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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慶魁被曝與高秀敏屬"非法同居"

 2005-12-23 22:56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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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大陸知名的《知音》雜誌最新一期以《無奈的愛:何慶魁之妻述說前情往事》為題,披露了大陸小品作家何慶魁鮮為人知的家庭生活。該報導中透露,何慶魁與所謂的「前妻」這些年來並未辦理離婚手續,而何慶魁和高秀敏這對家喻戶曉的小品搭檔,並沒有法律上的夫妻關係。

據《無》一文介紹,當年何慶魁與高秀敏在吉林相識並一起合作後,兩人產生了感情,萌生了共同生活的想法。何慶魁回到家中與妻子張艷茹提出離婚,但其妻把老何視為生活中最大的靠山,不能接受這個現實。再加上兩個兒子一個女兒的強烈反對,兩人離婚的事情就擱淺了。但是何從此也不再回家,與離婚後的高秀敏開始一起生活。

報導稱,張艷茹是個知青,與打漁出身的何慶魁結婚後回到縣城就一直以賣菜維持生計。何慶魁的大兒子一直認為,是家庭的貧困讓父親選擇離開家,就非常想通過改善家庭經濟狀況來挽回父親的心。前些年何的長子帶著媽媽去廣東做生意,開了一家公司,幾年奮鬥積攢了百萬家產,他也曾幾次勸說爸爸回家與媽媽團圓。但是這並沒有使何慶魁回心轉意,沒想到已過而立之年的長子竟然因為一次交通意外而離世。緊接著,共同生活十餘年的高秀敏也因為心臟病猝死。

對於與「前妻」未辦離婚手續,與高秀敏只是名義夫妻的說法,何慶魁並未予以否認。但是大陸媒體一直以來都以何慶魁高秀敏二人夫妻相稱。

高秀敏竟然是個第三者,何慶魁犯重婚罪,讓讀者和網民大吃一驚,異議聲音一片。「何慶魁觸犯我國刑法,已經嚴重涉嫌犯重婚罪國法難容!應當追究!居然還被請上央視《藝術人生》節目!真是國恥!」「什麼名義夫妻啊?就是犯下了重婚罪,法律面前應該人人平等,名人就可以特殊嗎?」有大陸網民稱這是死後鞭屍,」這些死後鞭屍的情況,說明瞭什麼?只說明一點,是社會道德,社會正義的永遠存在,」「信不信報應也由不得你了。」

人們一定不會忘記,2001年春節前的大年三十下午,江羅集團在北京天安門廣場導演了一場震驚中外火燒活人的所謂「法輪功自焚」事件,然後栽贓陷害法輪功,幾個小時之後的北京春節除夕晚會上,一臺含沙射影誹謗、醜化法輪功的《賣拐》小品「火」了大江南北,「自焚」「賣拐」上下配合,修煉法輪功的人被誣衊為「自殺和殺人的魔鬼」,成了痴呆傻的弱智兒。《賣拐》劇作者正是何慶魁,《賣拐》也因配合了形勢需要,而獲得2001春節聯歡晚會節目評選「一等獎」。

據瞭解,《賣拐》的導演趙本山,編劇範偉,演員趙本山、範偉、高秀敏等已被列入「追查國際」對製作污蔑法輪功的電影、電視、戲劇之相關責任人及單位的追查公告中。(http: //chinese.faluninfo.net/fdi/gb/2005/2/3/p_3604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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