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德平:從「生的偉大死的光榮」看黨文化的邏輯

共產黨前黨魁的題詞「生的偉大死的光榮」說的是山西省文水縣雲周西村的一個未成年的女孩子劉胡蘭被當時的政府使用鍘刀處死的故事。這個故事在中國家喻戶曉,本人的小學課本裡就有這一課。請看中共教科書的記述:

雲周西村的反動村長石佩懷,為閻錫山軍派糧派款、遞送情報,成為當地一害。1946年12月的一天,劉胡蘭配合武工隊員將其處死。閻錫山匪軍惱羞成怒,決定實施報復行動。1947年1月12日,閻軍突然襲擊雲周西村,劉胡蘭因叛徒告密而被捕。……劉胡蘭烈士犧牲時,尚未滿15週歲……

就像日本美化侵略的教科書一樣荒唐。當年的課文現在看來,根本就是邏輯不通了。當時閻錫山是國民政府山西省主席,一個村長為上級政府服務,派糧派款是他的職責,何謂反動?武工隊本屬土匪,打死村長,可謂猖獗,這還不是當地的一害嗎?怎麼村長執行公務卻成了當地的一害?閻錫山實為政府軍怎麼反而成了匪軍?既然劉胡蘭配合武工隊將村長殺死,她就是協同殺害村長的罪犯,按照政府的法律處死劉胡蘭難道不是完全正當的嗎?哪個朝代殺人不償命?更何況殺的是基層政府的官員。

前幾天,天津市薊縣的一個農民因為計畫生育的罰款而沒有得到公正的對待,一怒之下持刀殺了鄉政府的兩個幹部。結果是各處畫影圖形,通緝捉拿。舉報者可得一萬,捉到者獎給五萬。最後這個農民在逃跑時被警察擊斃了。

不管什麼原因,殺了人就是犯罪了。政府總要管的,不然要政府幹什麼?要法律幹什麼?

殺了共產黨的官的人是殺人犯,給擊斃了是罪有應得。那麼殺了國民黨的官的人同樣是殺人犯,拿刀給鍘了同樣是罪有應得。這是小孩子都懂得的道理,怎麼到了共產黨這兒就不是這個說法了呢?這是什麼邏輯?

從小學生時代到最近幾十年的時間裏,劉胡蘭在我的心目中一直是偉大光榮的形象,完全讓黨文化給定在那裡了。現在看了《九評共產黨》才認識到完全不是那麼回事兒,所以才有了以上的思考。

黨文化對全民的洗腦,使人們從小就喪失了正常的思維能力,不知不覺中都被共產黨的邏輯同化,認同了它。現在是正本清源還歷史本來面目的時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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