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亮事件凸顯體制之痛 該不該被除名?
作為在役運動員,他的無形資產被宣布為屬國家所有;作為娛樂界人士,他又被宣布為英皇所有。不過現在看來,在這兩個方向上,田亮暫時都處在不能靠岸的尷尬之中
雅典奧運會落幕半年之後,田亮成為中國第一個因違規而被開除出國家隊的奧運金牌選手。游泳中心主要依據的,是9年前的一份通知。1996年11月19日,當時的國家體委下發《關於加強在役運動員從事廣告等經營活動管理的通知》,強調相關活動「必須經組織批准」。
這份通知的第一條的第一句話就是:在役運動員的無形資產屬國家所有。
「漂亮」這一份兒算誰的?
田亮的看法顯然與這一斷語有所悖離。在本報1月23日刊發的對他的專訪中,田亮就曾表示過對傳統做法的懷疑:「以前隊友們都是通過跳水隊接拍廣告,這樣可能不能專業地保護好每一個運動員的價值。」
田亮表示,這一懷疑是他願意簽約英皇的原因之一,而在游泳中心看來,簽約英皇恰恰是最不可容忍的舉動。
雅典奧運會造就了50名中國奧運冠軍,他們中的絕大多數都遵守著1996年的那份「通知」。不過,田亮很清楚自己的與眾不同,持續高漲的人氣,又使他很難滿足於一般性的個人品牌開發。如田亮的經紀人劉韜所說,他「具備明星氣質」,「不用就浪費了」,因此才在奧運會後的半年裡,給人以在商業的道路上一路狂奔的印象。
劉韜認為,這就是田亮與游泳中心漸生齟齬的原因。他相信,「田亮這麼走,主要因為是他有這些客觀的條件。」
作為一個運動員,26歲的田亮顯然已經不再年輕,很難像劉翔一樣專心致志地去實現野心。另外很現實的事情是,中國的跳水世界冠軍多的是,沒有110米欄那麼稀罕,單靠成績,他跟後者是比不了的。再有,跳水項目不像110米欄,沒有黃金聯賽那樣的美好「錢程」。
1月30日,已被「罷黜」的田亮低調赴上海拍攝廣告。劉韜說,其實這就是去完成2004年9月簽訂的一份合同。在2004年9月,田亮連簽了兩個高額廣告合同,劉韜當時曾對媒體誇耀說:「田亮都快成了中國的貝克漢姆了。」
與現在的貝克漢姆相比,田亮更像是那個未遇維多利亞之前的曼聯7號。他們都有著健康的形象,以迷人的微笑著稱,在明星之路上,走的是一條陽光、親和的路線。對於英皇娛樂公司來說,這一點意味著田亮還有很大的可塑空間。
把田亮簽約英皇當作一樁空頭炒作事件並不公平,據香港《東方日報》報導,合同價值不菲,「3年1千萬港元報酬」,而且寫有「一切為跳水讓路」的條款,顯得規範而且合乎雙方的長遠利益。
劉韜說,簽約英皇娛樂是一個很慎重的行為。從2000年開始,英皇娛樂的老闆楊受成就看好田亮在娛樂圈的前途,因此每到北京,差不多都會邀請田亮見面。
2004年9月,香港《東方日報》報導英皇娛樂邀請田亮的開價達到1000萬港元的消息曝光後,立刻惹來爭奪戰,有內地體育及娛樂集團開價1500萬港元要與田亮簽約,務求將這名「國寶級」選手羅致旗下。
不過,田亮最終還是選擇了資歷更好的英皇娛樂。據報導,楊受成曾當面向田亮「推銷」自己的造星方案,表明自己對田亮前途的信心。
這一切都與貝克漢姆走上巨星之路前非常相似。不同的是,當年輕的貝克漢姆開始拍攝廣告和電影時,他的無形資產既不屬於曼聯,也不屬於英格蘭足總。貝克漢姆從小踢足球,花的是做管道工的老爸的錢,而不是國家的。
過去幾個月的假期裡,田亮至少參加了30多項比較大的商業活動,遠遠多過其他奧運冠軍。1月26日,游泳中心主任李樺在新聞通氣會上指「田亮違反規定」,主要即指這些商業活動多數沒有得到游泳中心和體育總局的同意。另外,田亮沒有像其他運動員一樣上繳部分所得。
按照國家體育總局的規定,運動員從事商業廣告的收益,資金按不低於70%獎勵運動員、教練員及其他有功人員,其餘部分留作單項體育協會發展基金;運動員以其名義和技術投資入股合資、合作經營的收益,由運動項目管理中心提出收益管理分配意見,報國家體育總局批准實施。
但在田亮的簽約方案中,有關收入分配以及上繳這個敏感問題並沒有涉及,這顯然已經觸動了體育界潛在的底線。
從體育明星的商業類型上說,田亮與貝克漢姆的距離要比他與另外49位中國新科奧運冠軍的距離更近。他們都有著商業時代的體育巨星的獨有特徵,那就是漂亮的臉。庫爾妮科娃就是憑著這樣的臉,在一個大滿貫頭銜都沒有的情況下,成為女子網壇的第一賺錢機器。
田亮的問題恰恰出在這裡。在舉國體制給予的機會和自我奮鬥的艱辛之外,他的無形資產中多出了也許是最值錢一份兒:賣相好看。
夾在經紀人與游泳中心之間
楊受成對香港媒體稱,田亮笑容燦爛,眼神純真,是個好孩子。可是圍繞在「好孩子」周圍說話的,卻儘是一些厲害角色。游泳中心對田亮的經紀人劉韜並不感冒,一向稱之為「所謂的經紀人」。劉韜私下裡的態度也好不到哪裡去:「游泳中心的那些事兒我就不能說了,你就寫那些能寫的吧。」
奧運會結束後不久,游泳中心發現田亮有了「所謂的經紀人」,找他談了話。游泳中心副主任李維波回憶說,田亮當時回答,劉韜只是自己的一個朋友,在幫他做點事情,並不是經紀人。
「國家隊運動員是不允許有什麼經紀人的。」李維波強調說。
在中國體育圈裡,明星們擁有自己的經紀人並非秘密,不過他們大多不事張揚,往往可以得到一定程度上的默許。真正對外公布有經紀人的,僅有田亮一人。在紀律嚴明的環境中,「何種態度」往往比「何種作為」更能刺激人們的神經。
在1月26日游泳中心宣布「調整田亮」之後,田亮發表的「聲明」給人以略帶悲憤的印象,尤其是提到自己與郭晶晶命運迥異的原因在於郭的教練在國家隊,自己的教練則不在。
這份「聲明」帶有鮮明的劉韜風格。在1月27日,劉韜亦在電話裡向本報記者承認,這份聲明的確出自「我們的團隊」之手。事實上,這個「團隊」即中干龍德文化發展有限公司,其總經理就是劉韜本人。
成為田亮的搭檔之後,劉韜聲名鵲起,給人以相當高調的印象。這位33歲的經紀人系模特出身,喜歡說「4年前我是中國最有名的男模」,在與本報記者約定見面時,常常這樣自我介紹,「我1米9,特帥」,有時變化一下,說「特漂亮」。
劉韜對自己的能力相當自負,在談到其經紀人生涯時,他曾經說,如果自己擔任劉翔的經紀人,後者會火上好幾倍,「劉翔不選我是他的損失」。
也許是運氣不好的緣故,在1月份,這個高調的「團隊」沒能在演藝之外的領域中表現出足夠的思考力。當時劉韜宣布,田亮將按計畫赴海嘯過後的東南亞海灘拍攝寫真集。事實證明,這是一個再壞不過的決定,在不少人看來,田亮的笑容從此與「非人道」和「殘忍」聯繫在了一起。
劉韜幫助田亮簽訂了一系列高價位的廣告合約,在與英皇娛樂簽約一事上,更是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可是正因為這些舉動,才導致游泳中心對其的強烈意見。
正如被夾在舉國體制和市場利益之間,田亮也被夾在游泳中心和經紀人中間。儘管擁有充足的自我選擇的能力,他卻免不了在兩種「價值觀」的衝突中左右搖擺。
與英皇的談判、簽約,是奧運之後田亮做出的最重要的事情,不過在游泳中心使出「開除」的利器時,他卻對《勁體育》表示,為了重新回到國家隊,自己一切都可以拋開。不過當本報記者次日打去電話時,他卻對這一說法矢口否認。劉韜表示,所謂「與英皇解約」既無可能,也無必要,田亮隨即與其經紀人保持一致。
正如其「更正」自己與郭晶晶只是「好朋友」一樣,在此次「被黜」事件中,田亮也在依照娛樂界特有的話語體系來隱藏自己。其實體育迷們都記得,早在3年前,國家游泳隊的教練們就已經公開承認田亮與郭晶晶是一對跳臺情侶,一位教練還曾表示「戀愛可以促進跳水」。
國家跳水隊的領隊周繼紅被認為是田亮的「剋星」,以她為代表的游泳隊管理層,顯然難以接受一個被劉韜給「娛樂化」了的田亮。
田亮把自己當作一個社會性質的知名人物來看待,可是在舉國體制內,他本該是個國家性質的明星。在去年10月份恢復訓練前,田亮在陝西捐資修建了一所希望小學,參加了一些社會公益活動,給陝西跳水隊拉來了一批運動服裝。他認為自己做了一些好事,盡到了責任,可是游泳中心並不這麼看。
「田亮作為名人,對自己要求不嚴,在社會當中產生了不小的負面影響。」游泳運動管理中心主任李樺在1月26日的新聞通氣會上說。
在與本報記者的通話中,田亮表示,自己與游泳中心之間主要是存在著溝通問題。關於經紀人、進入娛樂圈、商業活動等等,都有待溝通之後解決。
不過,從目前情況看,圍繞在他身邊的兩種體制之爭已經相當明朗,雙方都可看得清清楚楚。體育總局和游泳中心的態度很明確,正如周繼紅所說,不只要聽田亮怎麼說,更要看他怎麼做。
田亮能做的,其實只是決定自己倒向哪一邊而已。
運動員產權模糊
「田亮被黜」事件恰好發生在中國體育的一個關節點上。2000年悉尼奧運會後,體育商業化的趨勢漸漸明朗,現役運動員又大多成長在商業年代,導致運動員追求個人價值的慾望越來越強烈;另一方面,2008北京奧運會日益迫近,在體育官員們的內心深處,奪取金牌總數第一,已經成了「辦歷史上最好的一屆奧運會」的題中應有之義。
這個心照不宣的目標,使得業已十分高效的舉國體制仍在得到強化。懲戒心猿意馬者田亮的,正是國家體育的這一訴求。
在1996 年通知下發之後的9年中,事情改變了人,人卻沒改變事情。在一些體育項目中,突破「通知」的事件時有發生,管理者大多未做處理,似乎予以了一定程度的理解和寬容。2001年,中國足球隊衝進世界盃決賽周,隊中大牌球員連續接拍廣告,甚至在幾天時間內完成從商談到簽約的過程,並未進入向體育總局報批的程序。
體育總局的一位高層官員對本報記者稱,田亮的錯誤在於過分張揚。也就是說,如果不是被明目張膽地觸及,在這個商業時代,體育總局也未必就非重新祭出本已鬆動的規定不可。事實上,在與游泳中心的傳統路線漸行漸遠的半年的末尾時段,田亮本人也已意識到自己的做法帶有某種程度的危險。
「只不過,當時我還覺得不至於到這一步。」田亮說。
顯然,與英皇的合約不可能輕易解除。在看到相關報導後,英皇高層通過劉韜向田亮表達了抗議,英皇方面的態度是:「英皇會繼續合作下去,絕不會放棄田亮。」不過,英皇已決定暫停原定3月為田亮加盟而召開的新聞發布會。
作為在役運動員,他的無形資產被宣布為屬國家所有;作為娛樂界人士,他又被宣布為英皇所有。不過現在看來,在這兩個方向上,田亮暫時都處在不能靠岸的尷尬之中,被懸在了未可預料的中間。
關於傳統規定的缺陷,許多體育官員也深有感觸。國家體育總局的一位官員承認,事實上,目前還沒有任何一種說法,能夠對運動員的產權做出清晰的界定,一切都還只是依照慣例行事,一旦遇到特殊情況,便刻意加以模糊處理。
確實有相當多的人會照慣例理解,國家投入資金、提供機會,培養運動員,運動員一旦成名,也應在商業利益方面回報國家。不過,需要注意的是,到目前為止,中國運動員與國家之間並沒有明確的商業契約關係,因此目前擬訂的相關利益的具體分配方法,也應該被視為暫時的、過渡性的方法。
有評論認為,「田亮事件」有可能成為中國體育發展過程中的一次標誌性的事件,甚至是轉折點。
看起來,田亮成為那個改變中國體育制度的人的機會微乎其微。舉國體育體制的人才觀強調,紀律是塑造人的第一動力。國家體育總局副局長李富榮曾總結說:「運動員成才三分靠訓練,七分靠管理。」周繼紅也說:「跳水隊依靠的是集體,不是明星。」
1984年,周繼紅為中國奪得第一枚奧運跳水金牌,獎金只有8000元。如今在競技體育層面,中國體育與那時似乎沒有什麼不同,只有在競技之外,人們才會發覺,21年已經過去了。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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