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四日,由中共十七大籌備領導小組起草的《關於新屆黨政班子架構若干方案意見》(第二稿),下達到中央政治局、國務院黨組、人大黨組、政協黨組、中央軍委、中紀委、中央書記處討論,各方意見、建議反饋,又處於紛爭而僵持著。一月十六日晚,中央政治局召開了今年以來的第二次擴大會議,再次引發爭議,使在今秋召開的十七大出現了人為阻力,這一切都與組織架構變化、權力再分配息息相關。
政治局討處理社會矛盾和十七大籌備工作
一月十六日晚,中央政治局召開了今年以來的第二次擴大會議,會議討論二大議題:
(一)如何認真、切實解決、處理好社會上突出、尖銳矛盾,緩和社會人民的訴求,保持社會穩定,邁向構建和諧社會;
(二)如何以全局利益為重,維護黨中央權威和中央大政方針的統一性,不失時機地保證黨的十七大籌備工作進行。
胡錦濤在會上首次把如何保證中共十七大籌備建設各項工作的落實和構建和諧社會結合起來。胡指:全黨面臨著的工作、任務和待解決問題,是時間緊、問題多、意見多、壓力大、爭議分歧大的狀況。意見、爭議分歧存在,正考驗政黨的成熟性、堅定性、駕馭全局科學性。而對於黨的高級幹部,也正考驗著黨性、組織性、紀律性、大局的觀念。胡又罕有地說:從我、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治局委員,要自律反思,要求好好接受全黨的監督。
若干組織架構一再爭議
根據目前十七大籌備工作的進展,今秋召開十七大,已經出現人為阻力,若干組織架構、高層人事變化等,一而再、再而三因爭議,分歧而改變、擱置。中共中央、國務院部委班子換屆工作也暫停,都和組織架構變化、權力再分配(即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委員名額),息息相關。
由中共十七大籌備領導小組起草的《關於新屆黨政班子架構若干方案意見》第二稿,是一月四日(即黨政、國家機關新年假期後的第一個工作日)下達的。該方案下達到中央政治局、國務院黨組、人大常委黨組、政協黨組、中央軍委、中紀委、中央書記處討論,各方意見、建議反饋,又處於紛爭而僵持著。
新屆班子架構五個部分的不同方案
該《關於新屆黨政班子架構若干方案意見》(第二稿)的主要內容如下:
一、班子架構的五個部分:(一)中央政治局常委會常委名額:保留現行九名;改為七名;調整為五名。如七名,則為總書記、總理、人大委員長、政協主席、中央書記常務書記、中紀委書記、國務院常務副總理;如五名,則為總書記、總理、人大委員長、政協主席為當然政治局常委,另外在中央書處常務書記、中紀委書記、國務院常務副總理三個職務中產生一名。(二)中央委員會設主席一名、副主席二名,中央書記處設總書記,總書記一職由黨主席兼任。(三)國家主席,設二名國家副主席,其中一名為常務副主席,國家常務副主席由中央委員會副主席(中央書記處總書記)擔任。(四)國家主席、國家副主席為當然國家軍委主席、副主席。(五)中央委員會總書記(中央委員會主席)不再擔任國家主席,全國政協主席不進中央政治局常委。
新屆政治局組成的各類意見
二、關於新屆政治局組成的意見:(一)二十五名至三十一名;(二)中共中央部委:中宣部、中組部、統戰部、中共中央辦公廳,共四名:(三)國務院副總理、國務委員,四至五名,凡副總理或國務委員兼外交部長者為政治局委員;(四)人大副委員長(常務)為政治局委員;(五)政協副主席(常務)為政治局委員;(六)中央軍委副主席為政治局委員;(七)中紀委常務副書記為政治局委員;(八)地方政治局委員六名至八名,原有北京、天津、上海、廣東、湖北、新疆,增加四川、山東二名。
中央委員、政治局委員、書記處書記選舉規則
三、關於中央委員、候補委員、中央政治局委員、候補委員、中央書記處書記選舉規則:(一)中央委員、候補委員當選合法性,必須獲得與會代表百分之七十的贊成票;(二)中央委員、候補委員以差額選舉產生,差額為百分之六至百分之九;(三)中央政治局委員、候補委員當選合法有效性,必須獲得與會中央委員、中央候補委員百分之八十贊成票;(四)中央書記處書記當選合法有效性,必須獲得與會中央委員、中央候補委員百分之七十五贊成票。
多項建議包括政治局常委年齡不設限
該《關於新屆黨政班子架構若干方案意見》(第二稿)的附件中,有二十六條有關政策、決議上建議、修改的意見,包括:(一)政治局常委不應設年齡的規限;(二)黨的總書記任屆以連任三屆為限;中央軍委恢復建立常委會體制;(三)人大委員長、國務院總理應為法定中央軍委副主席或中央軍委常委;(四)重新劃分建立若乾大行政區域;(五)委任各大行政區黨委第一書記為國務委員,各大行政區黨委第一書記為所隸屬大軍區的黨委第一書記兼第一政委;(六)中央政治局、國務院、中紀委,在各大行政區或各省級行政區,常設中央聯絡辦。
《關於新屆黨政班子架構若干方案意見》第二稿,反映了黨內高層派系都利用十七屆班子架構、人事變化來爭奪權力。對新屆黨政班子架構的爭議和分歧,正體現了中共黨內權力鬥爭的白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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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局討處理社會矛盾和十七大籌備工作
一月十六日晚,中央政治局召開了今年以來的第二次擴大會議,會議討論二大議題:
(一)如何認真、切實解決、處理好社會上突出、尖銳矛盾,緩和社會人民的訴求,保持社會穩定,邁向構建和諧社會;
(二)如何以全局利益為重,維護黨中央權威和中央大政方針的統一性,不失時機地保證黨的十七大籌備工作進行。
胡錦濤在會上首次把如何保證中共十七大籌備建設各項工作的落實和構建和諧社會結合起來。胡指:全黨面臨著的工作、任務和待解決問題,是時間緊、問題多、意見多、壓力大、爭議分歧大的狀況。意見、爭議分歧存在,正考驗政黨的成熟性、堅定性、駕馭全局科學性。而對於黨的高級幹部,也正考驗著黨性、組織性、紀律性、大局的觀念。胡又罕有地說:從我、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治局委員,要自律反思,要求好好接受全黨的監督。
若干組織架構一再爭議
根據目前十七大籌備工作的進展,今秋召開十七大,已經出現人為阻力,若干組織架構、高層人事變化等,一而再、再而三因爭議,分歧而改變、擱置。中共中央、國務院部委班子換屆工作也暫停,都和組織架構變化、權力再分配(即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委員名額),息息相關。
由中共十七大籌備領導小組起草的《關於新屆黨政班子架構若干方案意見》第二稿,是一月四日(即黨政、國家機關新年假期後的第一個工作日)下達的。該方案下達到中央政治局、國務院黨組、人大常委黨組、政協黨組、中央軍委、中紀委、中央書記處討論,各方意見、建議反饋,又處於紛爭而僵持著。
新屆班子架構五個部分的不同方案
該《關於新屆黨政班子架構若干方案意見》(第二稿)的主要內容如下:
一、班子架構的五個部分:(一)中央政治局常委會常委名額:保留現行九名;改為七名;調整為五名。如七名,則為總書記、總理、人大委員長、政協主席、中央書記常務書記、中紀委書記、國務院常務副總理;如五名,則為總書記、總理、人大委員長、政協主席為當然政治局常委,另外在中央書處常務書記、中紀委書記、國務院常務副總理三個職務中產生一名。(二)中央委員會設主席一名、副主席二名,中央書記處設總書記,總書記一職由黨主席兼任。(三)國家主席,設二名國家副主席,其中一名為常務副主席,國家常務副主席由中央委員會副主席(中央書記處總書記)擔任。(四)國家主席、國家副主席為當然國家軍委主席、副主席。(五)中央委員會總書記(中央委員會主席)不再擔任國家主席,全國政協主席不進中央政治局常委。
新屆政治局組成的各類意見
二、關於新屆政治局組成的意見:(一)二十五名至三十一名;(二)中共中央部委:中宣部、中組部、統戰部、中共中央辦公廳,共四名:(三)國務院副總理、國務委員,四至五名,凡副總理或國務委員兼外交部長者為政治局委員;(四)人大副委員長(常務)為政治局委員;(五)政協副主席(常務)為政治局委員;(六)中央軍委副主席為政治局委員;(七)中紀委常務副書記為政治局委員;(八)地方政治局委員六名至八名,原有北京、天津、上海、廣東、湖北、新疆,增加四川、山東二名。
中央委員、政治局委員、書記處書記選舉規則
三、關於中央委員、候補委員、中央政治局委員、候補委員、中央書記處書記選舉規則:(一)中央委員、候補委員當選合法性,必須獲得與會代表百分之七十的贊成票;(二)中央委員、候補委員以差額選舉產生,差額為百分之六至百分之九;(三)中央政治局委員、候補委員當選合法有效性,必須獲得與會中央委員、中央候補委員百分之八十贊成票;(四)中央書記處書記當選合法有效性,必須獲得與會中央委員、中央候補委員百分之七十五贊成票。
多項建議包括政治局常委年齡不設限
該《關於新屆黨政班子架構若干方案意見》(第二稿)的附件中,有二十六條有關政策、決議上建議、修改的意見,包括:(一)政治局常委不應設年齡的規限;(二)黨的總書記任屆以連任三屆為限;中央軍委恢復建立常委會體制;(三)人大委員長、國務院總理應為法定中央軍委副主席或中央軍委常委;(四)重新劃分建立若乾大行政區域;(五)委任各大行政區黨委第一書記為國務委員,各大行政區黨委第一書記為所隸屬大軍區的黨委第一書記兼第一政委;(六)中央政治局、國務院、中紀委,在各大行政區或各省級行政區,常設中央聯絡辦。
《關於新屆黨政班子架構若干方案意見》第二稿,反映了黨內高層派系都利用十七屆班子架構、人事變化來爭奪權力。對新屆黨政班子架構的爭議和分歧,正體現了中共黨內權力鬥爭的白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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