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慚愧和榮幸
李元龍
說來慚愧,我是一個沒有什麼遠大理想,沒有什麼宏偉目標的人,我對生活,對命運之神的要求應該不算苛刻,即我非常看重古詩裡那種「朝出與親辭,暮還在親側」的平凡而又溫馨的情感生活,以及在真正的民主法制社會之下那種能夠自由地說話,暢快地呼吸的生活。雖然,我早在十八歲就有了「反心」,寫下了「老子堅決不入管理不好國家的黨」這樣的「反動」話,雖然早在二十來歲時即躲在軍隊被窩裡寫下了平生第一篇「反動」文章,雖然早在自我識字開始,我就嚮往善良、正義和真理,但直到整整四十五歲了,才在找不到其它讓我坐得下來練習電腦打字、操作技術,並且以為不會為自己招來禍殃的前提之下,在海外網路媒體發表了那四篇文章。
是的,當初以那樣的方式發表那四篇文章,我自以為自己是穿上了「隱身衣」的,我認為,不待見我文章的那個黨,那些會對我和我的文章惱羞成怒的人發現不了我,我打的是「秘宗拳」、「太平拳」,我說了鬱積於胸中幾十年的,在大陸任何媒體也不可能發表的真話、人話,卻又能平安無事,何樂不為。誰知我的無知讓我大大低估了他們的嗅覺,也低估了他們欲加之罪的「執著」和不擇手段,他們無限上綱、斷章取義,將我那四篇文章的寫作意圖「升華」到了故意「煽顛國政」「推翻社主」這一高得令我頭暈目眩的層面上來,並抓我、關我,最後還冒天下之大不韙地判了我兩年徒刑。
我在報社時,只要稍稍變通一下,作弊通過職稱英語考試,我早就獲得中級職稱,甚至「副高」職稱了,我只要「運作」一下,我應該也早就是一個部室主任什麼的了,但我這人對作官實在沒有興趣,更沒有項羽,劉邦那種「彼可取而代之」、「大丈夫當如是」等等政治企圖,我故意「煽顛國政」幹什麼,這豈非貓頭鷹得到腐鼠還要忌諱非梧桐不止,非練實不食,非醴泉不飲的鳳凰去奪取它的「美味」嗎?
失去自由之初,我痛苦而又恐懼。我是一個無名之輩,在這片魔鬼肆虐,撒旦暢行,暫時正不壓邪的土地上,我有如一粒微不足道的沙子,小草,任人家如何處置我,乃至「抹」了我,也不會有誰關注我的。不僅如此,甚至我的許多老朋友,都會因識時務而遠離我的,牢中之我,真正是一個任人宰割的孤家寡人了。為此,我還在今年年初寫下了《太陽.光明與困惑》一文,其中表達了我對自己平生言行,對自己的文章,乃至於表達了真理、正義和良知之於社會,之於無邊無際,無所謂過去、現在和未來的宇宙的意義的質疑、困惑。
但是,我錯了,我再次慚愧了!
我怎能不慚愧呢?雖然我早就嚮往真理和正義,嚮往民主自由,但我是在相對被動,自以為繫好了「安全帶」的情況下才發表了那四篇文章的。其它的,我就沒有再為我的老朋友,尤其是如今尚無一日之雅的新朋友們冒著牢獄之災為之奔走呼號的正義事業而做什麼了。我不是民國時期大名鼎鼎的政論家羅隆基,也不是現在的網路俠客焦國標,我不值得關注。
直到2005年5月11日開庭那天,在見縫插針般地與親友說了幾句話以及此後的一次會見之後,我才如夢初醒般地知道,我「春風得意」之時的多數老朋友,在我落難之後仍以種種方式與我「藕斷絲連」,表現出了令我動容的老朋友間應有的關注、關心,就連部分曾經的同事們,包括和我有過短暫小小的不快的個別同事,雖然不敢公開為我鳴不平,但私下都認為我是受冤的,抓我是小題大做。尤其令我感到出乎意料而又欣慰的是,不僅貴州,甚至連外省,甚至還有許許多多的海外有正義感的同胞們,或為我提供法律援助,或看望安慰我的親人,或冒險發表聲援文章,開庭時親自來法庭看望我,還有「獨立中文筆會」、「記者無國界」等等的多方關注。這些素昧平生的中外新朋友,他們都是些勇敢、令人敬佩的良知堅守者。
曾經,我想聲援、資助受到當局迫害的羅永忠、許萬平等等,但最終都因種種顧慮而未付諸實施。但在我落難之際,我卻得到了如此的關注和聲援。任有些人怎樣說,我的新朋友們幫了我的倒忙,我都深知一點,如果不是有這些道義的關注和聲援,那麼,我都不可能只被他們判處兩年刑期,因為判兩年或更高的刑期,以他們的法律來說,都算是「合法」的。以他們的心理來說,那樣才更暢快。
少兒時代,我以能加入什麼什麼黨、團組織為莫大的榮幸,因為那時在我幼稚的心靈之中,這樣的黨團組織是「三個代表」,代表真理,代表正義,代表良知。如今,我則以宣布皈依基督,以能擁有這些我急不可待地想一睹為快,一吐為快的新朋友們為莫大榮幸。因為,在我如今的心靈深處,他們才是代表真理,代表正義,代表良知的「三個代表」。我還想對我所有的朋友們說的是,圍繞著2005年9月9日在我身上發生的一切,實質上也就是經過太上老君八卦爐鍛練的孫悟空所有過的經歷。如今,我煉就了火眼金睛。我更能分清是非善惡,真假美醜了。表面上看,他們「制服」了我,隨心所欲地判了我兩年徒刑。但愚不可及的他們哪裡知道,他們在道義上的損失,他們陰暗心理的進一步充分暴露,都說明他們幹了樁「親痛仇快」的事,在干「顛覆」、「推翻」之事的,實質上正是並不真正熱愛國家,並不真正熱愛「組織」的那些抓、關判我的人。禽獸之變詐幾何哉?只增笑耳!我想起了《聊齋誌異》裡面的這句話。
正如大家曾經看到的那樣,我在《在思想上加入美國國籍》中有這樣一句聯句:「夜狼羞具黃膚色,李姓愧為龍傳人。」為著我有這樣多令我感到自豪也令我感動的新老朋友,幾天前,我滿噙一眶熱淚,將這幅對聯翻新如下:
元龍豈羞黃膚色,李姓何愧龍傳人!
2006年7月15日於畢節看守所
出獄之前二十來天吧,有人口稱善意地和我說,如果不是山東律師,不是「貴州那些人」的介入。如果不是我在法庭上「翻供」,他們的本意,是不判我實刑的,讓我出去之後「最好」不要和這些人往來。我是這樣想的,當時也是這樣回答他們的:我落難期間,無論是什麼樣的人以什麼樣的方式幫助過我,我都要感謝他們,永遠記住他們,以他們為友!是的,如果我一方面寫下了《不光是涮涮八十老母去世還要繼續開會的書記》這樣的文章,一方面在行動上又是一個過河拆橋,忘恩負義,缺乏起碼人性的人,那麼,我就成了一個心口不一的偽君子,真小人了。
不,我決不做這樣的人!
2007年出獄後
首發:《民主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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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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