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官員被判死緩的思考
成都市委原常委、宣傳部長高勇(正廳級),因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近日被四川省內江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他在擔任副州長、高速公路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長,以及證監會副主任等領導職務時,利用職權索要、收受多家單位的款物折合人民幣955萬多元,他的財產和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並對其中的466萬多元的財產差額不能說明合法來源。高勇又是一個被判「死緩」的官員。像高勇這樣「年輕有為」的人,走到這個崗位,落個「死緩」的下場,更引人深思。最近,「死緩」可謂接二連三,為數不少,僅筆者在人民網「人民時評」專欄文章中點到的,就有黑龍江省原政協主席、省委副書記韓桂芝、黑龍江省綏化市委原書記馬德、黑龍江省雞西市委原書記丁乃今、黑龍江地方稅務局原局長張心願、黑龍江省牡丹江市公安局原局長韓健,還有北京市交通局原副局長、首都公路發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畢玉璽等。
法院判這些貪官「死緩」,我們只能相信判處「死緩」自有其道理,可是,面對最近一連串的「死緩」,很有必要認真思考,從中找出一點規律性的東西,儘可能減少一些違法犯罪,減少一些「死緩」。
這些「死緩」有不少共同之處:一是或大或小是個官,有的省部級,有的廳局級,有的當書記,有的當局長,都握有實權,真是「當官帶長,黃金萬兩」。二是受賄數額巨大,從幾百萬元到上千萬元;不明來源財產數額也巨大,一般都有幾百萬元。三是關進去以後都有立功或其他可以從輕懲罰的表現,比如檢舉他人、交待司法機關尚未掌握的罪行、全部上繳贓款等。四是「拔出蘿蔔帶出泥」,他們有的是被拔出的「蘿蔔」,有的是被帶出的「泥」,一抓就是一窩。從以上共同之處,就很發人深思了。
這些人倘若不當官或不當那麼大、那麼有權的官,他們也不可能給國家和人民造成那麼大的損失,當然,他們也不可能「死緩」。那麼,這些人是怎樣當上官甚至當上大官的?這是人們深思的一個重要問題。很顯然,在用人上,出了毛病。用人上的失誤是最大的失誤,教訓極為深刻。
還有,他們當上官之後,怎麼可能為所欲為,無法無天,怎麼可能撈到那麼多錢財,監督到哪裡去了?民主集中制到哪裡去了?他們的上級到哪去了?這裡也有要追究的責任,不能簡單地來個「誰犯法,誰倒霉」,把他們一判了之。再有,被司法機關抓起來之後,他們一把鼻涕一把淚,又是檢舉,又是退贓。試想,如果不是到了如此田地,他們會有如此積極的表現嗎?由此可以看出,反腐敗,有些「藥方」療效有限,而依法嚴懲這劑「藥」,立竿見影,很見效果。要看到,這些人是「不見棺材不掉淚」的。
最後還想說一句,今後,倘若有誰以為只要當了高勇那麼大的官,即使貪了那麼多的錢,只要有戴罪立功的表現,最後判個「死緩」,再想辦法混個「無期徒刑」,再混個「有期徒刑」,還會有出頭之日的。奉勸貪官們丟掉這個幻想,別拿生命開玩笑,沒有「慣例」,沒有「免死牌」,弄不好,那個「緩」字就被您自作聰明弄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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