢受理,我無助,我孤立......


一開廳之日沒律師,但我還是相信正義與公道。


可是;很遺憾!現實生活中讓每一個無錢又無權的老百姓都感受到遺憾!只有小學文化的我多次發言被法官打斷,才有後來那個不公正的判決。


我不禁要問:涉及該案的法官,你們的行為是否愧對法律的尊嚴?是否愧對法官的天責?是否愧對自已的良心?沒有誠信喪失尊嚴,和諧社會如何構建?是權大還是法大?依法治國只是一名空話,那法律制定了又有什麼用?對那些精神上飽受現實殘酷受傷的靈魂是失望。對那些受到傷害而又討不到說法的弱者是無奈。


你們挖空心思瞞天過海,欺騙了人民,欺騙了法律。一切之一切可怕的歪理!歪風!勾結!包屁!官官相護讓正義望而卻步。


一國法何在?正義何在?常聽老百姓抱怨說:民告官難!對無錢無權又勢單力薄的老百姓更難。


神話故事唐僧師徒取經要經歷九九八十一難,這是佛祖對其求取真經的考驗。如果現代公民維權也要經歷諸多磨難,不知考驗的將是什麼???請有關部門認真查處政府行政機關人員利用職權故意包庇,掩蓋十分明顯的違法犯罪行為。以維護公平、公正、使政府行政機關成為講道理的;依法辦事的部門。請還神聖的;純潔的司法公正一方淨土;望太陽從東方起。


我決定昌著生命危險也要討回公道,還我清白。希望東莞市公安局能對自已的違法行為面對社會,面對法律。


當你知道這些慘絕人寰;令人髮指的暴行就發生在我們這個現實社會的時候,你能充耳不聞,假裝不知道嗎?當這一幕幕慘劇隨可能發生在你親人身上的時候,你能無動於哀嗎?當這個社會需要人民心底發出怒吼的時候,你能裝聾作啞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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