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外交部網站消息,美國駐北京大使1月6日宣布,自2005年1月15日起,美國駐華大使館和其它4個領事館,以及美國駐世界各地的使領館將為合格的臨時赴美商務(B-1)或觀光(B-2)的中國公民頒發12個月多次入境簽證(不合格者除外)。之前此類簽證的最長有效期為6個月。
基於互惠原則,中國外交部也同意為臨時赴華商務旅遊的美國公民頒發12個月有效的多次入境簽證。美國駐華大使館及中國外交部於2004年12月就此交換了外交照會。
美國使館相信,這一相互延長簽證的互惠政策將大大有利於經常往返中國和美國的旅行者。簽證有效期的延長意味著這些頻繁往來於兩國的旅行人員無需經常申請新的簽證,因而節省了他們的時間、金錢,更加便利了他們的旅行。
在2004年,美國駐華大使館及其4個領事館共頒發了228,600個非移民簽證。其中173,140或77%以上的簽證獲得者為臨時赴美商務(B-1)及旅遊(B-2)人員。美國使館相信,這些人員中十個中就有一個每年訪美次數在一次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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