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大學生孫志剛被警方打死的事件之後,廣州最近又出現另外一起同警方執法有關的事件,引起海內外媒體的密切關註:一個小有成就的腦外科專家、副教授在巡警盤查的時候同對方發生爭執,巡警隨後開槍,將醫生槍殺。消息傳來,輿論嘩然。家屬和同事一開始紛紛要求討回公道,同時官方媒體對該事件也進行了跟蹤報導,不過援引的消息來源大都是警方以及事發後很快被警方羈押的證人的證言。此外,死者家屬以及醫生同事最近也三緘其口,拒絕向外界透露更多內情,不知道是否出於官方的壓力。那麼,究竟這個事件發生的來龍去脈如何呢?警方開槍是否有過度使用武力的嫌疑呢?官方媒體的報導是否反映了事件的全部真相呢?針對這些問題,我們本集調查報導將全面展開調查。
十一月十三日凌晨四點多, 在廣州海珠區南泰路與寶崗大道交界處,海珠分局南石頭派出所的巡警葉青雲在盤查珠江醫院醫生、副教授尹方明的時候,雙方發生爭執,巡警隨後開槍,子彈穿過車門,從尹方明的左側腋下打入心臟,同時穿過肝臟,導致心臟肝臟破裂,凌晨五點十五分,尹方明被送到距離出事地點一公里左右的、他工作的珠江醫院。珠江醫院的急診醫生診斷他死於槍傷,他表示,搶救屬於無效治療。該醫醫院的一名護士對本臺記者表示,尹方明被送進醫院時已經死亡,是傷到心臟。
那麼,究竟現場發生了什麼事情導致槍擊事件的發生呢?記者詢問開槍巡警工作的海珠區南石頭派出所,但一名工作人拒絕透露有關情況:"上面處理嘛,不是我們處理,這個事情上面去定的嘛..."。當記者問到開槍警察葉青雲的情況時,他明顯不耐煩:"這些事情我不方便回答你"。他還否認上面有規定不准向外界透露情況。記者又詢問該派出所另外一名巡警,他婉拒記者的採訪:"不好意思了,你向上級去瞭解,不好意思"。
記者又詢問派出所上級主管機關、海珠區公安分局,對方卻表示:"這個情況我們不可能透露給你們"。記者問是否他們有紀律不准說這些事情,他作出肯定回答:"對,不方便跟你們說!"。另外一名該局的官員也說:"你要採訪要經過我們上級部門的......我們不便說"。
廣州市公安局新聞辦公室在事發後第二天發布通報說:海珠區公安分局民警駕駛警車盤查可疑車輛過程中遭到阻撓,在被搶走警察證並被強行拖行數米後,被迫鳴槍,造成一名男子死亡。通報還說,警車因為發現一輛車的前後車牌均被報紙包裹因此進行盤查,但遭到駕車男子的阻撓,並強行搶走出示的警察證。然後該男子迅速倒車,造成民警膝受傷,官方的通報還說,為防止其駕車逃跑,民警 不得不鳴槍示警,該男子被送到醫院搶救無效死亡。然而,死者家屬對這些說法表示強烈質疑。 其家人表示了三點疑問:其一,車的車牌不可能被報紙包裹,其二,無論如何爭執也不能開兩槍,其三,警察被拖行數米是否屬實?瞭解內情的珠江醫院的一名護士也同意家屬的看法,她對本臺記者說: "他本來就是軍車的車牌嘛,他有證那些東西的嘛。有那些軍牌證的嘛,他都給警察看了,而且他(警察)知道是珠江醫院的人,還是開槍了"。
據調查,珠江醫院原來就是軍方 的醫院,尹方明的車牌可能過期,但不是假車牌。此外,對於公安何時能開槍是有明文規定的,廣州律師黃卓童介紹說:"這個是按照公安機關的規定,究竟這種時候開槍,是不是這個時候該開槍,應該按照公安機關的規定,公安內部規定我們不清楚,也不好說......"。
按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條例》第九條,警察使用槍支警械,主要是涉及爆炸、放火、偷毒,劫持人質等嚴重危害公共安全,危及公民生命的,或者暴亂聚眾械鬥,暴力襲警等,目前證人正式的證言沒有發布,因此尹方明是否襲擊警察目前尚不完全清楚。但珠江醫院的一名護士證實說,當時尹方明並不像警方公布的那樣喝了酒;此外,尹方明也不可能將警察拖行:"他(肇事警察)都說了很多謊的,我們出車師傅、護士下去,那個車牌根本沒有用紙包住的,造假他說用紙包住。然後說我們教授怎麼怎麼樣,實際上他自己那樣子,造假,造得太假了"。記者追問:"教授是否喝酒了呢?是否將警察拖行呢?"她回答:"這是不可能的,怎麼可能拖行呢?那個教授(尹)他死在自己車上,車上還有安全帶,你說他怎麼拖那個警察,想也想得到,不可能的是不是?!他怎麼可能將警察用自己繩子綁住,然後再拖著走,不可能嗎!而且他(警察)打了兩槍,第一槍打在車上後就沒人開車了,再打車輪,根本就不是什麼朝天示警的,真的是開玩笑"。
據調查,開槍時在尹世明車上的重要證人王燕鳴被扣押 90個小時後才被釋放,警方還表示說,王燕鳴是主動同意接受警方的調查。然而,據當地不同的報刊披露,從德國歸來的王燕鳴被扣押90 個小時出來後情緒激動,眼睛通紅。他在公安羈押期間是否受到刑訊逼供外界至今不知曉。此外,證人王燕鳴的八十歲的老父親目前患有腦血栓等疾病,病情惡化,朝不保夕,被羈押的王燕鳴家人一直要求公安放人,但公安三天後才將他釋放。明顯違反了證人扣押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有關條例,其方式有點兒像紀委調查有腐敗嫌疑官員時採取的雙規。據證人王燕鳴對外界透露,當時他聽到尹方明在車外同警方爭執,並曾經進行勸說,不過,他後來上車坐到副駕駛的位置上,有聯防隊員用電警棍威脅他,電警棍離其胸口只有四厘米的距離,而且開槍警察是將他戴上手銬帶去派出所的。
對於官方調查組的屍體解剖檢查, 家人表示不信任,堅持讓南方醫科大學教授王慧君參加鑑定,記者日前詢問王慧君,她介紹有關情況說:
"我坦率地說,我只是(屍體檢查的時候)在旁邊看了一下,中山醫(院)承接這個案子,目前沒有任何消息。因為死者是我們附屬醫院的醫生,當然比較信任本院的法醫"。她表示,屍體檢查的結果應該同公布的情況是吻和的。不過現在還沒有出結論,因為屍檢報告需要一段時間才能出來。她還表示,案件的有些細節她並不清楚。
據調查,目前有關尹方明事件的報導在中國國內明顯減少,家屬,證人、專家在談起這個案子時也守口如瓶。一名知情人對記者表示,家屬目前都不說話,也拒絕記者採訪。與此同時,網上有消息說,官方已經禁止媒體對該事件進行跟蹤報導。據悉,該院醫生事發後不久曾自發舉行追悼會,但十分鐘內,由於官方壓力而草草結束。一位該院姓袁的醫生表示,他們對於尹方明的事件感到可惜也感到很無奈:"總是覺得可惜了,這麼好的教授就這麼沒了,都很難過,但是我們都幫不上忙,沒有什麼辦法了"。
當地一名律師認為,這個事件是個意外,但是,據多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廣州市民表示,事件不是孤立的。廣州警察在執法過程中使用武力不當,甚至敲詐勒索時有發生。他們還對記者表示,尹方明事件之所以被關注,主要是因為他的社會地位和醫生的身份。儘管如此,一位知情人表示,懷疑官方能公正處理尹方明事件:"肯定不可能那麼公正,肯定偏向那一方,警察,那麼大的面子,誰敢開玩笑"。
據悉,目前肇事的警察已經被停職審查,尹方明的妻子和年幼的女兒,每天都以淚洗面,沉浸於中年喪夫、少年喪父的哀慟之中。十一月二十日,在事發後一個星期,廣東省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劉玉浦信誓旦旦地表示,一週之內,對整個事件要有個明確的說法,但截止到十一月二十七日,一個星期過去了,但官方仍未公布案件的最新進展。
如果您親身經歷或者瞭解類似的個案,歡迎給本臺記者白帆寫信。來信請寄香港郵政信箱28840號,或者發電子郵件,地址是:[email protected]來信中請一定註明您的電話號碼,以便聯繫。您也可以上網收聽本臺節目,網址是:http://www.rfa.org/mandarin/zhuanlan/diaochabaod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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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十三日凌晨四點多, 在廣州海珠區南泰路與寶崗大道交界處,海珠分局南石頭派出所的巡警葉青雲在盤查珠江醫院醫生、副教授尹方明的時候,雙方發生爭執,巡警隨後開槍,子彈穿過車門,從尹方明的左側腋下打入心臟,同時穿過肝臟,導致心臟肝臟破裂,凌晨五點十五分,尹方明被送到距離出事地點一公里左右的、他工作的珠江醫院。珠江醫院的急診醫生診斷他死於槍傷,他表示,搶救屬於無效治療。該醫醫院的一名護士對本臺記者表示,尹方明被送進醫院時已經死亡,是傷到心臟。
那麼,究竟現場發生了什麼事情導致槍擊事件的發生呢?記者詢問開槍巡警工作的海珠區南石頭派出所,但一名工作人拒絕透露有關情況:"上面處理嘛,不是我們處理,這個事情上面去定的嘛..."。當記者問到開槍警察葉青雲的情況時,他明顯不耐煩:"這些事情我不方便回答你"。他還否認上面有規定不准向外界透露情況。記者又詢問該派出所另外一名巡警,他婉拒記者的採訪:"不好意思了,你向上級去瞭解,不好意思"。
記者又詢問派出所上級主管機關、海珠區公安分局,對方卻表示:"這個情況我們不可能透露給你們"。記者問是否他們有紀律不准說這些事情,他作出肯定回答:"對,不方便跟你們說!"。另外一名該局的官員也說:"你要採訪要經過我們上級部門的......我們不便說"。
廣州市公安局新聞辦公室在事發後第二天發布通報說:海珠區公安分局民警駕駛警車盤查可疑車輛過程中遭到阻撓,在被搶走警察證並被強行拖行數米後,被迫鳴槍,造成一名男子死亡。通報還說,警車因為發現一輛車的前後車牌均被報紙包裹因此進行盤查,但遭到駕車男子的阻撓,並強行搶走出示的警察證。然後該男子迅速倒車,造成民警膝受傷,官方的通報還說,為防止其駕車逃跑,民警 不得不鳴槍示警,該男子被送到醫院搶救無效死亡。然而,死者家屬對這些說法表示強烈質疑。 其家人表示了三點疑問:其一,車的車牌不可能被報紙包裹,其二,無論如何爭執也不能開兩槍,其三,警察被拖行數米是否屬實?瞭解內情的珠江醫院的一名護士也同意家屬的看法,她對本臺記者說: "他本來就是軍車的車牌嘛,他有證那些東西的嘛。有那些軍牌證的嘛,他都給警察看了,而且他(警察)知道是珠江醫院的人,還是開槍了"。
據調查,珠江醫院原來就是軍方 的醫院,尹方明的車牌可能過期,但不是假車牌。此外,對於公安何時能開槍是有明文規定的,廣州律師黃卓童介紹說:"這個是按照公安機關的規定,究竟這種時候開槍,是不是這個時候該開槍,應該按照公安機關的規定,公安內部規定我們不清楚,也不好說......"。
按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條例》第九條,警察使用槍支警械,主要是涉及爆炸、放火、偷毒,劫持人質等嚴重危害公共安全,危及公民生命的,或者暴亂聚眾械鬥,暴力襲警等,目前證人正式的證言沒有發布,因此尹方明是否襲擊警察目前尚不完全清楚。但珠江醫院的一名護士證實說,當時尹方明並不像警方公布的那樣喝了酒;此外,尹方明也不可能將警察拖行:"他(肇事警察)都說了很多謊的,我們出車師傅、護士下去,那個車牌根本沒有用紙包住的,造假他說用紙包住。然後說我們教授怎麼怎麼樣,實際上他自己那樣子,造假,造得太假了"。記者追問:"教授是否喝酒了呢?是否將警察拖行呢?"她回答:"這是不可能的,怎麼可能拖行呢?那個教授(尹)他死在自己車上,車上還有安全帶,你說他怎麼拖那個警察,想也想得到,不可能的是不是?!他怎麼可能將警察用自己繩子綁住,然後再拖著走,不可能嗎!而且他(警察)打了兩槍,第一槍打在車上後就沒人開車了,再打車輪,根本就不是什麼朝天示警的,真的是開玩笑"。
據調查,開槍時在尹世明車上的重要證人王燕鳴被扣押 90個小時後才被釋放,警方還表示說,王燕鳴是主動同意接受警方的調查。然而,據當地不同的報刊披露,從德國歸來的王燕鳴被扣押90 個小時出來後情緒激動,眼睛通紅。他在公安羈押期間是否受到刑訊逼供外界至今不知曉。此外,證人王燕鳴的八十歲的老父親目前患有腦血栓等疾病,病情惡化,朝不保夕,被羈押的王燕鳴家人一直要求公安放人,但公安三天後才將他釋放。明顯違反了證人扣押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有關條例,其方式有點兒像紀委調查有腐敗嫌疑官員時採取的雙規。據證人王燕鳴對外界透露,當時他聽到尹方明在車外同警方爭執,並曾經進行勸說,不過,他後來上車坐到副駕駛的位置上,有聯防隊員用電警棍威脅他,電警棍離其胸口只有四厘米的距離,而且開槍警察是將他戴上手銬帶去派出所的。
對於官方調查組的屍體解剖檢查, 家人表示不信任,堅持讓南方醫科大學教授王慧君參加鑑定,記者日前詢問王慧君,她介紹有關情況說:
"我坦率地說,我只是(屍體檢查的時候)在旁邊看了一下,中山醫(院)承接這個案子,目前沒有任何消息。因為死者是我們附屬醫院的醫生,當然比較信任本院的法醫"。她表示,屍體檢查的結果應該同公布的情況是吻和的。不過現在還沒有出結論,因為屍檢報告需要一段時間才能出來。她還表示,案件的有些細節她並不清楚。
據調查,目前有關尹方明事件的報導在中國國內明顯減少,家屬,證人、專家在談起這個案子時也守口如瓶。一名知情人對記者表示,家屬目前都不說話,也拒絕記者採訪。與此同時,網上有消息說,官方已經禁止媒體對該事件進行跟蹤報導。據悉,該院醫生事發後不久曾自發舉行追悼會,但十分鐘內,由於官方壓力而草草結束。一位該院姓袁的醫生表示,他們對於尹方明的事件感到可惜也感到很無奈:"總是覺得可惜了,這麼好的教授就這麼沒了,都很難過,但是我們都幫不上忙,沒有什麼辦法了"。
當地一名律師認為,這個事件是個意外,但是,據多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廣州市民表示,事件不是孤立的。廣州警察在執法過程中使用武力不當,甚至敲詐勒索時有發生。他們還對記者表示,尹方明事件之所以被關注,主要是因為他的社會地位和醫生的身份。儘管如此,一位知情人表示,懷疑官方能公正處理尹方明事件:"肯定不可能那麼公正,肯定偏向那一方,警察,那麼大的面子,誰敢開玩笑"。
據悉,目前肇事的警察已經被停職審查,尹方明的妻子和年幼的女兒,每天都以淚洗面,沉浸於中年喪夫、少年喪父的哀慟之中。十一月二十日,在事發後一個星期,廣東省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劉玉浦信誓旦旦地表示,一週之內,對整個事件要有個明確的說法,但截止到十一月二十七日,一個星期過去了,但官方仍未公布案件的最新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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