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張淑霞,住在北京市順義區張鎮趙各莊村中長街27號.電話 6738 5992
我丈夫劉金河是一個老退休工人。為了迎接2008年奧運會,全國從城市到農村都在大搞環境衛生,預防污染。2006年8月10日,劉金河為了保護社會環境衛生,為了保護全趙各莊村村民喝的自來水不受豬糞便的污染,卻被我家的東鄰劉秋立、吳鳳英母子二人合夥暴力毆打致死。
順義公、檢、法三機關為了包庇罪犯,篡改事實、隱瞞真相、惡意串通、共同造假,以公訴刑事案開庭,民事判決。劉金河被合夥暴力毆打致死一案既然是公訴案,說明案情重大,為什麼在判決時要以民事,這就是證明了2006年8月11日上午,罪犯吳鳳英的大女兒劉秋華(劉艷梅)在趙各莊大街上公開趾高氣揚的叫囂:「早就該死,死就死了,我妹妹她們家公安局、檢察院、司法局都有人,頂多賠他點喪葬費就得了。」
劉金河被打死後,罪犯吳鳳英的家人及女兒們不但沒有絲毫後怕,反而在大街上公然叫囂,好一個憲法的任意踐踏猖狂者。而事實最終印證了打死劉金河的來頭是有備而來。趙各莊村村治保主任楊福芝不但不管,案發後順義區公安局刑警偵查是弄虛作假,所有的證人都是治保主任楊福芝指派的,還惡意串通,有人指揮,從順義公安分局法醫鑑定的死亡時間上足以說明問題。
順義區公、檢、法三機關為了包庇罪犯把社會環境衛生、防止全村人喝的自來水不受豬糞便細菌的侵害,故意說成瑣事。罪犯吳鳳英自己在刑警吳剛的誘供下說是因豬屎尿的問題毆打的劉金河,並多次撞擊劉金河,直到把劉金河推撞到溝裡看著不動了才安然回的家。罪犯吳鳳英說用肩頂的話是刑警吳剛引誘所說,實際上是罪犯吳鳳英是用頭猛撞的,當時張淑霞就在現場親眼所見,周圍並無一人。被順義區公、檢、法三機關故意漏掉的罪犯劉秋立的供詞中,劉秋立看見吳鳳英低頭奔劉金河撞去。
罪犯劉秋立、吳鳳英母子二人互相包庇,順義區公、檢、法三機關不是在尊重憲法、保護人權,而是在藐視憲法、踐踏人權、徇情枉法、瀆職侵權。從2006年10月17日以後,我們多次要求重作屍體檢驗鑑定,向各個部門多次的提出申請,但都被扣壓。就因為劉秋立的二姐夫(李保國)的直系親屬在順義區檢察院裡身居要職(李長滿是檢察院的紀委書記),所以公、檢就聯合串通,共同造假。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檢察院審查、批准逮捕檢察院裡有掌屋重權之人,難道就可以隨意篡改事實,為刑犯減消罪責任,草殲人命嗎?檢察院有著直接架起社會和諧穩定的法定的義務責任,天砰掌握的歪與正全看這個掌握天砰的檢察長。順義區這個檢察長徇情枉法,不當把天砰打歪推倒,反爾串連公安、法院。是啊!誰敢得罪檢察長,哪個當官的犯錯都有檢察院來審查,這就印證了2006年12月16日被害人親屬到順義區檢察院提起抗訴,當時人檢察人員不許我被害方抗訴,理由是刑犯不抗訴就沒有受害方的抗訴權力,事後檢察人員打電話告訴受害人親屬,這不是他辦案人員想做的,也不是他們科長想做的,是檢察院領導不批,這個辦案人員懼怕權勢、怕丟了官職。明知是故意致人死亡,也要按過失致人死亡來定罪,順義區檢察院的檢察長有問題。吳鳳英的親戚曾在趙各莊村裡揚言:「把錢硬堵海眼,也不賠他劉金河家屬,判的錢越多,越是早已做好的窩,劉秋立他家在這裡沒少花錢。」懇求領導派專案組調查劉金河被合夥暴力毆打致死一案。
老百姓不是常說嗎,無風不起浪,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順義檢察院的紀委書記李長滿利用公職為其他李家的人(李保軍、李保國、李保國的姐姐)在趙各莊村購置大量的房屋,那原本是趙各莊供銷合作社的,佔地是趙各莊村民的的土地,不屬於國家土地,更不屬於他前王會村的。他們在前王會村有大量的房屋,請領導調查,如有假願承擔法律責任。
假如劉秋立、吳鳳英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總書記胡錦濤沾親帶故,順義公、檢、法是否還要把我張淑霞打入監牢????如果刑犯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總理溫家保的親戚,順義公、檢、法還得把被害人劉金河留下的遺產執行了,倒賠他劉秋立、吳鳳英。這就叫特色中國、法制國家、法制政府,且看順義區公、檢、法是怎樣為胡錦濤總書記來搞和諧社會?要奧運,更要人權。
2007年12月 16 日 来源:
我丈夫劉金河是一個老退休工人。為了迎接2008年奧運會,全國從城市到農村都在大搞環境衛生,預防污染。2006年8月10日,劉金河為了保護社會環境衛生,為了保護全趙各莊村村民喝的自來水不受豬糞便的污染,卻被我家的東鄰劉秋立、吳鳳英母子二人合夥暴力毆打致死。
順義公、檢、法三機關為了包庇罪犯,篡改事實、隱瞞真相、惡意串通、共同造假,以公訴刑事案開庭,民事判決。劉金河被合夥暴力毆打致死一案既然是公訴案,說明案情重大,為什麼在判決時要以民事,這就是證明了2006年8月11日上午,罪犯吳鳳英的大女兒劉秋華(劉艷梅)在趙各莊大街上公開趾高氣揚的叫囂:「早就該死,死就死了,我妹妹她們家公安局、檢察院、司法局都有人,頂多賠他點喪葬費就得了。」
劉金河被打死後,罪犯吳鳳英的家人及女兒們不但沒有絲毫後怕,反而在大街上公然叫囂,好一個憲法的任意踐踏猖狂者。而事實最終印證了打死劉金河的來頭是有備而來。趙各莊村村治保主任楊福芝不但不管,案發後順義區公安局刑警偵查是弄虛作假,所有的證人都是治保主任楊福芝指派的,還惡意串通,有人指揮,從順義公安分局法醫鑑定的死亡時間上足以說明問題。
順義區公、檢、法三機關為了包庇罪犯把社會環境衛生、防止全村人喝的自來水不受豬糞便細菌的侵害,故意說成瑣事。罪犯吳鳳英自己在刑警吳剛的誘供下說是因豬屎尿的問題毆打的劉金河,並多次撞擊劉金河,直到把劉金河推撞到溝裡看著不動了才安然回的家。罪犯吳鳳英說用肩頂的話是刑警吳剛引誘所說,實際上是罪犯吳鳳英是用頭猛撞的,當時張淑霞就在現場親眼所見,周圍並無一人。被順義區公、檢、法三機關故意漏掉的罪犯劉秋立的供詞中,劉秋立看見吳鳳英低頭奔劉金河撞去。
罪犯劉秋立、吳鳳英母子二人互相包庇,順義區公、檢、法三機關不是在尊重憲法、保護人權,而是在藐視憲法、踐踏人權、徇情枉法、瀆職侵權。從2006年10月17日以後,我們多次要求重作屍體檢驗鑑定,向各個部門多次的提出申請,但都被扣壓。就因為劉秋立的二姐夫(李保國)的直系親屬在順義區檢察院裡身居要職(李長滿是檢察院的紀委書記),所以公、檢就聯合串通,共同造假。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檢察院審查、批准逮捕檢察院裡有掌屋重權之人,難道就可以隨意篡改事實,為刑犯減消罪責任,草殲人命嗎?檢察院有著直接架起社會和諧穩定的法定的義務責任,天砰掌握的歪與正全看這個掌握天砰的檢察長。順義區這個檢察長徇情枉法,不當把天砰打歪推倒,反爾串連公安、法院。是啊!誰敢得罪檢察長,哪個當官的犯錯都有檢察院來審查,這就印證了2006年12月16日被害人親屬到順義區檢察院提起抗訴,當時人檢察人員不許我被害方抗訴,理由是刑犯不抗訴就沒有受害方的抗訴權力,事後檢察人員打電話告訴受害人親屬,這不是他辦案人員想做的,也不是他們科長想做的,是檢察院領導不批,這個辦案人員懼怕權勢、怕丟了官職。明知是故意致人死亡,也要按過失致人死亡來定罪,順義區檢察院的檢察長有問題。吳鳳英的親戚曾在趙各莊村裡揚言:「把錢硬堵海眼,也不賠他劉金河家屬,判的錢越多,越是早已做好的窩,劉秋立他家在這裡沒少花錢。」懇求領導派專案組調查劉金河被合夥暴力毆打致死一案。
老百姓不是常說嗎,無風不起浪,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順義檢察院的紀委書記李長滿利用公職為其他李家的人(李保軍、李保國、李保國的姐姐)在趙各莊村購置大量的房屋,那原本是趙各莊供銷合作社的,佔地是趙各莊村民的的土地,不屬於國家土地,更不屬於他前王會村的。他們在前王會村有大量的房屋,請領導調查,如有假願承擔法律責任。
假如劉秋立、吳鳳英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總書記胡錦濤沾親帶故,順義公、檢、法是否還要把我張淑霞打入監牢????如果刑犯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總理溫家保的親戚,順義公、檢、法還得把被害人劉金河留下的遺產執行了,倒賠他劉秋立、吳鳳英。這就叫特色中國、法制國家、法制政府,且看順義區公、檢、法是怎樣為胡錦濤總書記來搞和諧社會?要奧運,更要人權。
2007年12月 16 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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