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件:
因為我家遲遲沒有拿到用地證書,相關部門沒有任何答覆。
我今天上午打電話找縣國土局,沒有人接電話。
然後打電話到贛州市國土局法制科0797-8226176,一位女士接的電話,她一再表示讓我去「找關係」「找親戚」去辦這個事情,我說我要投訴,她說他管不了。我說你應該管得了,下面出了問題,我理應向你投訴。她很不耐煩,分貝很高,說我說話有問題,要「檢討」自己。挂了我電話。
天哪,我向你法制科投訴,你要我去「找關係」?!!!!
這位法規檢察科的女工作人員竟然建議我去「找關係」「走捷徑」而不受理我的投訴,我震撼了!
第二件:
2006年5月2日早上8:30,我在贛州市興國火車站售票處排隊買回深圳的火車票。我排第一個!我問售票員可否買兩張5月6號回深圳的臥鋪票。她說,臥鋪票只可以當天買,提前買要找領導開條子。並告訴我領導在2樓辦公室。我想,我和你們領導無親無故,肯定不會批條子給我。就買了兩張硬座。
讓領導開條子,這麼「光明正大」?!
恕我幼稚,這兩件事情確實讓我震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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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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