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 北京青龍湖鎮人大主席、鎮黨委書記非法剝奪村民選舉權

北京市房山區青龍湖鎮坨裡村有村民3000人,坨裡村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二十一條之規定,以村民代表由村民按十五戶推選一人的方式產生村民代表72人,由村委會召集村民代表開會形式至今。2007年5月30日,房山區青龍湖鎮人大主席李洪寶,鎮黨委副書記張雷、坨裡村黨支部書記董志泉,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十三條規定:村民委員會的選舉,由村民選舉委員會主持。村民選舉委員會成員由村民會議或者各村民小組推選產生。在沒有依法召開全體村民代表會議推選產生村民選舉委員會成員的合法程序情況下,有鎮人大主席李洪寶,鎮黨委書記張雷直接參與,坨裡村黨支部書記董志泉親自決定指認。村黨支部所有人員和親信,村民委員會成員所有人員和親信,組成了幾十人的隊伍和由40名政府工作人員分二十個組,非法操控一切選舉活動。抱著票箱子走街2誤導村民,在沒有全體村民代表的直接監督下,不擇手段,私下成立了腐敗集團選舉委員會成員9名。有黨支部書記董志泉任選舉委員會主任、現黨支部成員村委主任翟志聰、現黨支部委員姚雨、現黨支部委員陳翠平、現村委委員江濤、現村委委員穆啟、現村委委員劉永來、縣村委幹部翟翠鳳、現村幹部安麗鷗。鎮人大主席李洪寶,鎮黨委副書記張雷、村黨支部書記董志泉,他們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十三條之規定,剝奪了坨裡村全體村民合法選舉權。在提倡依法治國、依法治村的今天,他們膽大妄為,為保住十八年的腐敗權勢,至國家法律於不顧,全體村民代表十分氣憤和不滿。


因此,北京市房山區青龍湖鎮坨裡村全體村民代表強烈請求北京市第七屆村民選舉委員會制止北京市房山區青龍湖鎮黨委領導在坨裡村違法產生的9名選舉委員會成員的行為,嚴肅查處糾正違法事件。從新依法召開全體村民代表會議推舉產生選舉委員會成員。

村民代表簽字:
鄭寶東 紀秀琴 霍友寶 金風中 於金芝 齊秀榮 吳永亭 高秋婷 王興文 李桂芝 王振貴 秦濤 王雪花 張秋英 翟林 程秀如 陳翠營 王志中 李勝利 宋桂英 陸書紅 劉淑俠 張秀敏 董金榮 於淑芳 陳正天 鄭井龍 馮淑梅 李鳳生 宋秀霞 趙淑會 金棟 宋萬福 趙立敏 王艷芝 房玉芬 王香蓮 顧秀平 王玉霞 陳德江 郭玉英 催桂 馮雪梅 張美英
出席鎮人大代表:張衛國 翟友民 金水

2007、8、4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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