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成立防腐局是否就能防腐?
中國國家預防腐敗局星期四正式成立,顯示中國政府試圖從源頭上遏制腐敗的發生。但有中國學者認為,再多的機構也不能從根本上解決腐敗問題,重要的是要實行民主和輿論監督。中國新成立的這個國家級預防腐敗專門機構的負責人說, 成立國家預防腐敗局,是中國執政黨和政府科學判斷形勢, 預防腐敗的重大舉措,有利於協調中國各部門預防腐敗工作,形成中國全社會預防腐敗的勢力。
目前中國的反腐敗機構已經有查處黨內腐敗的紀檢委、反貪局、監察部;負責處理腐敗犯罪行為的有檢察機關,而且這些部門同樣也都有預防職務犯罪等腐敗現象的職能。
中國期望通過設立一個國家預防腐敗局,以它的「高級別」來實現反腐敗工作的高效和權威。對此有學者提出了不同的觀點。北京大學法學教授賀衛方就對成立新的防貪局表示不以為然。
他說:「我們的機構已經過於迭床架屋了,我相信任何機構都不是一種事後的懲罰,也需要在預防方面下點功夫,現在國務院系統再成立這樣一個下屬機構,我不知道它會有怎樣的效果。」
*賀衛方:不會有多大功效*
他說,增加這樣的一個行政機構,在對付腐敗問題上不會產生多大的功效。如果真要從根本上鏟除腐敗的毒瘤,那就要從政治制度的改革上下手,讓民眾來參與,讓輿論來監督。
賀衛方說:「其實反腐敗最行之有效的辦法恰恰是建立民主制度。讓人民有途經,有辦法來對政府官員進行有力的監督。比方說,對財政方面進行更嚴格的審查,這都是人民代表大會本來都應該承擔的一種任務,但是現在這種機制不能很好的承擔起來。另外新聞自由和司法獨立都非常重要。」
賀教授說,司法的獨立也沒有確立,反貪局要對某些官員立案的話,會受到種種約束。同時一些涉及官員的弊案,政府會有相應的管理,可以說不能自由地報導。他說,在現行管理制度下,即使新聞媒體發現某些官員有腐敗問題,他們也不能報導,進而導致這些問題官員有勢無恐,越發膽大,在犯罪道路上越走越遠。
中國官方的新華社說,成立國家預防腐敗局是中國在反腐敗問題上的制度創新,是吸收和借鑒發達國家預防和懲處腐敗的先進經驗,是中國反腐敗格局的大調整。
北京大學法學教授賀衛方認為,學習發達國家預防和懲處腐敗,不能停留在形式上,更要種種根本。
*香港廉政公署*
他說:「從世界各個國家反腐敗的情況來看,哪個地方沒有民主制度,哪個地方沒有新聞自由,沒有司法獨立,哪個地方的腐敗問題一定十分嚴重。」
新華社的一篇評論說,中國行政特區香港就有廉政公署,開展反腐行動幾十年,在很大的程度上可以說是行之有效。該部門一名前副廉政專員對媒體表示,反腐機構具有專業,有權力,不受到騷擾以及能夠獨立運作的能力非常重要。這篇評論指出,香港廉政公署英文的名稱的意思是「獨立反貪公署」,其中「獨立」是這一機構的精粹。
分析人士認為,這個觀點在一定程度上指出了問題的關鍵。(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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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美國之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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