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石油機械廠一員工辭職 遭單位索賠5600萬

核心提示:北京石油機械廠一員工辭職遭原單位5635.98萬元的天價索賠。北石稱其離職導致廠方出售的機械配套服務跟不上,最終買家不願支付合同款,因此他要對此負責。

中國網1月6日報導 去年3月5日離開原單位北京石油機械廠(北石)後,唐德連至今仍無法找工作。因為北石不認定他已離開這一事實,不解除用工關係,不發還人事檔案,同時卻把他的工資、社保都停了。

沒有檔案,沒有公司願意接收,沒有收入,無奈之下,他尋求海淀區勞動仲裁委員會的幫助,要回自己的檔案。不料公堂之下,北石對"放飛"唐德連提出苛刻要求:"賠償廠方損失共計5635.98萬元"。

記者通過北石網站上的聯繫電話打過去瞭解到,北石是中石油下屬企業。

走不掉的員工

2003年7月7日,剛剛大學畢業的唐德連進入了北京石油機械廠工作,合同一簽5年,2008年7月31日終止。2007年3月5日,唐德連以身體虛弱為由遞交了辭職報告,而北石也於當日安排唐德連辦理了硬體交接手續,把公司配給的筆記本電腦等設備歸還。

2007年3月5日,離合同到期還有將近17個月。按照合同,唐要向北石支付850元的違約金。

唐德連本打算繳納850元違約金就走人,但是沒有想到的是北石拒絕接受這850元,也拒絕承認唐德連的辭職。唐德連說,一個月之後的4月7日,他再次回到北石要求轉移檔案關係,卻被廠長劉廣華拒絕,劉甚至還放下話說:"你可以去告我。"

無奈之下,4月29日唐德連向海淀區勞動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訴,然而,北石卻對此提出了反訴請求,並且第一次提出了5635.98萬元的巨額經濟賠償。勞動爭議經過公開審理後,海淀區勞動仲裁委員會於2007年7月6日作出裁決:雙方勞動關係依然存在,駁回了北石廠索取的巨額經濟賠償。

5600萬賠償從何而來

從850元的賠償金到5600多萬,翻了整整60000多倍。唐德連的代理律師楊健說:"我還是第一次遇見用人單位向員工提出如此巨大的賠償數額。"

這5600萬又是如何算出來的呢?根據北石的說法,主要是因為唐德連的離職,導致廠方出售的機械配套服務跟不上,最終買家不願支付合同款,因此唐德連要對此負責。

而楊健的解釋是:"該合同上並沒有明確確定由唐德連來提供配套服務,並且這是北石與其他單位的合同關係,北石可以依據合同向欠款單位通過訴訟程序解決,這與唐德連的辭職沒有任何關係。"楊健還指出,就算根據北石提供的證據,也證明不了它遭受了多少損失。特別是,北石出示的合同款加起來才2000多萬,距其索賠的5600多萬相差甚遠。

為什麼辭職這麼難?

2008年1月3日,在《勞動合同法》實施的第三天,唐德連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再次去海淀社保大廈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解除勞動關係。楊健告訴記者,勞動局相關工作人員回應說,解除勞動合同這一項不受理,是否解除勞動關係是法院的事情。

唐德連現在覺得自己走投無路,為什麼辭職這麼難?

為了瞭解北石提出"5600萬"天價索賠的心態,記者多次聯繫北石,希望針對此事進行採訪證實,但是北石劉廠長的電話卻長時間無人接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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