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哪裡跌倒,就在哪裡爬起來」。對於林志玲來說,這句話可能要反著說了。由於林志玲同時代言兩種瘦身產品的廣告,被指有「劈腿」嫌疑,更可能因此成為被告。盛傳「老東家」唐安麒一怒之下將會再找另一個明星代替她的位置,或者將其酬勞減半,林志玲「肉價暴跌」!
「一女二嫁」惹官司
不久前有媒體爆料,本身已是香港唐安麒美容中心代言人的名模林志玲,又出任了內地某瘦身產品代言人,此舉令香港客戶感到十分不滿,更打算對簿公堂,索賠1000萬元。
林志玲在內地接下了一個瘦身食品纖體粥的廣告,與香港客戶旗下的纖體粥屬同類型產品。據悉,這次林志玲的酬勞高達500萬元,由於酬勞太吸引人,除了林志玲可以賺大錢,模特兒公司方面也可以得到可觀的佣金,因此冒險接下該廣告,但此舉讓香港的美容中心極度不滿,更表明立場絕不會放人。為了公司利益著想,唐安麒美容中心已找了律師商議有關賠償問題,並表示,如要採取法律行動,他們至少可獲1000萬元的賠償。香港某美容中心的公關部門接受訪問時表示:「我們和林志玲簽的合約定明在港臺地區以及內地,不得接拍任何與豐胸瘦身相關產品的廣告。」林志玲所屬的經紀公司方面則表示:「志玲接拍的那個其實是甜品廣告,那食品吃後不會豐胸瘦身,因此沒有違約。」
代言人地位岌岌可危
在林志玲「雙重代言身份」被揭發後,唐安麒相當憤怒,因此盛傳唐安麒將會再找另一位明星代替其位置,或將其酬勞減半。唐安麒瘦身美容公司公關接受訪問時也表示,他們一定會找香港代言人,言下之意,來自臺灣的「過江龍」林志玲地位岌岌可危。
12日,林志玲為唐安麒宣傳產品,到臺灣的電視購物臺當購物專家,短短一個小時就賣出了相當好的成績。但是,唐安麒在過後卻絕口不提林志玲的「功勞」,反而大讚另一個自己親手提拔而走紅的代言人林嘉綺,並得意地表示林嘉綺在香港的廣告一直在播出,人氣直升,上個星期幾乎全港的雜誌都有她的版面。並透露接下來會帶上林嘉綺和林志玲一起到香港宣傳。言語之間對林嘉綺的期望甚高,更寄望她成為林志玲的「強勁對手」。網友評論:哈哈哈!林大美人也有今天呀,就說啦,啥都沒有突然這麼紅,真叫人吃不消。
生意轉淡順勢「落價」
過去幾年,香港的纖體熱潮一度席捲全城,令許多愛美但懶得做運動的女士紛紛參加纖體公司的療程,很多商家更看好這塊肥田,因此多家纖體公司迅速崛起,且每間都賺得盆滿缽滿。但是,因為近年纖體公司數目激增,但香港人口有限,需要減肥的人來來去去還是那一群,故生意已大不如前。代言人的代言費用也江河日下,不少女星更是創新低價接廣告,業界更掀起暗湧。據聞已有多間纖體公司有意向代言人開刀,可能大幅度減酬勞或是棄用,以減低開支,有業界人士稱:「反正大家看大明星穿三點式都已經看得麻木了,不如找些價錢便宜又令人有新鮮感的小明星。」
而林志玲一直是以300萬的高身價任代言人,這筆開支對生意日漸蕭條的纖體公司來說不是個小數目,如今她鬧出了官司,唐安麒很有可能順水推舟「落價」,甚至把她代言人的身份「清」掉。
「成也纖體,敗也纖體」
林志玲以30歲「高齡」走紅娛樂圈,不能不說是一個奇蹟。有人分析了當初她迅速走紅的秘訣,其中一步就是她相信自己的眼光,預見到纖體將掀起熱潮,於是以瘦身廣告作為自己上位的一大利器。
2002年,慧眼識珠的唐安麒品牌將林志玲選為旗下美體瘦身產品的廣告代言人。這一簽就是3年。林志玲在其中一輯平面廣告中,以一襲銀色比基尼出鏡,該廣告一經上市,即刻引發眼球效應。2004年,林志玲正式返回臺灣地區發展,廣告身價已經暴漲10倍,但唐安麒照例續約,並花費天價大力宣傳。之後,林志玲脫穎而出,不只是「纖體公司代言人」,而是成為了「臺灣第一名模」,廣告、剪綵、走臺……自此身價只有漲沒有跌,工作也一直沒有停過
但是,最終林志玲還是栽在了「纖體」上。在娛樂圈,身價代表的是身份和人氣,跌價的話,就證明明星的人氣已經不行,因此很多明星寧願推掉工作也不願自己「掉價」。如今唐安麒卻要拿她的身價「開刀」,減少她一半的酬勞,這恐怕也會給她的其他工作帶來衝擊和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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