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警匪一家 草菅人命

黃建龍是昆明鐵五中物理教師,一九九三年留職停薪,在昆明捲煙材料分廠任副廠長。這是一家由昆明高等公安專科學校創辦的製造捲煙嘴棒的工廠,廠長李貴生是該校的一名高級警官。該廠位於昆明市官渡區日新辦事處,在昆明機場附近。

由於黃建龍瞭解李貴生運用金錢和性賄賂各級官員等各種違法犯罪活動,以及與李貴生親信供銷部長董國誌意見不和,一九九五年元月十三日,李貴生用非法獲得的七七式手槍,指使董國誌將黃建龍殺害,時年四十六歲。

黃建龍死後,其家屬向所屬地機場派出所報了案。經派出所偵訊後移交官渡區檢察院。幾天後,官渡區檢察院將案犯釋放,至今李貴生和董國誌一直逍遙法外,有恃無恐,黃建龍家屬竟無能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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