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衛香港
21日,香港政府向立法會提出的政改方案議案,受到反對派議員的否決。單從程序看,這本來只是民主政治在實際運行中的正常現象,但在22日,即遭到香港某些媒體的狂轟爛炸。指責反對派議員否決該議案是背棄香港民意,是沒有與香港特區政府、中央政府配合,阻礙了香港的民主進程。於是,反對派議員成了阻礙了香港的民主進程的罪人,必須承擔歷史責任,必須對香港民眾有個交代。其聲音和腔調,已經不是指責,而是像大陸媒體對待階級敵人的聲音和腔調一樣,氣勢洶洶,簡直就是口誅筆伐,欲置人於死地了。香港媒體什麼時候變成了大陸媒體?
香港的反對派議員,代表的就是香港民意。
2003年7月1日,香港有50萬市民遊行示威,抵制中共的「23條」;2005年12月4日,香港有25萬市民遊行示威要求實現普選;2005年12月10日,香港有若干萬市民遊行示威紀念世界人權日。
由於歷史的原因,在政治制度上,香港不同於今天的大陸。大陸是中共一黨專制,香港有一定的民主政治。香港還有遊行之類的民主表達方式,大陸根本沒有。香港與大陸在政治制度上,被中共製定為「一國兩制」。香港要高一等,大陸要低一等。這有如國際關係中的「最惠國待遇」,香港享受的是「民主待遇」,大陸「享受」的是一黨專制待遇。如果說,中共相信大陸的政治制度是合理的、是優越的,這種差別就沒有必要,這恰恰說明中共對大陸的政治制度是根本懷疑的。中共花大力氣宣傳大陸的政治制度優越,是謊話,是欺騙。
香港今天的民主政治,對於中共的一黨專制來講,如鯁在喉、如眼中釘,中共決不會容忍香港的政治制度有別於大陸,長期存在。更不會容許大陸的政治制度走向香港,同於香港。唯一的選擇是,改變香港的政治制度,使其和大陸一個樣。
中共改變香港政治制度的手段和策略,是蠶食,是「摸著石頭過河」。中共1949年建政前夕,對中國當時的各民主黨派和中國民眾的政治欺騙,就是應該引以為戒的歷史。中共2003年的「23條」,就是應該引以為戒的現實。由於中國沒有民主,中國民眾沒有知情權,中共在重大事件上,總是採取欺騙手段和欺騙策略,大陸當年的人民公社、大躍進、文化大革命,無一不是採取欺騙手段和欺騙策略推行的。
香港的民眾及民間組織,是有深厚的民主政治傳統的,能夠識別中共改變香港政治制度的手段和策略,能夠識別中共改變香港政治制度的長期意圖和短期意圖,並以連續不斷的遊行行動,抵制了中共的意圖和手段,捍衛了香港的民主政治,捍衛了自己的自由與權利。並通過遊行行動,已經取得了使中共的「23條」擱淺的勝利,還會取得香港實現政治普選的勝利,以及今後香港民主政治的其他勝利。
香港的遊行行動,是捍衛香港的民主政治,捍衛香港的自由與權利的有力武器。面對中共對香港的意圖,這個有力武器不能丟掉,丟掉這個有力武器,就給了中共可乘之機,就意味著放棄香港的民主政治,放棄香港的自由與權利。放棄了民主政治,放棄了自由與權利,香港就會像大陸一樣,再要重新獲得民主政治、重新獲得自由與權利,就要付出像大陸一樣,的巨大代價。
香港行動,對大陸民眾及民間組織也具有重大意義。任何行動對中國大陸的民主政治和憲政的實現都具有重大意義。是行動實現了各個國家和地區的民主政治。中國大陸實現民主政治,離開了中國民眾的行動,就是紙上談兵,就是失敗。香港行動,是中國大陸民眾的方向和榜樣。
我們說保衛香港,就是保衛香港的民主政治,就是保衛香港遊行行動的傳統和權利,就是保衛香港反對派議員的否決或贊同任一議案的政治權利和民主政治制度。
我們說保衛香港,就要像當年日本侵略下的保衛家鄉、保衛黃河、保衛全中國一樣。
我們當然可以這樣以為,代表香港民眾和民意的香港反對派議員,在解讀該議案的部分條款上,可能會有一定出入,也同樣以為,香港反對派議員代表的香港民眾和民意,只是部分而不是全體。但是,民主政治的原則及規則,難道不就是保護個人、部分及少數的政治參與權嗎?民主政治的保護個人、部分及少數的政治參與權,是以人為本的精神原則體現,是人類政治文明的進步。部分條款上的解讀有出入,但對該議案的總體把握上不會出錯。中共以黨為本、一黨專制的政治理念及制度,和民主政治的以人為本、分許可權權水火不容的。
美國政治學者科恩,在認真研究民主得而復失的情況時,特別指出「對民主為害最大的莫過於一位好皇帝,這種說法有道理的。當人民有朝一日想收回原來屬於他們的權力時,可能已經太遲。民主政府的體制很快萎縮。帶著批判精神參與的習慣,不是想要就會有的,它需要不斷的練習與維護。放棄民主是容易的,重新獲得它卻是艱難的」(《論民主》)。
這個研究適用於今天的香港。香港今天確實面臨著放棄民主和維護民主的歷史時刻。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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