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訪民童國菁狀告公安部不作為一案一波三折。先是原本應在7天決定是否立案作出答覆的,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用了整整一年才於今年9月底立案。立案後,作為被告的公安部於10月16日向原告寄出了行政答辯狀,答辯人是公安部,法定代表人是公安部部長周永康。11月5日,北京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給原告發出信件,以「不符合行政復議法有關規定」為由駁回起訴。同時,信件中引述公安部的答辯狀,被告已經由前公安部部長周永康變更為現任公安部部長孟建柱。與此同時,準備到庭旁聽的上海訪民都遭到公安的傳喚,而作為原告代理人的鄭恩寵律師兩次被閘北公安傳喚。
這個案子從不立案到立案的反覆,顯然和黨內高層鬥爭有直接的關係。北京法院在將此案拖過法定的7天以後,應該是沒有打算再把這個案子翻出來審理的,因為如果撇開政治和權力因素,法庭在超過七天後不受理,從此案子如石沉大海,在中國是極其正常的現象,原告基本是無能為力的。超過七天以後重新把案子翻出來,至少有這幾個不利因素:提醒大家法庭違法了;給大家關於黨內高層權力鬥爭充分的想像空間;立案後,面臨的是審理和不審理兩種後果,審理後又面臨裁決的問題,這些都可能導致一部分人的不滿而引起更大的爭議。更何況此案的被告公安部的部長原來就是中共中央政法委的副書記,十七大又成了書記,是最高法院的實際主管。作為中國一個地方法院,這種吃力不討好的事情是不會去做的。如果沒有中央政法委以上的介入,這種事情發生的可能是零。
不管怎麼說,法庭最後還是立案了。立案比不立案好。遺憾的是,立案並不是因為這是正常的法律程序應該立案,而是因為高層的人為干預,這就很難避免這個案子在進行的過程中會不斷的有人為地干預,而這個干預會來自於權力鬥爭的各方。北京二中院駁回起訴就是來自另一方江家幫的干預。
從法院受理到駁回起訴,中間經過了一個半月。按照中共的內鬥潛規則,這類事不會由高層不同派系分別下令讓低層法院自行決定,往往是在法院確定受理的時候,上層已經達成了一定程度的妥協或默許,或者是其中的一方取得絕對優勢。否則,不僅法庭不會受理,公安部也不會回覆。不管怎麼說,法院後來突然公然違反法律不開庭就駁回起訴,不是另一方在整個權力鬥爭中取得了優勢,就是在這個特定案例上有了極充分的理由。
從權力鬥爭的角度看,當然有各種不同的說法,但一般都同意,中國早已已經過了毛鄧一言九鼎的絕對權威時代。說十七大胡溫在人事安排上沒有在政治局常委中取得多數可能有道理,但要說江家幫捲土重來再掌大權就更不可能了。
那麼江派最能拿出手的理由會是什麼呢?就是中共的生死存亡。他們會說,現在社會矛盾尖銳,上訪已經造成了社會動亂,嚴重的影響了黨的形象和威望,如果允許對維護黨的統治的最重要專政工具公安部起訴,局勢很可能就一發不可收拾,共產黨要倒臺了,誰也沒有好果子吃。當然,他們不會說今天的這種危機正是中共幾十年統治造成的,也不會說前任江澤民的班子要對此負主要責任。亡黨亡國的警告不僅是威脅全國人民的,也是綁架黨內任何試圖改變現狀人士的有效手段。
起訴侵犯人權的中共官員,無疑是爭取權利和警告為非作歹官員的一個途徑,也是大家應該去做的。但是,如果民間把希望僅僅寄託在黨內鬥爭高層介入,真正的司法公正就永遠不會有。因為無論誰在位,只要還想維護中共統治,就不可能黨的原則下有任何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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