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吏腐敗是一種很難避免的社會「病態」,每一個國家也都設置專業與非專業的「醫護人員」進行防治。如今的中國社會更是此類病症的「高發期」,防不勝防,治不勝治,前「腐」而後繼,此伏而彼起,每年都有大批官員因「腐」而不治身亡!簡直成了流行病、常見病和多發病。要按說中國目前可以說是懲治腐敗官員數量最多,級別最高的時期,但為什麼反而會出現這種現象?據筆者分析,腐敗成本低,風險小,利潤高;對腐敗現象防範不周,監督不力,懲治不嚴是重要成因。
如今的官員腐敗是中國有史以來成本最低,風險最小的時代,也是利潤最高的時代,難怪貪官污吏勇於以身試法,屢禁不絕,前仆後繼,表現出前所未有的頑強精神。由於人的本性所決定,利益誘惑與承擔風險的意識是成正比的,正如馬克思所說,利益超過百分之三百,就可以使人鋌而走險!如今做官者利潤豈止百分之三百,說一本萬利都不為過。利潤高而風險小,怎能不使人鋌而走險!
古代官員更腐敗,像著名的大貪官蔡京、嚴嵩、和紳等等,狂貪聚斂,都有「當國之富」,但他們的腐敗成本遠遠高於我們,一旦敗露,輕則抄家、罷官、發配;重則全家抄斬,戶滅九族。這幾個著名的貪官沒有一個得到善終,蔡京、嚴嵩活活餓死,和紳抄家滅門,讓貪官們望而生畏!而如今的反腐卻只是象徵性地殺了幾個高官,多數都免於死罪,而且有判刑越來越輕的趨勢,從一定程度上助長了官員們的僥倖心理。
49年之後,中共黨魁們用嚴厲手段打擊基層腐敗,用劉青山、張子善的人頭警戒官吏,用群眾運動的方式監視官吏,雖然不是長久之計,但那是官員腐敗現象最輕微的階段卻是不爭的事實,當時幾乎沒有哪個膽大的官吏敢於弄權來謀一已之私利。如今的防範不周,監督不力也是盛產貪官的成因之一。我們不缺監督的組織機構,缺的是這些組織機構難以發揮實際作用,造成了監督的實際缺失。我們的監督基本上是組織監督和輿論監督。組織監督有人大、政協的程序監督,內部紀檢部門監督和財務部門監督;輿論監督主要是媒體監督和群眾監督,框架齊全,但如何發揮作用卻缺乏經驗。
人大說起來權力很大,憲法上賦予了對「一府兩院」的任免權和監督權,而實際上對各部門領導人的實際任免權並不在人大手裡,充其量是走一個任免的程序,年終審查一下單位領導的述職報告,再提一個建議了事。政協的監督只是參謀性質,更難起到實際作用了。
內部監督難度更大,紀檢部門雖然有職責監督同級黨委,但他是在部門領導下工作,升遷任免掌握在領導手中,要想讓他監督同級黨委簡直是強人所難了。財務監督更是難以做到,單位領導對財務部門的重視程度超過任何一個部門,用人權在手,一方面稍不對領導心思立即會被撤換;另一方面單位領導都要對財務部門多一分關照,務必使之和領導完全一致。因此,多數財務部門不僅起不到監督領導的作用,在嚴重違法亂紀的部門,財務部門也是多少有份的。
輿論監督更是可想而知了。現在的腐敗分子多數都是高學歷、高智商的,作案手段早已今非昔比了,鐵桶一般的內部(不是說沒有人有意見,而是有意見的人多數不瞭解內幕),高超的作案手段,內部人都難以說清的事,局外人更是瞭解不到內情,想監督都無從下手。至於群眾監督,更是一句空話了。
正是由於監督的缺失,使官員隨意的行使權力,絕對的權力必然導致絕對的腐敗,這就是腐敗分子產生的主流源頭(不再舉例,舉不勝舉),要想徹底根治腐敗,就要從源頭抓起,讓監督真正發揮作用,會在很大程度上對腐敗起到抑製作用。
来源:
- 關鍵字搜索:
- 腐
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