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访民童国菁状告公安部不作为一案一波三折。先是原本应在7天决定是否立案作出答复的,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用了整整一年才于今年9月底立案。立案后,作为被告的公安部于10月16日向原告寄出了行政答辩状,答辩人是公安部,法定代表人是公安部部长周永康。11月5日,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给原告发出信件,以“不符合行政复议法有关规定”为由驳回起诉。同时,信件中引述公安部的答辩状,被告已经由前公安部部长周永康变更为现任公安部部长孟建柱。与此同时,准备到庭旁听的上海访民都遭到公安的传唤,而作为原告代理人的郑恩宠律师两次被闸北公安传唤。
这个案子从不立案到立案的反复,显然和党内高层斗争有直接的关系。北京法院在将此案拖过法定的7天以后,应该是没有打算再把这个案子翻出来审理的,因为如果撇开政治和权力因素,法庭在超过七天后不受理,从此案子如石沉大海,在中国是极其正常的现象,原告基本是无能为力的。超过七天以后重新把案子翻出来,至少有这几个不利因素:提醒大家法庭违法了;给大家关于党内高层权力斗争充分的想象空间;立案后,面临的是审理和不审理两种后果,审理后又面临裁决的问题,这些都可能导致一部分人的不满而引起更大的争议。更何况此案的被告公安部的部长原来就是中共中央政法委的副书记,十七大又成了书记,是最高法院的实际主管。作为中国一个地方法院,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情是不会去做的。如果没有中央政法委以上的介入,这种事情发生的可能是零。
不管怎么说,法庭最后还是立案了。立案比不立案好。遗憾的是,立案并不是因为这是正常的法律程序应该立案,而是因为高层的人为干预,这就很难避免这个案子在进行的过程中会不断的有人为地干预,而这个干预会来自于权力斗争的各方。北京二中院驳回起诉就是来自另一方江家帮的干预。
从法院受理到驳回起诉,中间经过了一个半月。按照中共的内斗潜规则,这类事不会由高层不同派系分别下令让低层法院自行决定,往往是在法院确定受理的时候,上层已经达成了一定程度的妥协或默许,或者是其中的一方取得绝对优势。否则,不仅法庭不会受理,公安部也不会回覆。不管怎么说,法院后来突然公然违反法律不开庭就驳回起诉,不是另一方在整个权力斗争中取得了优势,就是在这个特定案例上有了极充分的理由。
从权力斗争的角度看,当然有各种不同的说法,但一般都同意,中国早已已经过了毛邓一言九鼎的绝对权威时代。说十七大胡温在人事安排上没有在政治局常委中取得多数可能有道理,但要说江家帮卷土重来再掌大权就更不可能了。
那么江派最能拿出手的理由会是什么呢?就是中共的生死存亡。他们会说,现在社会矛盾尖锐,上访已经造成了社会动乱,严重的影响了党的形象和威望,如果允许对维护党的统治的最重要专政工具公安部起诉,局势很可能就一发不可收拾,共产党要倒台了,谁也没有好果子吃。当然,他们不会说今天的这种危机正是中共几十年统治造成的,也不会说前任江泽民的班子要对此负主要责任。亡党亡国的警告不仅是威胁全国人民的,也是绑架党内任何试图改变现状人士的有效手段。
起诉侵犯人权的中共官员,无疑是争取权利和警告为非作歹官员的一个途径,也是大家应该去做的。但是,如果民间把希望仅仅寄托在党内斗争高层介入,真正的司法公正就永远不会有。因为无论谁在位,只要还想维护中共统治,就不可能党的原则下有任何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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