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冤關押八年後釋放未獲任何賠償

安徽亳州農民趙新建被冤枉為一起凶殺案的殺人凶手,判死緩。關押8年後,因「真凶歸案」被無罪釋放,但不獲任何賠償。安徽省政法部門發現了這起安徽版本的佘祥林式案件,令人震驚。

一位辦案人員說,當時領導催結案,當事人催懲凶。上下兩頭擠,實在是沒一點辦法,就想著能盡快結案。受害者說:「我被放出來後,根本沒有人理我了,更沒有什麼賠償的事,難道無罪關我8年就這麼算了?」

據《法制日報》報導,1998年8月7日凌晨,安徽省亳州市譙城區城北鄉邢莊村17歲少女邢某某在其家中被害。凶手掐死受害人姦屍後逃離。此案在當地引起極大關注。

亳州警方根據死者現場遺留下的一件T恤衫、一雙拖鞋、兩條毛巾系同村村民趙新建所有,而認定趙為此案的重大嫌疑人。通過刑訊逼供等手段,警方取得了趙新建的「犯罪證據」。2001年7月31日,判處趙新建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趙新建不服,提出上訴,稱自己所做的供述是在刑訊逼供的情況下招供的。2001年10月17日,安徽省高級法院審理認為,該案事實不清,證據不足,遂裁定撤銷原判,發回重審。2002年6月12日,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再次判決被告趙新建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趙新建不服,再次提出上訴。安徽省高級法院再一次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為由,撤銷原判,發回重審。

然而,安徽省高院的兩次發回重審,並沒有改變趙新建的命運。2004年4月12日,亳州中院再次重審後,判決趙新建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損失人民幣20000元。趙新建因無錢聘請律師,耽誤了上訴期限。但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邢呂氏不服判決,向安徽省高級法院提出上訴。2004年6月16日,安徽省高院作出刑事附帶民事裁定書,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隨後,趙新建被送往安徽省宿州監獄服刑。

終審裁定生效後,趙新建及家人多次申訴及上訪,均無結果。被害人親屬認為未判處趙新建死刑,也不斷上訪。此案引起了亳州市公安局新任局長的重視,決定重新對此案進行偵查,並重新組織了專案組。

2004年8月20日,此案的真凶李某某被抓獲。趙新建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時間長達八年,其在看守所就度過了六年多的時間。儘管他憑著公安機關沒有犯罪事實的釋放證重獲自由四個月了,但賠償問題更是杳無音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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