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性別選擇生育背後的腐敗

最近,國際媒體爭相談論中國人口的性比例失調問題。幾乎所有的大媒體都在重複一個問題:中國將有3,000-4,000萬男子無法娶妻。

  這輪波浪是由《中國日報》(China Daily)的一則報導引起的。該報導稱,中國人口的男女比例已由上世紀1990年的100名女性對111名男性,擴大為100名女性對119名男性,而國際間確認的正常比例應為100名女性對102至107名男性。而這一男多女少的局面將會持續下去。

  大量統計資料表明,在不受干擾的情況下,世界各國出生嬰兒性別比基本一致,一般在102-107的範圍內,即每出生100個女嬰時,男嬰出生數為102個-107個,人口學家將這個指標稱為「出生嬰兒性別比的恆定值」。由於男嬰死亡率略高於女嬰,這樣到婚齡期時男女性別比例就基本持平。

  其實,《中國日報》公布的資料就是前幾年中國第五次人口普查時得到的資料。可以說,人口性比例失調於中國人來說,並非新聞,而是「常識」。除了中國生育文化偏愛男孩這一傳統習俗之外,限制家庭規模的獨生子女政策加劇了這一生育偏好。一個大家不願意說破的事實是:中國人口性比例失調,完全是中國人在生育時的性別定向選擇所致。

  中國人通過何種方式選擇後代的性別呢?非常簡單,利用B超這一現代科技手段。自從中國政府將計畫生育做為國策以來,除了少數受教育程度高的大城市市民不在意後代的性別之外,一心想生男孩的家庭早就通過B超「選擇生育」。想生男孩的家庭,一旦B超檢測出胎兒是女嬰,就想方設法流產,以將出生權利留給未來的兒子──因為中國生兒育女需要政府發「准生證」,一個城市家庭只能生一個,否則違法,要受懲罰。

  一項全國統計表明,中國定向選擇生育傾向非常強烈:2000年生一胎的性別比為107.1,生兩胎的性別比為151.9,生三胎的性別比達159.4。據計生部門估計,在中國每誕生一個新生命,就有2.5個嬰兒被墮胎。每年至少有30,000胎兒因為是女嬰而被流產。

  值得關注的是:在中國,社會地位和經濟收入越高的人口群體,出生嬰兒性別比越高。這一事實背後的潛台詞是:在對胎兒性別進行鑑定選擇時,權力、金錢與生物學技術做了交換。

  在一些文化與經濟落後的省份,這種選擇生育的傾向更加明顯。海南省是中國性別比失衡最嚴重的省份之一,出生人口性別比高達135.64:100。該省的一項統計表明,生一胎的男女嬰性別比為118.3,生兩胎的為119.4,生三胎的則高達233.3。也就是說,生的胎數越多,選擇生男孩的越多。最能說明權力與金錢在選擇生育中所起作用的是如下調查結果:在海南,「政府機關辦事人員及有關人員」的嬰兒出生性別比是170;「專業技術人員」的嬰兒出生性別比是221.7;「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黨群組織負責人」的嬰兒出生性別比是250。

海南省這項調查正好證明了中國人不願意說破的一項事實:在性別選擇生育這一社會現象背後,金錢與權力利用了生物學技術。

  這種基於胎兒性別而終止妊娠是導致中國人口性比例失調的主要原因。由於這種現象日益普遍,國家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一直呼籲將選擇性別的墮胎行為列為刑事犯罪。該委員會官員宣稱「選擇性別的墮胎行為是一種犯罪」,但政府現在只能對這種墮胎行為進行罰款或吊銷醫生的行醫執照。不過,國家計生委這一呼籲卻未得到立法部門的回應。6月下旬,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刪除了《刑法修正案草案》中有關選擇性別墮胎的條款,理由是這條法律在現實中無法執行。這項條款原本規定,違法人員最高將被判處3年有期徒刑。

  重男輕女的印度與中國的情況類似,經濟與社會地位越高的人,這種性別選擇生育的傾向越強烈。印度政府早在1994年就通過了《出生前診斷技術的濫用和預防措施》法案,嚴禁濫用性別檢測技術,凡是尋求胎兒性別檢測的人都有可能面臨3年監禁,提供幫助的醫生將被吊銷執照。2003年12月又頒布《禁止性別檢測法案》,內容與1994年法案一樣。不久前,一位名叫阿尼爾•薩布哈尼的醫生及其助手因用超聲波為孕婦確定胎兒性別而被判刑2年。

  從中國的現實來看,有關性別選擇墮胎的法律不僅不應該廢止,還應該加強。否則這種性比例嚴重失調的狀況將會使中國的人口問題變得更為複雜。(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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