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申請公民入籍應注意的幾個問題

首先,申請人要嚴格按照公民入籍的指引去填寫表格和簽名。居住時間對於申請的進度影響也是非常大的,儘管現行的公民法並沒有要求申請人本人一定在加拿大居住滿3年,但要讓公民法官運用酌情權批准您在未住滿的情況下入籍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須注意將離境的日期計算清楚,計算離境時間常見的問題是申請人沒有把去美國的時間包括在內,或者入籍申請上的離境時間與過往移民局電腦裡您申請楓葉卡的離境時間不一致,導致處理中心懷疑您做假。

照片的拍攝和簽字應按照要求:入籍照片要到照相館去拍攝,在相片反面蓋上照相館的章和日期章。自己拍的照片或者在外國拍攝的照片往往不能符合要求。照片的簽名必須按照最新的規定,凡年滿14歲的申請人要在照片下方的空白條上簽字,簽字超出空白格子的範圍都會被悉尼的處理中心將全部文件退回。

其次,您還要盡量對各種規定瞭解多一點。例如您有個17歲的孩子作為您的附屬人一起申請入籍,按照指引,這個孩子的交費和填表都應按小童處理,但事實上卻可能會給您帶來延誤。原因是公民入籍與移民申請的收費不同,不是按照入表當時的年齡來收費,而是等到處理到您案子時的年齡來收費。在這個例子中,假如入表後等待一段時間,到處理您申請時孩子已經滿18歲的話,處理的官員會將這個孩子的案子變成一個成人的申請案,不但要您補交所差的申請費,還要您填寫及簽署成人入籍的申請表、這就會延誤較長的時間。另外要留意的是,一個成人只能帶自己親生的或者合法領養的年幼子女入籍,不能帶繼子女一起入籍。舉例來說,丈夫不能帶妻子與前夫生的孩子入籍,因為他們之間沒有血緣或者領養關係。

做好充分的入籍考試準備也很重要,除非您年滿55歲可以豁免考試。申請人如果自知英文能力不足的話應在收到考試輔導書後就開展溫習。常見的問題是申請人做了筆試準備但是不具備最基本的聽力及口語能力。在入籍考試入場時,公民法庭的工作人員會檢查您的證件並問幾個簡單的問題。假如您不能反應的話,即使筆試過關,可能還要與您面談,因為聽力及口語不能滿足要求,有極個別的情況甚至申請人因此而不給參加筆試,需要另外安排時間直接見公民法官。

最後是安全檢查。如果申請人被懷疑有犯罪,或者有同名同姓的人士涉及犯罪的話,您就會被要求打手指模。用手指模查犯罪記錄要花上幾個月甚至一年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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