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桂平農民環境維權7人被正式逮捕

廣西桂平市木圭鎮金洞村村民代表30多人,為解決寶灃礦業有限公司造成的水土流失和環境污染嚴重與礦方爭執。10日晚當地警方以破壞生產為名對村民進行拘捕,致數名村民受傷,該事件再有新發展。據知情人士莫巨烽星期天在博訊網上發表的消息說,2006年12月10日警方以需逮捕而證據不足為由,變更強制措施為監視居住將歐倫斌、歐倫錦、覃永麗、歐良梅、歐陽全等5人釋放。餘下歐陽傑、歐孔光等7人繼續關押,之後更轉為正式逮捕。 由於農民們斷了寶灃礦業有限公司的電,該公司也一直無法開工。莫巨烽表示,信訪辦要求村民先答應讓寶灃公司開工,可考慮將在押的村民釋放。莫巨烽對本臺說:「這事情就是當地政府和礦主互相勾結,如果不是的話,政府應該去追究那些農民們的責任,可見農民沒違法。」

本臺記者於是打電話給桂平市信訪辦主任原達光:

記者:我想問一下有關廣西桂平市農民們的事情,他們是否有些轉為正式逮捕?

原達光:你是哪裡?

記者:香港打來的。

原達光聽到記者自香港打來便自行挂斷電話,之後記者再打去,他說:

原達光:沒有時間。

記者:他們明天和廠方有協商或見面嗎?

原達光:明天再說,現在沒空。

原達光再度自行挂斷電話,記者於是再打電話給寶灃礦業有限公司總經理汪霞明,他承認多次和農民們協商:「已經談了很多次了,賠償問題大家可以談,但不是你說多少就多少。」汪霞明否認他們公司和政府之間有官商勾結問題。

不過該案農民代表律師歐仲新向本臺表示,倘若他們沒有官商勾結,那既然農民犯了法,這是刑事責任,就應該依法辦事,怎有政府還充當協調人員,說只要讓工廠開工,就可以放了農民呢?他說,這是怎樣的法律,實在弄不清楚。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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