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右派,我貢獻了一位二級教授

被打成右派的人,人人都有一部苦難史,我也一樣。但與眾不同的是,我卻造就了一位二級教授。今天我就如實敘述這段戲劇性苦難史:

1954 年秋,我19歲,性格開朗活潑,助人為樂,以第一名成績考入華東水利學院(現改名河海大學)水文系。1955年夏,華東水利學院按中央統一部署在師生中開展「肅清反革命」運動,簡稱「肅反運動」,只因我父親在臺灣軍界任職,我即被系政治輔導員吳楓選定為鬥爭對象,被斗七天七夜才過關。其時,校內有三千名學生,運動指標是「肅」出5% 的「反革命」。在一個月內,鬥爭400餘人,處分60餘人,逮捕十多人。次年予以覆核,證明全部為冤枉。本來嘛,1949年建國時年僅13歲左右的學生娃娃,後來又一直受共產黨教育、監管,與國民黨毫無關係,何來5% 的「反革命」?何必非要逼著學生們互相咬來咬去?完全是這些官老爺主觀主義、官僚主義作祟,自己想虛報成績達到陞官目的,不惜犧牲學生的前程和身心健康。群眾對極左主義領導頗為不滿。我曾為一位冤枉為「美蔣派遣特務」和另一位「包庇反革命」的同學向校黨委申訴,黨委書記汪大年卻是個心地善良之人,聽了我的匯報,經過調查,給他們平反了。因為這件事,我在同學中的道德威信較高。汪書記還作了「肅反善後工作」的報告,所有被冤枉的師生均得到平反,並要求亂定肅反鬥爭對象的政治輔導員和瞎斗人的積極份子向被斗同學道歉。但是,這些極左份子拒絕認錯道歉,被斗者與他們間的矛盾隔閡日深。

1957年春,毛澤東為首的黨中央「誠心誠意」號召黨外人士「助黨整風」,6月4日校領導決定停課「鳴放」,鼓勵師生,尤其共青團員要帶頭向領導提意見。我被同學全票選為「水文三年級鳴放領導小組」組長,領導本年級同學「鳴放」,主持鳴放會議,也就是讓同學們對學校各級領導的工作提意見。6月8日,我忽然被校黨委、團委、學生會「委任」為全校「民主講壇」的「主席」(釣魚!),要我主持大會,會上我作了題為「爭論一下,爭出個真理來」的「開幕詞」,其中有「肅反運動是三大主義的結晶」一句,有人就把這句篡改為「開幕詞」的標題,後來在「南京市高校反右派學習資料」中刊出,成為重點批判內容之一。我在1979年的「申訴書」中,為此話辯護。因為毛澤東及黨中央的肅反政策是「不放過一個壞人,也不冤枉一個好人。」而這次整風的目標又是整「三大主義」,即「官僚主義、主觀主義、宗派主義」。1955年華東水利學院整出這麼多「反革命」,後來證明全是假的,這些人全被冤枉了,不是「冤枉一個好人」,而是「專門冤枉好人」,違反黨的肅反政策。犯這種嚴重錯誤的根源就是「三大主義」,不應批評嗎?但當時不允許我為自己辯護,只得任別人給自己定罪戴帽子。

其實當天《人民日報》社論「這是為什麼?」已經刊出,社論吹響了向「資產階級右派」進攻的號子,但是當日報紙尚未給同學公布,我尚被蒙在鼓裡,就這樣被校黨委騙上 「民主講壇主席」的位子。在不久開展的「反右派運動」中,黨委先肯定那次「民主講壇」是右派向黨進攻,指我主持「民主講壇」大會帶頭「向黨進攻」,被第一個劃為「極右份子」,受到「開除團籍、學籍,留校監督勞動」的處分,受罪22.5年。我太幼稚了,被人哄了,釣了魚,中了「陽謀鬼計」,被「打倒在地,踏上一隻腳,永世不得翻身」。

與我一道在校監督勞動的有二十多個右派,每天干強體力勞動,拖扳車、掃馬路、掃廁所,什麼都干,每月只給12元(當時相當8美元)的生活費,吃不飽飯。說我是「反面教員」,其實是殺雞嚇猴,以「教育」廣大學生老實些,別再對領導提意見。但我沒有放棄自己的人生理想,每天勞動之餘依然餓著肚子繼續搞科研。1957年秋,我寫出三篇科技論文,老師審閱後認為頗有價值。我請求校方允許在校慶(10月26日)科研報告會上發表,被拒絕,理由是「右派無發表權!」一年後,在圖書館我看到新書「全國第一屆水文預報工作會議文集」,讀到了趙人俊署名的論文「兩種槽蓄曲線的建議」。趙人俊是我的水文預報課講師,系教師黨支部書記,還負責監督我的思想改造,我曾把該論文送他審閱,後因受處分,無遐顧及此事,未索回。我發現該論文的「前言」及「第二種槽蓄曲線方程式」完全抄自我送他審閱的論文稿,且使用的文字、外文符號、公式形式均系直抄,略有刪節。會議主持人水利部華士干教授對我這部分內容評價很高(當時他尚不知此文系我所作),我極為驚喜。蓋因中央對右派處理有「一技之長可從寬處理」政策,還有「立功贖罪」之說。那時能發表論文是稀罕事,何況又是有較高價值的論文。我幻想可因此摘帽。遂夜訪趙老師,冀他提攜。我祝賀他論文發表,他說:「這是會議交流論文,刊出並無稿費。」以為我來分享稿費矣。我吞吞吐吐說:「我發現你論文中的論點、公式與我送你審閱的論文很雷同。」他驚訝地說:「喔,你那篇論文我還未閱過呢。」我聽了似五雷轟頂,分明想剽竊我論文了,就說:「那就請把論文原稿退還我吧,我想進一步研究。」他進房十分鐘後出來說:「找不到了,也許給孩子弄丟了。」並警告我「要努力改造好思想才有出路,別異想天開,指望一、二篇論文能救你。」我空手而回,萬分苦惱,不明白堂堂一講師何必要剽竊學生之作,而不肯施以援手。世事難料,人心叵測。雪中送炭者寡,下井落石者眾。我決定向上申訴,不放棄救命稻草。遂寫信給水利部副部長兼華東水利學院院長馮沖雲(他在文革中被害死),報告他,該論文是我所寫。不敢說趙剽竊我的論文,只能說由趙老師代發表了。希望領導看到我的一點才華和貢獻,給我摘掉「右派帽子」,安排個小工作,有口飯吃,可以贍養老母親。59年11月某日,我被召到水文系總支書記辦公室,他取出一信交我,說:「這是馮部長來信,你看看。」一信二紙,一頁給黨委:「史伏初來信轉閱,請黨委核實他所反映情況,應按政策處理。」另一頁給我:「你要好好改造思想,仍有前途,學院會按政策處理的。」總支書說:「趙先生已承認他論文中摘錄了你送閱論文的部分內容,為此寫了檢查,……你要好好改造,學校會按馮部長指示辦的。」誰知這件事引發校內許多極左幹部的妒恨,說我「反動立場不改,繼續攻擊污蔑黨員」。因為當時《人民日報》發表過社論:「攻擊黨員個人就是攻擊整個黨!」說我向馮部長寫信,含沙射影攻擊趙人俊(黨員),就是攻擊共產黨,絕不予寬大,不予摘帽。嗚呼,一旦中了「陽謀」,就成了人人可以宰殺的畜生!被冤枉為右派,戴上這無形的「右派帽子」後,就莫名其妙被剝奪了公民權,也被剝奪了為國貢獻發表科技論文的權利。而黨員卻賦予了任意掠奪、剽竊他人科技成果的特權。真沒想到,業餘搞科研竟會獲罪!

我以威武不屈的精神在後來的六年中繼續進行研究,每天八小時勞動後,夜裡從18點到24點不停研究,又寫出五篇科技論文:「洪流演算新方法」、「雨洪徑流計算新方法」、「小流域暴雨徑流計算」、「天然河流流量公式及其應用」、「退水過程」,共約二十萬字篇幅。曾多次寄《水利學報》等期刊請求發表,幾個月後收到編輯部來信:「都知你是右派,右派無權發表論文,今後別再寄來了,……」真是愛國無路,報國無門啊!科技創造有時效性,不及時發表就會喪失價值,國內既不允發表,應設法到國外去發表,不敢指望到美國、臺灣、香港等西方去,那有殺頭的風險。當時我認為蘇共比中共開明,比較重視知識和知識份子,於是在1963- 64年給蘇聯駐中國大使館寫信聯繫,此信被當局截查到,立即被逮捕起訴。

江蘇省人民檢察院「對史伏初叛國投敵案的起訴書」〔(65)檢二林字第27號〕中有:「一九六三年十月史犯擬攜帶五篇科研論文逃往北京,送給蘇聯駐華大使館,……」,又:「史犯四次與蘇聯使館通訊聯繫,這四封信的主要內容稱:『我是因支持蘇共列寧主義路線,反對大躍進,而被他們迫害的中國科學工作者,我已經被當做修正主義者而遭到殘酷打擊,我們這裡沒有做科學工作的自由,只有挨餓的自由,由於這個原因,我希望到貴國去,為共產主義和科學事業而奮鬥。』」接著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65)刑初字第3號〕以「叛國罪」判處我三年徒刑外加剝奪政治權利二年,實際被剝奪政治權利12年,直至1979年才允許離開勞改隊。

我被捕後,已裝訂成冊的五篇科研論文被校黨委強行「保管」,轉交給趙人俊副教授,令他「查閱史伏初的論文,看有無可用之處」。這位趙人俊,因為先前剽竊我的論文而晉升為副教授了,他已經嘗到了剽竊的甜頭,而又不用擔當任何風險。現在再讓他來審閱我的論文,對他來說,是多麼好的剽竊機會。我當時由右派「升級」為反革命勞改犯,完全處在可以任人宰割的地位。因此,趙人俊這次就更加肆無忌憚地為所欲為,做到心想事成,萬事如意。趙人俊以我的論文「雨洪徑流計算新方法」中的新匯流理論為基礎, 「創造發明」了「中國濕潤地區洪水預報方法」以及「流域水文模擬——新安江模型」,這次他接受前次教訓,不再直抄直錄,而是改頭換面,只利用了我論文的精髓,改用自己的文字、語言、符號、圖表、公式形式,並摻雜了一些自己的材料,還另起個新論文名稱。這個預報方法因為具有很高的科學價值,受到行家的稱讚。趙人俊馬上大出其名,獲國家二等獎,受到聯合國科教文組織的重視,他也晉升為二級教授。「亞、非、拉」各國不斷派員來院學習該預報方法,華東水利學院還專門建造了「友誼賓館」接待來院學習的貴賓,傳授該項學術,直到現在,這項科研成果還是大學陸地水文專業水文預報課的教材。

大家評評理,我是不是貢獻了一位二級教授?河海大學所有當年在校的老教授、老領導、老教職員工,誰不知趙人俊的科研成果是從史伏初論文中取來?1979年5月我到校探問改正結論事宜時,在「友誼賓館」遇到一位管理員,他氣憤地對我說:「這裡本應當由你來向外國人講課的,現在被趙人俊檢了便宜。」改正結論後,我到財務處領取補助金時,財務處長(河海大學名譽校長嚴愷院士之夫人)對我說:「我一直等待你來領款,希望見到你。我們大家最最同情你了,你有這麼好的才華,卻給勞改去了,讓趙人俊得了極大榮譽,太不公平了,……」

1979年秋,我的糾錯平反工作波瀾迭起。校領導很不願給我糾錯平反。因為趙人俊竊取我的研究成果創立的「中國濕潤地區洪水預報方法」在世界出了名,成為河海大學的「拳頭」成果,提高了它的世界地位,若讓我自由了,擔心我會破壞趙人俊及河海大學的榮譽,關係多少官員的利益,最好把我永遠鎖在鐵籠子裡。但還另有很多幹部、教師對此不平,同情、支持我,甚至一位副院長也常把黨委常委的研究決定告知我,改正辦張主任告訴我,「常委為你的平反問題,開過六次會議,校領導多次訓斥過趙人俊,趙人俊向領導承認自己的成果來自你的論文,為此向黨委寫過五次檢查,……」黨委書記阻難我平反,我火了,於是向法院揚言要向全校師生員工及全國高校甚至聯合國科教文組織公開剽竊事實,使之亂了陣腳,反認為只有給我平反恢復工作才能穩住我。趙人俊也請出一位好友張教授與我商談,希望我放他一馬,我答:「黨委阻難我平反,我就顧不得他了,若黨委停止阻難,我對趙剽竊一事可終生守口。」我真的守口15年。誰知1994年有個張海侖教授(兼水利部水文研究所副書記)在「趙人俊水文預報文集」首髮式會上公然否認趙人俊剽竊我的論文,我才打破沉默,刊印《悟空趣傳》,向我的所有老同學、老師、熟人公開此事。由於這些不愉快事,我不想留在南京工作,寧肯在家鄉溧陽一個小研究所獨創科研新天地,拒絕入黨、當官,不謀求去大城市,落得清淨無為,遠離污染。我於1983年在《水文》期刊第6期上發表了「河流流量演算非線性解法探討」,超越、取代了趙人俊在1959年剽竊我的內容。因為我離開了水文工作,找資料困難,雨洪徑流課題只得作罷。

後來我曾多次向河海大學黨委索要被「保管」的五篇論文,均被拒絕,理由是「論文在文化大革命時期被毀了」。其實我知道,那五篇論文尚保存在學校或趙人俊家中,為了使我失去控告趙人俊第二次剽竊的依據,原稿至今不肯退還我。

其實趙人俊日子過得非常艱難。河海大學許多教師、幹部對趙人俊享受非分榮譽和巨大利益不服,多方克他。1987年,前面提到的華士干教授及水文系黨總支書記共來溧陽天目湖找我,動員我公開揭發趙人俊,我婉拒。仁慈積點德吧。但趙人俊總擔心我會揭發報復他,整日似利劍懸頂,驚魂不定,64歲的照相竟似90歲, 92年終得癌症而亡,享年僅66歲。我想趙人俊還不是天良喪盡的惡人。他還有內心的不安、恐懼,比那些做了無數壞事,到死仍然認為自己一貫正確的人相比,還要略勝一籌。我對趙老師也可說做到仁至義盡:犧牲自己,保全了他一生的名譽,他的夫人、孩子明白這點,從沒對我有絲毫不滿。我在致張海侖教授信中說: 「趙先生剽竊我的論文自取功名,固然欠仁厚,然也是時勢所予機會,我雖失名利,但有益國家,使我可慰平生,故或當謝之。」若非趙先生於六、七十年代剽竊我的論文創立「中國濕潤地區洪水預報方法」,就要等到我平反恢復工作後於八十年代才能創立這種雨洪徑流預報新方法,延後一、二十年,對中國和世界的科技、經濟損失多麼巨大!我理應感謝他。

我敘述這段戲劇性苦難史的目的,是想告訴國內外人士,右派無罪,他們是好人,為正義犧牲自己,受過常人難以想像的苦難,要求補償損失是合情合理值得同情支持的!

山東大學史若平先生等右派及其家族致信中共中央、全國人大、國務院,要求平反右派大冤案補償物質和精神損失,很有理,我支持,所以也簽字了。當年所定55萬正式右派和幾十萬非正式右派,在1979年沒被改正結論而留作右派種子的只有幾十人,也就是說99.99%的右派被冤枉了。說反右派運動只是犯了擴大化錯誤,那擴大了多少百分比呢?一萬倍!擴大了百分之幾十可以說擴大化錯誤,擴大幾倍就叫錯誤啦!這是人類的基本常識。現在擴大了一萬倍,還不肯承認這場反右派運動是徹底錯誤,只能說明拋棄了實事求是原則。

在民主文明國家裡,政府若錯辦了人,不但要補償被害人的損失,還要巨額陪償哩。這是一個國家、政府文明的標誌,中國,不是說民主、文明都最高嗎?怎麼會做不到這點文明呢?在「文革」期間被冤枉判刑而停發的工資可以補發,這很對呀。可是又規定其他時間被冤枉判刑而停發的工資不予補發,實在沒道理。其真實原因恐怕是因為「文革」期間有不少黨員官員也受衝擊,甚至坐牢,他們是自己人,欠發工資要補發,右派大都是非黨知識份子,非我族類,就可以欺負、賴面皮,這不是典型的自私自利政策嗎?這樣對待知識份子,能使他們內心服嗎?況且,共產黨現在是執政黨,其公務應當服務全民,而不單為本黨黨員,怎麼可以搞出內外有別的政策呢?就像我,被迫做了二十幾年苦工,沒有工資,在最艱難困苦環境下在科研上默默無聞為國做貢獻,還讓黨員多次掠奪、剽竊我辛辛苦苦獨立研究出來的科研成果。我要求補償的理由豈不充分?(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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