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拿「豬權」來糊弄「人權」

新年剛到,就在網上看到好消息:說重慶實施了"人性"化屠宰,被殺的豬在死前可以享受到桑拿浴,死時還伴奏著《安魂曲》......云云。沒有核實此事是真是假,不過以前也不止一次看到過類似的在不同地點的報導,這種作秀,初一看只能說是"豬性"化:讓豬安樂死去,減少死時的痛苦,並讓豬的在天(或地)之靈魂(如果有的話)得到安慰。但這並不是真的保護"豬權",如果真是這樣關懷豬的生命的話,那又何必送去屠宰呢?試看為了保護生命物種多樣化,保持生態平衡,我們做了多少努力啊!就是家養寵物也不會弄進屠場的,所以這只是作秀,是為了表示一種對生命的普遍關懷與敬畏。這還是為了表示"人性",也有一說,說是豬死得愉快時,其肉也好吃些,類似於奶牛聽音樂時,產的奶就又多又好......,這一切還不是為了人享用嗎?歸根到底還是為了"人權"。再說這人權,它就決不等於豬權,不能用豬權來糊弄人權。當然人也與任何生物一樣,首先要生存,首先要溫飽,這也不假,但我們也看到了不少負面報導,使人的生命都得不到最基本的保障......,就是在同一個重慶,近日也有報導,病危老人在西南醫院因未能得到及時救治而死亡。在關懷生命上,我們總該先關懷人的生命,再去世關懷豬吧!更為重要的是:人權還有更為本質的是作為人的存在的財產權與自由權。在財權方面,又是重慶,去年的最牛釘子戶拆遷可是鬧了很久啊!在言論自由上,也是重慶去世年的彭水詩案被稱為現代文獄而進入記錄。生存權是首要的,是人權的必要條件,但它絕不是人權的全部,更不是人權的充分條件,人的自由權才是當今人權的核心。獨立的人權組織"自由之家"15日發表調查報告指出,2007年全世界有五分之一國家違反公權和公民自由,俄羅斯、伊朗、巴基斯坦、委內瑞拉和中國等世界許多國家的政治自由出現倒退,36%的世界人口不是生活在自由中,其中約一半是中國人。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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