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辦電視臺遭取締 各界吁歸還農村文化信息權

陝西省西安市一個由村委會籌辦,自製節目的電視臺日前遭廣播電視局取締。引起各界的討論和反思。

湖北歸化村民屋頂上的電視接收器(法新社)

據大陸媒體報導,西安城郊的雙橋頭村村委會,今年初自籌資金辦了一個電視臺,在本村範圍播放一些自己拍攝,反映村民生活,提供便民信息以及自娛自樂節目,受到村民們的歡迎。然而這個開辦才兩個多月的村電視臺,日前被取締了。

記者致電雙橋村所屬的雁塔區電子城街道辦,工作人員說……

工作人員:「村上的與街道上沒關係,是電視臺決定的不是我們,原因是違背了國家政策,都有規定的嘛!」

據大陸《華商報》星期天報導,西安廣播電視局的經辦官員稱辦臺的初衷是好的,宣傳國家的方針政策,宣傳創衛、提倡勤儉節約等,都是弘揚社會主旋律的、積極向上的,但畢竟與國家政策相悖。

按照國務院《廣播電視管理條例》規定:廣播電臺、電視臺由縣、不設區的市以上人民政府廣播電視行政部門設立,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設立。

村電視臺被取締的消息曝光後,引起大陸媒體、及網路上的即時反應,不少從農民文化娛樂產品匱乏的這一角度去探討事件,及提出建議。

中國青年報》星期一的一則評論村電視臺停播後的反思寫道:中國有9億農民,只有農民才瞭解農民最想看什麼,我們現在好多文化產品有著深深的「城市中心」的烙印。黃金時間基本都留給了大片、娛樂或按照城市市民設計的「感情戲」,全國唯一的農業頻道如果沒有有線電視或衛星接收設備還很難看到。當村民們被動地跟在城市的「主流文化」後邊走的時候,如何指望拿出飽滿的激情?

山西新聞網星期一的評論文章建議每個省都能拿出一個頻道作農民頻道,多用一些農民編輯、農民記者、農民主持,多講一點老百姓自己的故事和關心的話題。

而四川新聞網的特約評論員文章稱:中國農村有8億以上的人口,他們的文化需求是強烈的,他們需要娛樂,他們渴望娛樂,他們也有能力自己娛樂。讓農民擁有健康的娛樂方式,何嘗不是新農村建設的一個題中應有之義?

原陝西電視臺記者馬曉明認為,信息的傳播並非只是服務某種政治或者社會功能,取得和傳播信息也是憲法賦予的權利……

馬曉明:「市裡面的電視臺不可能照顧到一個村子人們交流信息的需求,每一個村子總有許許多多信息需求,包括娛樂、市場經營信息、教育、新聞這一類,都是人們社會生活的需要。各式各樣的信息交流只要它是對社會有益、健康的,都應受法律的保護,都是不能隨意剝奪的權利。」

有法律界人士提出相關的法律應該與時併進,紅網上由普佳撰寫的一篇關於事件的評論說:「行政法規只有相對的普遍性和穩定性,隨著時間的推移,事態的發展,就要適時修改或廢止。堅持了十年的《廣播電視管理條例》在基層群眾對廣播電視的需求方面顯得不那麼‘與時俱進’了,才出現村民有需求,上級想支持,面前卻橫著不合時宜就法規的兩難處境。」

然而有評論認為,最大的障礙並非法律本身而是當權者的執政理念,馬曉明分析當局取締一家村電視臺,怕的是星火燎原,最終無法達到控制媒體的目的……

馬曉明:「如果它允許縣以下的媒體出現的話,可能會有許許多多這樣的媒體,這樣的信息傳遞機構產生。太多了當局就控制不過來了。現在他說宣傳的是與黨的口徑一致的內容,但你能保證這些機構一直是這樣的麼?總的來說就是一種控制,一定要控制住,不能有不同的聲音出現,是一種虛弱、專制心理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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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記者丁小採訪報導相關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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