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先驅導報洛杉磯特約記者王晨報導 一週以來,全洛杉磯的華人都在熱烈議論「陳文英案子被撤了!」一位當地華僑告訴《國際先驅導報》,陳文英案是繼李文和、余百康之後第三起引起全美國關注的所謂「中國間諜案」,因此她去年被捕後,加州僑界震動。奇怪的是,現在陳文英被放出來了,大多數人卻感覺微妙,因為陳文英畢竟已經承認自己是FBI(聯邦調查局)的線人了,「她現在雖然可以說沒事了,但是想如以前那樣活躍於洛杉磯僑界就不太可能了,很難想像她再如何面對大家」。
陳文英,女,現年50歲,祖籍福建,生於廣州,長於香港,在美國接受教育,曾為洛杉磯著名僑領。2003年4月9日被FBI正式逮捕,罪名為非法獲取有利於他國的秘密文件。據FBI方面指控,陳文英是他們發展的線人,但是陳卻經常從和自己有性關係的上司詹姆斯.史密斯那裡竊取情報,「並轉交給中國方面」。
美國「情色雙面間諜」第一案
去年陳文英案一爆出,立刻成為美國各家媒體炒作的對象。被稱為「中國娃娃」的陳文英,甚至因此成為了《美國新聞與世界報導》的封面人物。
根據洛杉磯聯邦檢察官的指控和FBI的材料:從80年代早期起,陳文英便被FBI洛杉磯分局中國情報工作組特工史密斯秘密發展為線人。陳文英利用身份之便,向FBI提供有關中國的情報,並為此從美國政府那裡獲得了170萬美元的活動經費。但是,1983年以來,已婚的陳文英和同樣已婚的史密斯保持了相當長時間的性關係。由於史密斯的疏忽,陳文英有機會接觸美國的一些國防機密,並將這些情報轉交給中國。
FBI向洛杉磯法院提供的書面證詞披露,由於事態嚴重,FBI局長米勒在2001年9月上任後不久便下令組成項目組,對陳文英和史密斯捲入的間諜案進行秘密調查。調查在美國司法部最高層監督下展開,共持續了13個月。其間,調查人員秘密搜查了兩人的住所,監視兩人的電話、傳真和電子郵件,對包括兩人會面的一個飯店房間在內的多個地點進行嚴密監控。
「真相總有大白的一天」
陳文英11歲就移居美國,能操流利的粵語、英語和普通話。她起初畢業於康奈爾大學建築系,後來又在芝加哥大學獲得MBA學位,在美國也可稱得上 「成功人士」。上世紀70年代初,在美國就讀高中的陳文英就參加了「保衛釣魚島運動」的遊行示威。1976年,包括楊振寧、李政道等人在內的全美華人協會在華盛頓成立,20歲出頭的陳撓⒂質欠⑵鶉恕?p> 陳文英被捕時,仍然擔任美國洛杉磯-廣州友好協會會長,交際手腕和組織能力使她在華人圈內如魚得水。她被捕後,大部分華僑都表示不敢相信。有人說,印象中的間諜大多生活低調、以不引起大家注意為原則,像陳文英這樣高調辦事的人,似乎並沒有從事間諜活動的空間。有人說,按照慣例,僑界的一些公開重要活動 FBI都會派人到現場,所以不少人都對當時的FBI中國科主任史密斯有印象,也注意到他和陳文英私交不錯,誰曾料想竟然會鬧出一樁「間諜案」來。
陳文英案的被披露,導致美國不少主流媒體都表示,應該重視華人對美國的忠誠度問題。但陳文英的律師一致表示,陳文英是一名「忠誠的美國公民」,當全部故事被披露後,她將被洗清一切罪名。「陳文英能夠取得的文件,其實都是政府提供的,她沒有別的管道可以拿到數據,沒有任何通路可以觸及那些文件,她只有那些FBI提供的文件,而且她也深信這些文件對國家是正面的。」
陳文英被捕後,她的丈夫梁錦鴻曾經對《星島日報》寫下這麼一段話:「To Chinese Press(致華文媒體),不要亂下斷語。只要記住她的好。她數十年來對僑社的貢獻。真相總會有大白的一天。」
檢方漏洞使案件峰迴路轉
2003年11月18日,陳文英案峰迴路轉,陳文英的辯護律師正式指控檢控方辦案不當,因此要求聯邦法官放棄早前起訴,撤銷此案。
據陳文英的律師透露,史密斯在今年早些時候同檢方達成一項認罪協議。認罪協議規定,史密斯若承認未向FBI報告與陳文英保持20年性關係這項罪名,便可獲得減刑。陳文英的辯護律師說,史密斯就是聯邦政府對陳文英提出的每一項指控的最關鍵證人。只有他才能提供一些可以證明陳文英無罪的證據。但聯邦檢控人員卻禁止史密斯同辯方律師交談,這已違反了公平審判中辯護方的基本權利。「實在難以想像,還有比粗魯禁止如此明顯的證人同被告方會面更糟糕的事情了。」兩個月後,法官根據這一指控宣布陳文英案撤銷。
據悉,起訴陳文英的美國檢察官辦公室目前正在考慮是否繼續上訴。但有業界律師表示從歷史慣例來看,上訴推翻裁決的可能性不大。這樁轟動一時的案件,目前應該是告一段落了。2005年1月7日,陳文英在案件撤銷後召開記者招待會說,「目前案子裡有許多事我還是不能說,不過我相信有一天真相會大白。」這似乎給人更多想像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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