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會與鄉政府串通一氣騙征農民土地

村委會與鄉政府串通一氣騙征農民土地,雙城市政府買單,招商引資顯政績

2004年3月初,黑龍江省雙城市新興滿族鄉新民村及新紅村村民分別與兩個村委會簽訂了老工業基地改造新興項目建設徵用土地協議書(該協議不具有法律效力)該協議以每平方米5元錢的價格收購,使150餘戶農民總計1700多畝(115.5萬平方米)的土地一次性被騙征(該土地全部為基本農田,以農民的《土地使用權證》《土地承包經營合同》為證明),又以非常低的價格,打著招商引資的旗號,被雙城市政府賣給了哈爾濱市大眾肉聯廠、哈爾濱亞麻廠等幾家知名企業,期限為50年。雙城市政府與新興鄉政府將土地以每平方米75.92元錢賣給企業,一次性截留了柒仟玖佰伍拾柒萬貳仟貳佰肆拾元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國家保護耕地,嚴格控制耕地轉為非耕地。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按照現有的法律規定,第四十五條,第一款,徵收基本農田,只有國務院有權批准,嚴禁規避法定審批許可權,雙城市政府以合法的形式掩蓋非法的目的,將基本農田變通農業工業園,又直接改為工業建設用地。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三條,第二款明確規定,基本農田不得改變土地所有權的性質和土地的農業用途。第三款 流轉的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餘期限。同時規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轉包費、租金、轉讓費等應由當事人雙方協商確定,流轉的收益歸承包方所有,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繳。

村委會與鄉政府串通一氣,違規操作,嚴重侵害了農民的基本利益,然而雙城市政府不顧農民失地後的生與存,欺下瞞上,三年內將1700多畝基本農田置換完畢,將非法佔用的基本農田,變成合法用地,也沒有經過土地掛牌,招投標,擅自將農民賴以生存的土地,流轉商業用地,佔為公有。私自截留巨額款項,形成了一個官商勾結的腐敗鏈條。

讓失地農民每年一平方米只有1毛錢的收入作為生活費用,三年來失地農民的養老保險一直未得到解決。

不知道雙城市政府官員們是怎麼想的?這邊為企業大開綠燈免除各種費用達十幾項。

村委會與鄉政府是無權徵用農民的基本農田(三十年不變的承包地),本來這是一個無效的合同文本,卻被雙城市政府堂而皇之的變成一個招商引資的政績工程。

老工業基地改造本來是一件興國利民的好事,為振興東北老工業基地,國家投入了大量的資金,每一個項目都落在實處、專款專用,可是這筆資金跑到哪裡去了?

老百姓的利益無小事,在構建和諧社會的今天,雙城市政府是怎樣以民為本,執政為民的?

2007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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