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問我:「往後想幹什麼?」答:「先讀書再說」。爸說:「唸書回國讀最好,可以升入大學」。為避戰亂也只好返國讀書為妥。
四六年戰亂加劇,爸去辦妥各種手續,年底率全家、堂兄、表姆一家以及鄉里人一齊乘荷蘭註冊的萬噸輪船芝加丹尼號從椰加達返回故鄉。次年考入市鎮一家名校念中學。一九四八年市鎮出現革命動亂,地下黨攻打鎮公所失敗,抓了人殺頭。同時,頻傳國民黨兵節節敗退並慌亂逃往臺灣。
一九四九年臨近解放,有天早晨來了五、六個荷槍實彈自稱是地下黨的成員到我家,這些人系周邊鄉里都面熟,平時皆好吃懶做,游手好閑在鄉間常做小偷、小摸,甚至個別當過土匪,現在卻揚武耀威地說:「現在革命需要錢,奉上級命令派你們家三公斤黃金,是向你們募捐,要求你們及時交上」。我們一面招待一面求情,說:「印尼這些年處於戰亂,日寇攻入印尼後生意倒閉,傾家蕩產,日佔期間為了餬口做些小生意。日本投降,印尼獨立運動,為避戰亂被迫全家遷回,僅夠買船票,所以剩無幾,哪來那麼多黃金,現家中僅有的這些首飾如數統統交上,懇請拜託和上司講明情況。」他們說:「拿不出三公斤黃金,就帶走你們家二少爺」。就是這樣把我五花大綁拉走,兜兜轉轉幾個鄉到了一家農民的樓上,已關了十多個人。我們家裡人不知道我被帶到何處去,找了三天三夜也沒查到半點消息,十分擔心。
在農民家,不給吃喝,坐在地板上,當頭的經常來訓斥、威脅。有個人說:「我們沒犯罪,你們說是募捐,怎麼亂抓人呢?還不給吃喝,也不給睡覺,怎麼可以當犯人懲治呢?革命嘛,也要講政策,怎可以這樣對待我們?」那個領頭的大聲唬叫說:「你們這些有錢人的後代,平時好吃、好喝,現在還敢提意見?告訴你們放明白點,我都可以拉出去殺死你們。現在規定,每晚去挖坑,二公尺長、二公尺深、一公尺寬,很可能用來活埋你們。哪個人拿足按規定的金或錢就放哪個回去,誰敢搗亂就先活埋誰。」那當頭的就走過來摸我的頭說:「你這頭還滿大的,恐怕不止六斤重,敢不敢打賭?」那些殺人不眨眼的傢伙,可真凶殘啊!誰敢吱聲?當時的我年幼正是嚇破了膽,不敢吱聲。就在當天晚上,拉了兩個出去,包括提意見的那個人,我們被拉到另外的地方挖坑。第二天,有人稍稍地告訴我說:「那個提意見的人被活埋了。」天啊!真是無法無天,這比土匪更殘酷,真是亂殺無辜啊!
那家農夫看到我年紀最輕,無辜受難,當聽到來了個營長不同意這時殺害人,就偷偷地告訴我,端了一一碗地瓜湯叫我快喝。拿了一隻鉛筆和一張紙給我說:「可憐的孩子快喝吧!喝了才有力氣寫字,三天三夜沒吃沒喝又沒合眼怪可憐,來了營長的快寫信求他吧,我們幫你遞過去。」說完趕快離開。我這樣寫道:「我是印尼歸僑回國唸書,他們要我家募捐三公斤黃金,家中沒有,就要活埋我,請救我。」
條子送去了,第二天就放了我。因被折騰了三天三夜,擔驚受怕,加上被迫強體力勞動。還在臨近借了一碗稀飯吃,回程僅八華里,走了近九個小時,摸黑才到家。一九四九年的夏、冬整整病了半年,一九五○年才上省城報讀高中。
從此,我嚇破了膽,各個運動什麼也不敢說,也不敢動,逆來順受,但永遠忘不了當時一幕幕情景,那是比豺狼更凶殘的社會,一切要照他們說假話、什麼都是假的。真是:以假代真,真變假。任憑他們高興,巔巔倒倒是非分不清,儘管知道真像,也沒有人敢說,就跟著說瞎話。經常打打殺殺,斗來斗去。既沒天理也沒人性,完全失去理性的社會。那些募捐的地下黨,黃金被揮霍乾淨,整風時不是自殺,就是坐牢。天眼恢恢,罪有應得。
宋明
二零零五年六月
- 關鍵字搜索:
- 比土
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