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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新支票法規上路 電子辦理支票存取 支票正本銷毀 電子影印本送回

 2004-10-11 18:21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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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美聯社十月六日來自紐約的消息指出,未來幾週內消費者會陸續接獲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的通知,告知消費者未來他們銀行帳戶的支票處理程序會有些改變。

部分消費者可能收到通知,告知日後月底的結帳單不再附有作廢的支票,不過可能會有部分支票的影印本。

多數的銀行客戶將會知道,日後開立的支票在帳戶間交換會較以往快速。例如部分消費者星期三時會在雜貨店或藥局開立支票,期望商號兩天後--星期五薪水存入自己戶頭前不會兌現支票。但這項新制縮短「浮動」(reduction in 「float」)措施,上述的行為日後會有帳戶透支的風險。

這項改變是十月二十八日開始實行的「二十一世紀票據交換法案」(Check Clearing for the 21st Century Act)其中的一項。主要目地是要讓銀行以電子方式辦理票據業務,避免全國性以郵寄書面單據的方式結帳。

舊金山非營利的消費者協會(Consumers Union)律師希爾布蘭登(Gail Hillebrand)警告說:「在十月份新票據交換法規實施時,消費者對銀行給的大驚喜應該事先準備好。」

銀行業的專家對這項改革普遍樂觀,指出消費者有足夠時間調整習慣。

休士頓頂峰金融策略顧問公司(Pinnacle Financial Strategies)總裁吉倫(Joe Gillen)表示這項改變循序漸進,剛開始會有些顛仆,但群眾有足夠時間適應。以往在五金店開一張支票,商家會將這張支票存入他自己的銀行,商家銀行再將這張支票送到聯邦準備銀行(Federal Reserve)或其他的票據交換所,這張支票最後會送回消費者的銀行計入月底銀行結算單(bank statement)。

在新世紀票據法之下,消費者在五金行開的支票會由商家銀行影印,支票正本銷毀,影印本會以電子方式經由票據交換所傳送到消費者的銀行。

有傳統銀行帳戶的消費者會接到這些以電子方式過戶的支票作為「代用支票」(substitute checks)。這些代用支票使用表格方式,比支票稍大,表格包括支票正本的照片與指示處理過程的代碼。表格上會同時註明「這是你的支票的合法復本。」

已經使用作廢支票影本的消費者可能會發現,新制月底結算單已有作廢支票的影本,而且有些影像是代用支票;在網路上閱覽結算單的消費者也一樣。

新世紀票據法讓這些代用支票與作廢的支票具有同樣的法律效力,可獲得美國國稅局(IRS)作為付款行為的證明。

消費者協會的律師希爾布蘭登表示,若是消費者在接獲月底結算單的同時,沒有收到作廢支票或代用支票,應該向自己的金融服務機構詢問,如何獲得特別支出的書面證明,諸如巨額捐獻與付房租的支票支出等。希爾布蘭登表示消費者可用以下的方式詢問銀行:「假如我需要代用支票,我拿得到嗎?是否要收費?如果要,請問是多少錢?」

降低「浮動」是另一件事。書面支票可能要花費數日才會過戶;以電子方式處理,不到一天就可以完成。位於華盛頓特區非營利性的美國消費者聯盟(Consumer Federation of America)消費者保護處主任福克斯(Jean Ann Fox)指出,每個月只有八分之一的消費者能夠平衡支票簿上的收支,大多數的消費者面臨支票透支都很脆弱。而且許多消費者靠支票生活,有時沒到月底錢就不夠了。這個時候他們最可能簽下支票,期望幾天以後薪水會存進他們的帳戶。

福克斯說:「這會讓大家停止這麼做.…不注意的人會付一筆龐大的透支費用。」他的建議是:「除非你已經確定帳戶裡有錢,否則不要從帳戶裡提款。」

消費者協會與美國消費者聯盟雙雙要求銀行業者加速支票過戶的速度,讓消費者可以更快速的利用帳戶。依據聯邦法令,目前金融機構可以持有存款支票二至五日,然後支票轉存成可用存款。

二十一新票據法規定,聯邦準備銀行必須研究銀行應該儲存多少現金,並在2007年四月前向國會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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