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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時報》前僱員趙岩上訴將裁決(圖)

 2006-11-29 23:08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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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岩被北京法院判3年徒刑,後不服判決提出上訴。(圖片由紐約時報提供)

因欺詐罪被判3年徒刑的《紐約時報》前北京研究員趙岩的律師透露,趙岩的上訴案將在星期五(12月1日)下判。

趙岩的律師關安平在接受BBC中文網採訪時透露,北京法院會在星期五上午對案件進行宣判。

趙岩是美國《紐約時報》北京辦事處的新聞助理,也曾經擔任《中國改革》雜誌的記者。他於2004年9月被捕,並被關押至今。 他在8月25日因欺詐罪被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第七法庭判3年徒刑,後來提出上訴。

"在技術層面上,應該是樂觀的"

對於星期五宣判結果,關安平認為,"在技術層面上,應該是樂觀的"。但他指出審理過程出現多處違法的情況,所以無法肯定勝算的把握。

他說:"首先,案子本來就不應該歸北京管轄,而應該是趙岩的行為地吉林或居所通州三河市或者他的戶口地哈爾濱。"

關安平說,在趙岩的案子上,律師堅持向法院爭取公開審理,但這程序"沒有得到遵守"。

他解釋,按照中國法律,案子由北京法院管轄,就可以被當作國家機密案件審理,而如果由地方法院管轄,則案件就不能算是國家機密,而必須公開審理。

對於案子管轄權的問題,關安平說:"我們在一審的時候已經對此提出異議,但法院沒有提出任何評論,一路審下去,這是違法行為。"

此外關安平指出,法庭也沒有給予律師傳喚證人的機會,而指控並非是建立在確鑿證據的基礎上,所以法院的行為不符合法律程序。

關安平說:"作為律師,我們很難預測結果。這也跟國家體制有關。中國不是法制國家,很多時候審判結果不是律師所能控制的。"

"欺詐罪"

"欺詐罪"控狀指趙岩於2001年在中國一家報社任職時,向東北地區一位村民索取費用,承諾幫助他逃避勞教。

趙岩曾否認指控,並要求使用測謊器,不過要求被法院駁回。

不過在另一項"非法向外國人提供國家機密"的指控上,法庭今年8月表示泄密罪證據不足,罪名不能成立。

趙岩2004年5月開始擔任《紐約時報》研究助理。該報在當年9月7日率先披露前國家主席江澤民將在中共十六屆四中全會卸下中央軍委主席職務。

後來,趙岩在上海以涉嫌"泄漏國家機密"罪被捕,引起國際輿論、人權組織關注。

来源:BBC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看中國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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