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黑社會 斂財手法殘忍多樣

中國黑社會斂財手法多樣且手段殘忍,江蘇省新沂市人民法院的王愛春9月13日在中國法院網撰文指出,絕大多數黑社會是通過收取保護費、綁架、搶劫等暴力手段累積財富;通過開設賭場、組織賣淫、販賣淫穢物品、販賣婦女兒童或人體器官、偷渡、走私毒品等獲取高額利潤。

比較成熟或高級的黑社會則鑽法律漏洞向合法行業滲透,以非法手段進行經營來獲取高額利潤。

王愛春指出,每一個黑社會被鏟除時都會有官員涉案落馬,至今被摧毀的黑社會絕大多數都有保護傘,差別僅僅在於保護傘的大小,「而隨著社會的發展,在黑社會性質組織中充當保護傘的官員的官職也越來越大,有的甚至已經發展成網,形成一個巨大的網路」。

因為政治權力可以維護和擴大黑社會的經濟利益,還能使他們減少犯罪的風險,提高犯罪的效能,所以尋求政治保護對黑社會尤為重要,最直接的方式就是收買官員。

「這種現像在基層政權軟弱的地方較多,政府官員畏懼犯罪組織暴力,縱容犯罪使黑社會性質組織在一定區域內形成了‘第二政府’。」

《中國經濟週刊》近日對於湖南省郴州的調查報導發現,礦產資源潛在價值超過人民幣1萬億元(約2001億新元)的郴州,黑社會「保護傘」有發展成網之勢。

2003年發生的「天湖爆炸案」,直至2006年原郴州中共紀委書記曾錦春案發後才暴露出來,案件又牽出了郴州市檢察院原常務副檢察長陳瑤雲、原副檢察長徐望實等人。

2002年到2005年發生在臨武縣多起「奪礦案」和「涉礦案」,直至今年才相續浮出水面,其中又牽出了原臨武縣中共政法委書記劉愛國、原國土資源局局長歐書義、原公安局副局長鄺獻勇等人,該縣縣長曹立耕於日前也被「雙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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