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聯社日紐約報導,一項新的報告顯示,一個收入在貧困線上的家庭可能在美國的任何一個地方生存,但是很難在紐約市租淂起房子。
紐約市聯合慈善組織( United Way of New York City)和婦女教育及事業發展中心(Women's Center for Education and Career Advancement)共同發布了2004年紐約市自給自足的標準。這份研究計算出在5個市區中,一個就業家庭自給自足所需的基本費用。
這項報告說,15,670美元的貧困線標準在美國的其它任何地方都被認為是「不屬貧困」,但在紐約甚至不能租到一套兩個臥室的公寓或支付兒童看護,食品,稅收和基本生活用品。
事實上,這份研究表示,一個有一名成人、一個學齡前的兒童與一名在學兒童的紐約家庭需要花費48,995美元。這個相同的家庭在2000年時需要43,237美元。
這一研究顯示,曼哈頓--紐約110街以南,是居住最昂貴的地區,需要收入達77,957美元,而曼哈頓北部則是最便宜的地區,收入僅需48,995美元。
婦女中心的執行長瑞岡(Merble Reagon)說:「問題不是聯邦貧困線不好,這項標準其實是不錯的衡量指標,而是低所得的就業家庭在紐約市無法滿足目標。」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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