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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知道的活體摘取犯人器官

 2006-03-13 04:43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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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1日,澳洲大紀元舉辦九評研討會,主講嘉賓和聽眾都對剛剛曝光的中國大陸蘇家屯事件表示了高度的關注,在主講嘉賓袁紅冰發言後,也有聽眾對事件真實性有疑問,圍繞著這一焦點,一位聽眾當場證實中共活體摘取犯人器官的惡行。記者對袁先生所披露的實事作了進一步瞭解。

袁宏介紹說,他出國前曾經任職於瀋陽一家醫院,他剛來澳洲不久時,在報紙上看到天津武警醫院的一個醫生,到美國後向美國社會揭露中共販賣器官。當時中共外交官員辯解說,這種事情不存在,他覺得好笑。他說,這些事情在中國,很多醫院裡的人都知道,一般醫院換器官手術,器官基本來源於犯人。

同時他說,來到國外才知道這樣做是不道德德和侵犯人權的。以前在中國同事之間雖然沒有談論,但人人心知肚明,居然沒人認為有問題。

他說,我當時是醫生,雖然我沒有參與器官切割手術,但我的一些同事參與了,其他人也都知道,每次一看到他們穿上迷彩服(權充軍人),就知道他們又要去刑場取犯人器官了。

當時的情況是,國內的醫院通常要評等級,比如三等甲級,那麼要上等級,作為考核指標,要搞科研項目,醫院必須可以做一些高級的器官移植手術,比如,換角膜手術,換膚術,換腎手術等。在中國可以說根本就沒有地方去買器官,也買不起器官,一般的人也沒有捐贈器官的。醫院為了能夠作換腎手術,醫院就要跟司法部門打通關節,給他們好處,以便取得特權,那麼一有處決犯人時,醫院就會獲得消息。

所以,器官來源都是犯人,這些大家都知道。取得器官的過程通常是醫生護士得到通知後,就馬上出發去刑場,這邊醫院就把病人推入手術室等待。到了刑場槍一響,醫院那邊馬上就為病人動手術,切除壞的器官,而刑場這一邊,就把犯人拖入救護車內動手。

對於要取其器官的犯人,行刑的人是知道的,所以他不會一槍把他打死,據當時的同事講,摘取器官本身也需要時間,如果打死了,血液不流通了,取下的器官就很難成活,所以,進入救護車內的犯人此時還沒死,醫生就開始取器官,器官取走時,犯人身體還在流血。然後器官放入特製的容器送到手術室。一般槍斃的犯人是有家屬來收屍的,而被取其器官的人就不通知家屬,直到火化後才告訴家屬。

他說,在中國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冷漠,在黨文化的洗腦下,人根本沒有善念,精神麻木,根本不知道那是對人權的侵犯,對人類道德的蔑視。我出來後才知道這些事情的可怕處,所以,我相信大紀元報導蘇家屯販賣法輪功學員器官的真實性。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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