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判南京大屠殺倖存者譭謗案勝訴

中國法院週三(8月23日)判決,南京大屠殺倖存者夏淑琴控告日本作家的誹謗案勝訴,但這一判決對被告人沒有法律效力。

中國媒體報導,南京市玄武區法院一審判決,南京大屠殺倖存者夏淑琴起訴日本作家東中野修道和松村俊夫侵犯名譽權案勝訴。

這是中國法院首次受理和判決涉及南京大屠殺事件的涉外民事案件。

玄武區法院的判決說,被告東中野修道和松村俊夫以及出版其著作的日本輾轉社應立即停止出版侵害原告夏淑琴名譽權的圖書,並將已出版的書籍收回和銷毀;在中日兩國主要媒體的顯著位置刊登道歉聲明,並賠償原告精神損害撫慰金160萬元人民幣。

被告東中野修道和松村俊夫以及日本輾轉社都沒有出庭接受聆訊。

77歲的夏淑琴對法院判決結果表示滿意。她說:"法院作出了公正判決。"

 * "保護南京大屠殺的歷史事實"

日本共同社引述夏淑琴的律師的話說,提出起訴的目的是為了"保護南京大屠殺的歷史事實和名譽受到損害的夏淑琴的人權"。

在東京的東中野修道拒絕接受這一判決,聲稱南京法院對該案沒有司法管轄權。

為東中野修道的《南京大屠殺的徹底檢證》出英文版的Sekai (世界出版社)說,南京法院的判決"匪夷所思",這些書都是根據"確鑿的事實和證據寫成的,這一判決沒有普通常識"。

1998年,日本亞細亞大學教授東中野修道和日本自由史觀會成員松村俊夫分別通過日本輾轉社出版兩本書籍《南京大屠殺的徹底檢證》和《南京大屠殺的大疑問》。

* 判決沒有法律效力

新華社指出,夏淑琴等南京大屠殺倖存者在書中被描述成"假證人";"故意編造事實,欺世盜名";"其證詞是某個人在某個時間裏想像出來的"。

夏淑琴對此提出起訴,要求賠償160元人民幣。

不過,中國和日本沒有簽署司法協定,承認雙方的民事判決,因此,中國法院的這一判決,對日方的被告人沒有法律效力。

夏淑琴控告東中野修道和松村俊夫的官司纏訟多時。2005年,東中野修道和松村俊夫曾在東京法院控告夏淑琴,要求她承認在南京提出的訴訟是沒有根據的。

夏淑琴在東京地方法院提出反控訴後,東中野修道和松村俊夫隨即放棄訴訟。

夏淑琴表示,由於難以執行南京法院的判決,他計畫在下月在東京法院控告東中野修道和松村俊夫誹謗罪。

* 日本迴避估計死亡數字

中國媒體指出,在1937年的南京大屠殺中,夏淑琴一家九口人中包括父母在內的7人被日軍殺害,她作為倖存者此前曾在戰後軍事法庭等出庭作證。

中國媒體說,一名美國傳教士拍攝了夏淑琴家人被日本士兵殺死的經過。

南京大屠殺另一名倖存者李秀英在2003年4月在東京起訴松村俊夫誹謗勝訴,獲賠償150萬日圓(1萬2千900美元)。

松村俊夫寫的《南京大屠殺的大疑問》指稱, 當年的受害人與現在指控日本政府的李秀英不是同一個人,現在的指控者當年沒有經受過戰爭迫害等。

南京大屠殺期間,李秀英只有18歲,而且懷孕,她當時躲在一家美國教會學校裡,但被日軍用利劍刺傷。

李秀英在2004年12月逝世。

現在,歷史學者漸漸同意,日本在1937年到1938年佔領南京期間,當時的日本士兵殺死了15萬中國平民和強姦了數萬名婦女。

中國表示有30萬平民被殺;日本就迴避估計死亡數字,一些日本保守派議員和學者更試圖抹煞這段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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