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錦濤訪印尼 法輪功學員被無理判決

4月23~25日,由於胡錦濤的到來,印尼法輪功學員的兩次和平靜坐請願活動,都被警方前所未有的強行撤散,12名法輪功學員被扣留24小時。28日,雅加達南區初級法院在被告缺席的情況下自行判決:法輪功學員半年內不得再去同樣地點請願,否則監禁兩個月。國家人權獨立組織機構稱該判決違反印尼憲法,目前法輪功學員正準備向高等法院上訴。

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在參加印尼雅加達舉辦的亞非高峰會議期間,宣布將和印尼在今後三年把雙方的貿易額提高逾40%,貿易額將猛增至二百億美元。胡同時許諾將提供印尼一筆三億美元的低利貸款。

據明慧網報導,在此之前,數位法輪功學員收到威脅性的電話和傳訊,對方要求他們在胡錦濤訪問印尼期間,停止各類請願活動。電話或傳訊語氣都帶有高度的威脅性,這使辯方律師卡托先生認定警方的反常行為與胡錦濤來訪密切相關。

據悉,法輪功兩次請願都很平和理性。第一次是在亞非高峰會議大廈前面,第二次是在中國駐印尼大使館前面打「真善忍」和「全球公審江澤民」等橫幅,演示酷刑以揭露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併進行集體煉功。卡托律師聲稱,許多印尼民眾,包括他本人,很熟悉法輪功向來是以和平方式進行請願示威。卡托還說,印尼法輪功學員為聲援停止對中國法輪功學員的殘酷鎮壓而和平請願,類似的揭露迫害行為是一種壯舉,是符合印尼國家憲法所賦予的每個公民的自由言論權。

法院初審時,警方先控告法輪功學員犯了「干擾公眾秩序」,後來在法官提示下,警方改成 「佔用綠化地帶空地」並以此定罪,並於28日上午在所有被告缺席的情況下宣判。目前該案引起國際廣泛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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