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籐縣居民不滿賠償維權抗議被判刑

廣西籐縣當地政府徵收原本屬於集體村民的用地,當地居民因為不滿政府的賠償而進行維權抗議,最後被政府以擾亂社會秩序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刑滿出獄之後,這些村民表示對政府此種行為十分不滿。

去年7月17日,廣西籐縣籐州鎮三坡村的村民約2千多人,因抗議籐縣政府當局強佔並自行賣該村集體所有的大片土地,與政府發生強烈衝突,當中12名維權的農民被當局抓捕,還有4人被判有期徒刑半年。今年1月 17日,這四人服刑期滿,他們表示對這個政府已經完全失去信心。當中一名村民李盛堅對本臺述說事件的經過……

李盛堅:這事發生在1994年,那個時候政府就沒有辦合法的手續,只給了農民一點錢。

這位村民表示,1994年3月,當時任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主席成克傑的兒子成雷,以「廣西美籐人造板有限公司」的名義,徵收這塊約600畝的土地,以作建設一間微粒板工廠之用,當時補貼了農民大約225萬元,隨後,因成克傑的下臺,該投資項目被迫終止。此塊征地向上級政府報批的手續亦隨之停止。

此後的十幾年來,因為當地政府一直不能找到新的買主,所以該片土地一直由三坡村的村民來耕種。直到2006年,籐縣人民政府將此塊尚未報經上級政府批准徵用的土地,以每畝8~10萬元的價格,賣給香港威勝(中國)有限公司等數家民營企業,本臺記者於是打電話給籐縣人民政府辦公室主任查詢,他表示:

辦公室主任:我們的手續應該是完備的,這是國有土地,是我們征下來的,現在在那個地方有三間廠房在那裡。

這位主任堅持手續是完備的,但村民說根據當時國家土地法規的相關規定,地方政府一次性徵用600畝的農田及耕地作建設用地,是要報經國務院批准的。但是籐縣人民政府無法向村民們出示該地塊征地的上級政府批准檔,也不願意向村民們支付足額的征地補償款。他們說,即使按當時的補償款計算,全額應是約850萬元,已支付給農民的征地補償款225萬元,僅為總額的四分之一。

記者於是向熟悉中國法律的香港中文大學中國法制研究計畫研究員王友金查詢,他表示,如果村民不滿政府的行為,按法律,村民原本可以和政府打官司的……

王友金:現在的政府有的很強勢,沒有按照規定隨便來征地都是有可能的。一發生這樣的情況,弱勢的農民一定講不過強勢的政府,往往都是農民吃虧的。所以就需要一些維權的律師敢於為農民出來根據法律來打官司,農民是無能為力的。(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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